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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葯神》中有罪的是整個社會

知乎上有一個問題:電影《我不是葯神》中究竟誰有罪?

高票的答案是:

誰都沒有罪。

因為:

1.藥廠是一個商業組織,需要賺錢,才能夠生存,所以維護版權是它必須要做的事情。

2.警察天生就是執法者,它的天職就是把法律規定的內容執行下去。

3.藥販子的目的是為了救人,在患者眼裡他們就是活菩薩,所以在人道方面也有很強的正當性。

所以乍看之下,誰都沒有罪。

那如果誰都沒有錯的話,那麼為什麼會發生各種各樣的悲劇呢?

自殺前的患者

在講誰有罪之前,我想用另外一個例子來鋪墊一下。

2002年12月,廣東民間出現了關於一種致命怪病的傳言。

2003年1月,非典開始爆發。

2003年2月,中國政府開始正式通報非典情況。

2003年3月,非典開始向世界擴散。中國政府開始採取隔離措施。

2003年3月31日中國推出了《非典型肺炎防治技術方案》,並於當天在互聯網上公布。

2003年4月,世界衛生組織正式宣布致病原為一種新的冠狀病毒,並命名為SARS病毒。

2003年5月,非典病例呈大幅下降趨勢。

2003年6月,世界衛生組織將中國大陸從疫區中除名。

sars患者統計

我想用上面這個例子想說明的一個點是:

擁有更多的資源,可以解決更大的問題。

當一個國家調用全國最優質的資源,或者全世界聯合起來調用相關的資源去解決一個具體的問題時,處理起來是很快的。當年風風火火,鬧得全國人心惶惶全國動員的非典,半年時間就基本全部解決了。一個商業公司能夠研究出來的藥物科技,一個掌握資源的強權政府會找不出解決方案?

我不相信。

但是,很多政府並沒有把這個醫藥問題當作優先要解決的問題去處理,說明醫藥問題對這些政府而言可能不是緊急的問題。因為社會中還有各種各樣其他更嚴重的問題要處理,所以解決醫藥問題很自然地就滯後了。(當然最後也是一點一點在被解決了,花了幾年時間,就像電影說的,藥品最後納入了醫保,一些人可能也因此能夠看得起病了。)

民間比國家更快出現解決方案——仿製葯

能夠掌握資源就可以解決更多的問題。對於個人而言如此,對於組織而言如此,對於整個社會和國家而言,也都是如此。

如果電影里的患者也都可以掌握更多資源的話,他們的醫療問題可以更好地被解決,更多的個人問題可以被解決,甚至他們也可以參與解決更大的社會問題。

但是,這個背後一個不太被人關注的問題:那些原本弱小的人是否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去獲得對應的社會資源?

電影里那個假藥販子,直白地說出自己的經驗:

「我賣葯這麼多年,發現這世界上只有一種病」

「窮病」

在一個社會資源更加自由的社會環境裡面。一旦出現新的問題,就會有對應的社會資源自發地去解決這個問題。比如電影里的藥廠,為了盈利,它會去自主開發藥物。

在一個社會資源更加固定的社會環境裡面。解決問題的責任其實要由掌握資源的那一小批人去承擔。人非聖賢,他們要處理的問題那麼多,不是很緊急的就往後排也是情有可原的。

那麼,不幸其實就落在了那些努力生活,卻依然獲得不了社會資源的人。沒有社會資源,他們就不能解決問題,那麼,努力生活,到底是為了什麼呢?

在一個更好的社會體系下面,每個人獲得的機會更均等,每個人的努力可以獲得更公正的回報,社會裡的問題會有更多人自發地去解決。而這樣的社會環境,我覺得才是要避免發生電影里那種問題的真正答案。

(另外,非常喜歡導演文牧野學生時期的作業作品《金蘭桂芹》和《鬥爭》,推薦)

李勝博@溫州

2018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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