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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曾為我停留的芬芳,都是我的春天

不知道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我陷入了幻想。我想像有一天,我會擁有一間屬於自己一個人的小空間,我會給它取一個溫暖的名字――家。在有陽光穿透的角落裡擺置一台書架,用我收藏的小說、散文和音樂唱片將它填滿。都是我愛閱讀的,都是我愛欣賞的。我想像有一天,我可以成為一個真正意義上,自由的人。最愜意的生活就是可以在溫暖的角落裡聽聽音樂,看看書,刷朋友圈,打打瞌睡,等等。我們總唱著「但願我們能不要生活得如此艱難」,當我們都想要爬上全世界的屋頂的時候,現實的侵襲卻只會讓我們措手不及。我想像有一天,與我的鏡中人(鏡中人,即情人眼裡的意中人)一起,向她開放我的所有,付出我們生命的熱忱。獲得了Noble Prize得主的老牌寫作者說:「幸福就是遇到一個溫暖的人,一起生活一輩子。」簡單的幸福最美麗。最簡單,這就夠了。我一直希望不要很艱難地活著,不要把日子過得雞飛狗跳,希望不會遇到一些極度困難的事情,但是如果它真的會降臨在我身上的話,那麼我也不會知難而退,我會大大方方地欣然接受它。

我依然熱愛生活,我依然尋找著珍惜著生活中點滴的樂趣,懷著一顆現在還年輕,熾熱的心。我慶幸自己還沒有被那個叫做「時間」的劊子手慫恿致死!幻想我也有過,那是在我對自己的認知並不足夠清晰的時候。曾經年少不更事,一派胡言亂語,一派歡天喜地,當是卻渾然不覺。而如今那些一無是處的妄想被當作笑點想起來的時候,令我汗顏。如今為自己所處的現在感到一陣欣慰和狂喜。我欣慰的是,我堅信我還年輕,我還活著,心在跳,好好活著。我狂喜的是,我在好好活著的歲月里還能夠走過很多地方,看到了世界上最壯美的名勝,無聲而美麗;遇見過很多很多人,完成了一些些事情。人生,有時候也需要回頭看看――我希望當我的閱歷更加豐富的時候,站在這片堅實而深沉的土地上,回望所有走過的路,但凡是留下足跡的地方,都有一種「歸家」的感覺。

2009年秋離開家來到這座陌生的城市,懵懂,青澀,幼稚,敏感,膽小,貌不驚人。手裡拿著幾塊零花錢站在一家商店門口,也不敢進去買一根冰棍或一把零食,也曾經在這裡當過逃兵。「命運強於意志。」日子越久,我愈堅信這句話。歷史的每一瞬間,都有無數的歷史蔓展,都有無限的時間延伸。我們生來孤單,無數的歷史和無限的時間因破碎而成片段。互相埋沒的心流,在孤單中祈禱,在破碎處眺望,或可指望在夢中團圓。記憶,所以是一個牢籠。印象,是牢籠以外的天空。語出《我與地壇》。歲月會沖淡一些掙扎著的片段,時間久了,自然就會淡忘了,但同時也會在記憶深處烙下揮之不去的痕迹。有些時候我們總是覺得「自己不喜歡這個世界了,明明該傷心的是這個世界,可最後傷心難過的卻是我們自己。」我欣賞曲作家一段「嗦哆咪啦啦嗦嗦哆哆咪咪啦啦嗦嗦來來哆哆」溫柔地,抒情的音樂;更喜那些關於生死的哲學,但還是困惑在理想與現實世界之間。一本好的小說是生活,一次轟轟烈烈的戀愛是生活,一場感人肺腑的電影是生活,一幕大眾津津樂道的話劇更是美妙的生活!生活就是這樣,是剪不斷理還亂,是歪打正著與紛紛擾擾,是生死離別悲歡離合不斷上演,是悲傷與快樂五五分,是柴米油鹽醬醋茶樣樣不差,平淡得只有吃飯洗碗,是我行我素也是心頭自由。所有的傷心與難過都可以順坡下驢,所有的煩惱和矛盾都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不是所有的故事都有Perfect Ending,但不是所有不是Perfect Ending的故事都沒有意義。來到這座城市將近十年的時光里,我究竟做了些什麼,只有我自己知道。當然,如果我想詳盡地回顧一下,也不是無跡可循的。我的意思是――寫的文字,我都將它們保存在硬碟里,在某個街頭聽過的Background Music,還有類似於費盡洪荒之力在電腦里找到的影片,在某個長夜不眠的黑暗裡幻想過的天衣無縫畫面,讀過的書,出現在其中某一頁的某段話,甚至是悶完一覺爬起來一看手機發現上學快要遲到了,因趕時間而連續闖過的紅燈,都是記得很清晰的。

我想起在近期的一堂寫作課上,翻開方格紙第一頁看著論題,正在為沒有內容可寫而發愁,突然在腦子裡隱約閃過一個想法,我說,當老師從師範學院畢業,二十幾歲出道,看著自己的弟子從無知到考上大學,他們就能夠感受到頗大的成就感,如同父母看著自己的孩子從落地到成年,到適婚年齡婆姨給你娶了,他們就安心了。

「人世間本來很多事情就是徒勞無功的,可我們還是一樣要經歷的。」這些年發生過好多事情,有時候回想起來卻感到是空空如也,感到一陣徒勞和迷茫,有時候也想再一次當逃兵。前一周我在好友列表裡找到了一位朋友,當然不是普通朋友。兒時我們在一起念過小學,後來她到另一座城市上了大專,那些感情也逐漸被時間掩蓋起來了。直到現在,我依稀記得,我們上小學的時候,在那個燦爛的午後,快接近黃昏的時候我們親吻時的樣子――她抬起頭來,向我會心一笑,隨後又很快羞澀地深深埋下頭去。那時候的兩個人都很天真,她說:「十年之後,我一定會嫁給你!」我回她:「我等你!」我想像有一天我們都已蒼老――何止是蒼老?冰釋前嫌了羽化成仙了,西辭黃鶴樓了煙花三月下揚州了,遺忘身邊事了夢中猶見牡丹花了,春恨秋悲皆自惹花容月貌為吾妍了,花鳥魚蟲天然去了兒女英雄別有情了,都是應有之義。突然有一天,她從我的生活里離奇地消失了,我留給她的一句話是:「如今當我們天各一方,生活得像周圍人一樣,眼前人給我最信任的依賴,但願你被溫柔對待……」卻換得了她的一句:「謝謝!」直到這一年爛漫的春天。我們都變了,但仿似我們都又沒變。直到我說:「你並不知道這近十年的光景中,我都做了些什吧?」隔著兩台手機的屏幕,她說:「或許我不知道。」你當然不會知道。我內心深處藏著多少褶皺或秘密,有時候連相處得最好的人也無法略知一二。

我們絲毫都沒有再提及當年出現裂痕的感情,這樣的做法很棒,像一個成年人應該有的樣子。

這件事情過去將近十年的的日子,我一直記得。大概就是因為――不管這件事情做得有多麼費勁多麼荒唐,總還是出於愛的緣故吧?

慘淡的青春好像永遠也走不到盡頭。那時的我貌不驚人,現在依舊。但還好可以寫字。我依然願意去相信紅塵世俗中萍水相逢的愛情,但更多的時候,我更願意相信我的雙手。回想起我「思想出軌」的那段日子,老師要求我把課桌搬在最後一排,一個人坐在那裡。每天上學時書包里背著兩三本小說,趴在堆得賊高的課本後面,翻開它,把自己悶在裡面。所以那時的時光都過得特別快。這樣「做賊」的日子持續了兩個多月。

「夢是旅途的禮花,有夢的人是生活的作家。」這是我最喜歡的一句歌詞。我用英文翻譯過來將它貼在我書架最顯眼的位置:

The dreams are the fireworks of journey.

The people who has a dream is a successful writer of life.

盧思浩在《你要去相信,沒有到不了的明天》的前言里說:「當你還沒有出去看世界,還沒有踏上實現夢想的第一步的時候,你的躊躇滿志並不是夢想;當你看清了全世界,當你明白夢想是多難實現的時候,你才真正地明白了什麼是夢想。」

2017年最後的一天深夜,有一女同學跟我發微信:「你的夢想是什麼?」我說:「我要出書。」我和我的夢想,只有一段時間的距離。關於我的夢想,是誰都不可以觸碰它的,猶如一個父親抱著自己的孩子,我要伸出雙手接住他。

有一次從獨木舟的暢銷書後記中讀到嚴歌苓的一段話,她說:「文學是我的宗教,是我願意拿幾十年的時光去做的事情,不管別人怎麼評價,我認定這一點」寫字這種事可以跟感情這個方面來相提並論。都是相同的道理:兩者都是不能操之過急的,不能「大躍進」,不能「浮誇風,共產風」,更不能「超英趕美」。懷才和懷孕都是相同的道理,時間一長自然就顯山露水了。如此而已。

不知道你們有沒有聽過一段話:想要把事情做好,無非就是六個字:聰明人,笨功夫。我希望這一生如論何時都不用說,我的才華配不上我的野心,而只用說,我已經為我所想要的人生付出了我所能夠付出的全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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