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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佛法相應,才會有快樂

本期導讀:我們入大乘佛法之門,就是要破我執、破法執,學百法也是如此。本期推出「心的世界」系列之《大乘百法明門論》第四講,探討如何用百法來分析「我」,五蘊和合;分析「法」有哪些,何等一切法,云何為無我?

同佛法相應,才會有快樂

佛言祖語:諸受從緣生,猶如水上泡,生滅無常苦,遠離於樂想。——《佛所行贊》卷五

學誠法師法語:佛法也是一樣的,都是古往今來許許多多祖師大德們的一種證明——同佛法相應,我們才會有快樂;如果不同佛法相應,我們就沒有快樂可言。所以,我們怎麼樣來把握、轉化外在的相和內心的觀念,是非常重要的。



文章:同佛法相應,才會有快樂

佛法也是如此,只有我們真正能夠體會到它的意義——這種意義是不會變化的。如果你經常變化,就說明說我們的人格、人性還不成熟,信仰才不堅定。就剛才所舉的這個喻來講,水晶啊,寶石啊,因為我們已經做了結論了,世間上的人也做了一個結論,說這個是大家都喜歡的,至於它有沒有用處是另外一個問題,它是代表一種意義。

佛法也是一樣的,都是古往今來許許多多祖師大德們的一種證明——同佛法相應,我們才會有快樂;如果不同佛法相應,我們就沒有快樂可言。所以,我們怎麼樣來把握、轉化外在的相和內心的觀念,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我們沒有這種轉變、把握的能力,那我們學了佛法的名詞,學得越多障礙就越大,就是我們不能消化。

猶如我們吃了東西,你吃得越多,身體就會越沉重,就變成所有的法相名詞在我們內心當中不能會通,自己在心裡打架,這個法跟那個法打架,至少是吵架,那這就麻煩,不能融匯貫通,不能消歸自性,不能圓融,不能產生觀照力。

同佛法相應,才會有快樂

我們對任何一個法,從它的本性上來觀察和它的形相上來觀察是不同的。我們先從相上觀察,再悟入到諸法的真實性,再悟入到諸法的空性,就比較容易。如果我們一下子從法性上面(去悟入),是很難的,非常容易進入到一個斷滅空的狀態。

百法中,前面的九十四個法,都是如夢幻泡影,都是有形有相的。把宇宙萬法概括成九十四個有形有相的、說得清的(法),以便我們來學,以便我們來修。實際上,這些百法,也都是我們從凡夫到聖者的心路歷程轉變過程的需要,從有為法、生滅法,轉到無為法、不生不滅法。後面的六個無為法就是不生不滅法。有為法也好,無為法也好,都是無我的,也就是從有為法的本身來體會它的無為法,從生滅法的本身來通達不生不滅法。(8)(未完待續)

——摘自學誠法師2009年5月北京龍泉寺開示《心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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