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最高罰50萬!7月16日起,過香港澳門一定要注意這件事

最高罰50萬!7月16日起,過香港澳門一定要注意這件事

當日匯率

MOP100CNY:82.12

HKD:100CNY:84.37

*上述匯率僅供參考

出國遊玩最重要帶什麼?

在手機支付並非處處通用的香港澳門

當然是——錢!!!

不過你要當心啦

攜大量現金過境需要申報!

否則可能會面臨罰款及監禁

香港海關近日宣布,自7月16日起,攜大量現金過境香港需要申報,違者罰款最高50萬港幣、約合42.2萬人民幣及監禁兩年。

7月16日起攜帶逾12萬現金抵港需申報

香港海關表示,將於7月16日起施行《實體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跨境流動條例》,以此來打擊黑錢以及不法分子的跨境融資活動。任何人若入境香港時身上攜帶總價值逾12萬元港幣(或等值外幣)(約合10.1萬人民幣)的現金或不記名可轉讓的票據,如支票、債券等,均需向海關主動申報,否則將觸犯法律,最高可罰款50萬港幣(約合42.2萬人民幣)及監禁兩年。

攜大量現金應走紅色通道

香港海關表示,在條例實施後,本地居民或旅客入境時如果有大量現金類的物品,應走「紅色通道」並主動向海關作出書面申報。

此外,進出口屬於同一批次的貨物類現金,自7月3日起須通過「現金類物品申報系統」以電子的方式預先申報。如成人知悉其陪同的未滿16歲人士身上攜帶超過12萬港幣,該名成人有法律責任為他申報或披露。

無論你是經羅湖管制站、紅磡車站、文錦渡邊境管制站、沙頭角邊境管制站、港澳碼頭、中國客運碼頭、落馬洲邊境管制站、香港國際機場,還是屯門客運碼頭、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落馬洲支線管制站,以及啟德郵輪碼頭抵達香港,攜帶大量現金都應申報。

至於在香港國際機場過境的旅客,航空轉運貨物、過境貨物及郵件等,則無須作出申報或披露。

而從去年11月1日起

澳門海關已經開始要求現金申報

入境澳門攜帶12萬以上應申報

根據法律規定:入境澳門人士攜帶總值澳門幣為12萬元或以上的現金,或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如旅行支票、支票、匯票、付款委託書、本票等,應主動向海關人員申報,並填寫申報書及選擇紅色通道通關;出境時如被海關人員查問,亦應如實作出申報。否則,可被判處1000至500000澳門元的罰款。旅客倘不繳交罰款,將被拒絕入境澳門。

中途短暫停留澳門特區的過境旅客,則無須申報。

內地是怎麼規定出入境可攜帶現金額度的?

目前,內地規定是旅客出入境可以攜帶的人民幣為20000元,外幣等值5000美元。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入境,超過等值5000美元的應當向海關書面申報,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內多次往返者除外。

注意,這不是在演習

出入境應遵守法律法規,依法申報

不像我,根本沒有這麼多錢

註:資訊來自央視網,星島日報及網路

澳門風雲綜合整理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澳門吃喝玩樂 的精彩文章:

香港11家「黑藥房」曝光,你愛買的同仁堂、黃道益可能都是假的

TAG:澳門吃喝玩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