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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不易、李志侵權事件成謎,到底誰在說謊?

7月6日,李志曝光通話錄音更新了侵權事件進展。

涉事三方分別是獨立音樂人李志、「巨星」毛不易、哇唧唧哇。

其中大家最熟悉的應該是毛不易,上一屆《明日之子》的冠軍。

李志則是「叄叄肆」負責成員之一,代表作有《天空之城》、《關於鄭州的記憶》、《這個世界會好嗎》,是中國民謠屆的第一IP,地位和宋冬野、馬頔不相上下,演唱會的門票十幾秒都能售空那種。

哇唧唧哇是龍丹妮和馬昊等共同創造的娛樂公司,龍丹妮大家都很熟悉,從天娛出走的老員工,被稱為「快男快女之母」。

而馬昊是伴隨我們長大的《快樂大本營》的製作人,強強聯手後,她們的代表作更是博人眼球,比如前一段時間大家都pick的《創造101》,還有現在接棒的《明日之子》。那今天這個事就是和《明日之子》有關。

《明日之子》第二季接棒《創造101》之後,成為大家暑期綜藝關注的焦點。

6月30號首播的《明日之子》中毛不易推薦的選手邱虹凱節目中,翻唱了一首《天空之城》,而這首歌就是李志的作品。節目播出之後李志指責節目組未經本人授權使用了他的歌曲,是侵權行為,向相關人員索賠300萬。

那這個事情和毛不易又有什麼關係呢?

這還得追溯到今年年初說起,今年1月20號在哇唧唧哇主辦的巡演中,毛不易演唱了李志的《關於鄭州的記憶》,引起李志的注意,李志微博艾特毛不易希望有個合理的說法。

1月23日毛不易回復李志,說謝謝他的提醒,並表示已經立即處理,並且本人會全程監督,不會讓任何音樂人利益受損。

24號凌晨毛不易再次發文致歉,並說明歌曲的版權問題是有專人負責的,以後對待涉及他人權益的事情會更加謹慎,除此之外,巡演的運營商也發表了道歉聲明,毛不易和哇唧唧哇都轉發了這份致歉聲明,並強調尊重原創音樂。

按理說,事情發展到這一步也算是圓滿解決,結果在6月30號《明日之日》首期播出中,再一次發生了《天空之城》事件(文章開頭提到的)。

接二連三的類似事件讓李志非常氣憤,叫出了300萬的天價索賠。

由於李志微博指責節目組侵權圈了毛不易的名字,一時之間,不少人以為李志是向毛不易索賠三百萬,這讓毛不易的粉絲覺得非常氣憤,覺得毛不易只是推薦了選手,並不參與選手選曲事項,毛不易不應該背鍋,責任應該在演唱這首歌的選手以及哇唧唧哇。

隨後哇唧哇唧發表聲明,聲明中指出毛不易侵權李志事件,已經和李志團隊達成了和解,由演出責任方承擔全部責任,聲明中還提到選秀節目第二季選手侵權問題,選手表演曲目和毛不易無關,拒絕惡意捆綁、嫁接事實。

對於這份聲明,李志方面也很快作出了回應,毛不易和邱虹作為翻唱者,從法律義務上他們沒有責任去處理版權問題,演出主辦方和節目製作公司才應該負責人,所以說李志向毛不易索賠是錯誤的說法。

但是筆芯翻看哇唧唧哇聲明的全部內容,有一條涉及此事件的相關內容,聲明中稱節目播出前,節目組就針對版權問題和李志方進行了溝通,只是沒有完成合作協議的簽訂。

但是看來這份口頭的達成共識,並沒有達到節目組希望的效果,因為隨即就被李志否認了,李志在微博上喊話哇唧唧哇給出聯絡溝通版權的證據。

感覺不爽的李志,甚至還發微博指責節目方毫無誠意,指出自己在提出異議之後,對方才用節目播出之前沒有他的聯繫方式為借口,給他回復,而且聯繫他的方式也是用一封郵件進行回復。

之後哇唧唧哇就沒有回應了,因此李志在微博一頓尋找哇唧唧哇高層。

7月5號,有人和李志聯繫了,但李志本人並沒有和他們通話,代表李志通話的是他團隊的遲斌,這次通話也就促使了李志放了今天的錄音出來。

具體的通話內容可以到李志微博觀看,指路

在這裡給大家划下重點。

李志方認為:

1、聯繫他的是負責演出聯合運營的藝尚春公司,而不是哇唧唧哇。

2、聲明中未提及任何關於李志以及歌曲的相關信息,這個道歉函是一個沒有誠意,偷奸耍滑的行為。

3、沒有任何人提及需要補充授權的行為。

在電話錄音中,針對這些問題,給出的答覆是:

1、藝尚春與哇唧唧哇簽署相關協議,但是洛陽的《明日之子》巡演活動是承包給當地演出商。

2、聲明不是只針對李志個人,而是針對於在這場演出中所有涉及同樣問題的音樂人共同的聲明,所以沒有提及李志個人。

3、其他涉及侵權的音樂人,已經給出補償

但是錄音曝光沒多久就被打臉了,趙雷經紀人稱商演中,侵權趙雷《成都》的問題至今沒有得到解決。

真是沒有想到,一場維權還能牽扯出隱藏案件。

哇唧唧哇作為主辦方,聯合多家公司承辦巡演,有利有弊,一方面確實可以減少演出成本,提高落地執行的效率,但是另一方面,當演出過程中發生大大小小的問題,主辦公司就會被推到風口浪尖,難辭其咎。

關於李志維權這件事情,有很多人說這次之所以會弄到這麼大,是因為事件本身涉及流量明星毛不易,李志的行為其實是想蹭毛不易的熱度,看毛不易大火才揪著不放。

但是翻看李志之前在音樂作品維權這件上,其實一直是比較堅決的

2010年的時候,李志第一次對準了網路平台蝦米音樂,他聯合了幾位音樂人給蝦米音樂發了公開信。

李志放話除非蝦米所有的唱片都實現正版,否則絕不合作豪言

2017年初,他還打贏了和酷狗音樂長達兩年的維權官司。

像這次這樣撕節目組維權的事件,也不是第一次發生,之前的《中國新歌聲》和《吐槽大會》也遇到過同樣的情況,所幸的是當時的解決方式,雙方都比較滿意,而且李志和《吐槽大會》的主創人員池子和李誕還成為了朋友。

而只有一種情況李志表示不會特別去追究版權問題。

就是對待街頭賣藝或者酒吧翻唱者,他的態度是,如果他的音樂能給別人帶去一點收入和開心,是他的榮幸,多數情況下他是不會追究版權問題的,除非對方態度令人不悅

此次李志提到的哇唧唧哇主辦的節目二次侵權問題,小編聯繫到《明日之子》的相關人員,問到這次的事件到底是怎麼回事, 節目組表明確實已經在節目播出前取得了聯繫,相關合同流程也已經在推進。

問那為什麼李志還那麼生氣呢,他說李志有點後知後覺,他本人不知道,是他身邊的人處理的。李志7月3號發的這條微博或許可以確定節目組有人和他們聯繫了,還達成了某些協議。

當小編提出為什麼節目組不能夠確定授權完成後再允許選手演唱曲目,工作人員表示國內很多節目都有存在這種問題,這是一個體制不完善的問題,但是李志確實是國內對音樂版權意識很強的一個人

不管是以前的維權案例,還是現在的維權拉鋸,可以看出李志在維權上面是認真的,可是現狀下維權需要花費太多人力物力,有多少人是沒有耐力去維權的?

所以說李志維權這件事情,不管他索賠多少錢,都不應該以一種聖人姿態去指責他為了錢,哪怕是為錢索賠不也是理所當然

每一個創作者的勞動成果都應該得到尊重,而他人更不應該以一種事不關己的態度去看待維權者,任何一個行業的從業者都應該樹立版權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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