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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腌麵店老闆開了十多年的店名侵犯他人商標?

大家如果是做小生意,開店的,不知道有沒有註冊商標的想法呢?尤其是一旦生意做大了,還沒有註冊商標會有什麼影響,在梅城開店的譚老闆就遇到一件煩心事,一起去看看。

譚老闆是做餐飲生意的,「達興全豬湯」這五個字的店名已經在梅城使用了十多年,如今已有五間分店了。就在上個星期,他突然收到一個外地發來的微信。

【譚老闆:意思是商標他註冊到了,就問我要用這個商標嗎,要用就可以轉讓給我,你不要,但是你做了那麼久,又打這個招牌,我有權可以控告你。】

對方稱,「達興全豬湯」這個五個字的店名早已被他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註冊了,因此譚老闆想要繼續使用的話就得給5萬塊錢,不然就要到法院起訴他。為了檢驗真偽,譚老闆也登錄了國家工商總局的官網,還真的查到了對方所申請的商標認證。

【譚老闆:我看到他(今年)6月21號註冊成功,6月26號過了幾天就馬上來找我,福建莆田註冊的。】

譚老闆覺得,自己有合法經營執照,再加上又經營了那麼多年,難道僅僅因為人家搶注就侵權了嗎?隨後記者來到了梅州市工商局商標廣告科了解情況。

【梅州市工商局商標廣告科林遠輝:這個產品已經經過了多年品牌聲譽,後面有人經過申請註冊,通過其他途徑要你購買商標,要多少錢給他,這就涉嫌有點惡意註冊。】

工商部門工作人員稱,如果對方還繼續向商家索要金錢,甚至以控訴要挾的話,可以向國家商標局進行申訴,工商部門也會協助商家進行相關舉證工作。

【《服務900》維權律師團粵梅律師事務所律師方輝:雖然說商標註冊人已經註冊了達興的商標,但是由於(譚老闆)他也經營多年,而且具有一定的商業聲譽在裡面,所以他(譚老闆暫時)還是可以使用這個商標的,在商標法裡面也有相應的規定。】

方律師說,根據新商標法第五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商標註冊人申請商標註冊前,他人已經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先於商標註冊人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註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該使用人在原使用範圍內繼續使用該商標。

雖然如此,但要注意的是,商標註冊人他是有權要求譚老闆在商標上附加一些適當的區別標誌,比如文字或者標識等等,所以接下來譚老闆註冊商標時就要注意區別了。

【梅州市工商局商標廣告科林遠輝:首先我們要提高商標防搶注的意識,第一個是申請商標盡量提早,第二個商標註冊範圍要適當擴大,要爭取要進行馳名商標的認定保護,因為馳名商標是全方位的保護。】

記者:陳煒方 梁彬彬

來源:服務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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