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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的這三種安排,給錢再多也不能幹,要給自己留點退路

很多人對於老闆的安排,咱內心裏面是不能夠拒絕的,每個人對於自己的老闆都充滿了無限的崇敬,有這種心態是非常好的,說明對老闆很敬重,即便如此,老闆安排下面的三件事情,自己打死也是不能夠接受的,給錢再多也不能幹,關乎著自己的前途。

【1】給人使壞的事不能幹,比如與競爭對手搞惡性競爭等。

我們在和別人競爭的時候,一定要使用正當的手段,在老闆那裡,也要形成這種思維模式,所以如果領導給你安排給別人使壞的事,一定不要去干,尤其是和自己的競爭對手使壞,這在市場上叫惡性競爭,說輕一點,這是商戰,說重了,這就是違法,一定要為自己的將來考慮,不可為了表達你的忠誠,而做糊塗的事。

【2】報復人的事不能幹,比如打壓自己的同事等。

你可以給領導出力流汗,但是一定不要替老闆幹壞事,尤其是報復人的事,更是不能幹,比如說領導讓你打壓自己身邊的同事,這種事就不能接受,因為這既不是你的職責,也不在你的工作範圍之內,即便是丟掉這份工作,也不能讓自己干這種缺德的事,有一些價值觀,我們還是要堅守的,其最核心的底線,就是正能量。

【3】違規亂章的事不能幹,比如搞小動作占公司便宜等。

這種事當然更不能幹,一旦做了這樣的事情,不管是誰安排的,大家大眼瞪小眼都看著呢,一旦有幾個人對你看著順眼,然後開始對你採取行動的時候,你根本沒有還手的力量,因為你做了虧心事嗎?而且這個虧心事會待你一輩子,到哪個單位裡面人人家就可以打電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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