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同時刊登的兩條「徵婚廣告」,有誰知道結果?
文史
07-08
走進生命,打開眼界。
民國時期的 徵婚廣告 圖
1931年7月6日的上海,
《民國日報》登出了
《一般女士徵求如意郎君的標準》:
一、面貌俊秀,中段身材,望之若莊嚴,親之甚和藹;
二、學不在博而在有專長;
三、高尚的人格;
四、風姿瀟洒,身體壯健,精神飽滿,服飾潔朴;
五、對於女子的情愛,專而不濫,誠而不欺;
六、經濟有相當的獨立;
七、沒有煙酒等不良嗜好;
八、有創造的精神,有保守的能力。
同一天的上海《民國時報》
青年男子徵婚。
我所希望於女子者,約有十項:
一、要有清潔的嗜好和能力;
二、要有概括的眼光及學識;
三、要有縝密而周到的心思;
四、要有充量而素養的情感;
五、要有治家的興趣和能力;
六、不要眼光勢力;
七、不要自我太強;
八、不要太無意見;
九、不要見人羞怯;
十、不要態度虛浮。
太喜歡民國的這一代人了,常常覺得他們不俗很酷。
民國時期同時刊登的這兩條「徵婚廣告」,
有誰知道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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