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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酷無情?帝王之師談殺人,聞之不寒而慄又不得不服

姜太公因為輔佐周文王、周武王而有大功勞,受封於齊地。

當時,齊地有一個人名叫華士,人們都稱讚他很賢明。他認為,不臣服於天子,不結交諸侯是正當的事。

姜太公對華士的名氣也有所耳聞,到達齊地後,就派人請他。不料這華士果然清高得不得了,三次都不肯到。姜太公於是命人把華士殺了。

周武王之弟姬旦(即後來輔佐成王為政,「周公吐哺天下歸心」的周公)問姜太公:「華士是齊地的一位高士,怎麼殺了他呢?」

姜太公回答說:「不臣服天子,不結交諸侯的人,我太公望還能將他臣服、與之結交嗎?凡國君無法使之臣服、不得結交的人,就是上天所要遺棄的人。召他三次而不來,則是叛逆之民。如果表揚他,使他成為全國民眾效法的對象,那要我這個當國君的何用?」

春秋時期,儒家聖人孔子在魯國收學生辦私立學校。

魯國有個大夫叫少正卯故意搞破壞,蠱惑孔子的學生們多次離開學堂,使孔子的學堂由高徒滿座變成空無一人,幾乎辦不下去。

後來,孔子被魯國國君任命為掌管刑獄的大司寇。孔子一上任,馬上就判處少正卯死刑,並準備在宮門外公開殺了他。

孔子的學生子貢(端木賜)對孔子說:「少正卯是魯國的名人,老師您殺了他,會不會不恰當啊?」

孔子說:「人有惡者五,而盜竊不與焉:一曰心達而險,二曰行僻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丑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此,則不免於君子之誅,而少正卯兼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以不誅也。」

孔子這句話的大概意思就是說:人世間有五種罪惡比盜竊更可惡:第一種是心思通達而陰險,第二種是行為乖僻而固執不改,第三種是言辭虛偽而蠱惑人心,第四種是記取非義、多而廣博,第五種是做錯事而認為理所當然。一般人要是有這五種罪惡之一,就不免被君子所殺;而少正卯同時具備五種惡行,正是小人中的奸雄,不可不殺。」

於是,孔子堅持殺了少正卯。

姜太公和孔子是中國歷史上最有名望的帝王之師,都主張實施仁政,寬容待人,但他們在談到為何要殺華士和少正卯時,卻不約而同地態度堅定,冷酷無情,令人不寒而慄又不得不嘆服。

為何會如此呢?我認為,主要原因就在於姜太公和孔子都不是迂腐的人,他們講仁政、講寬容,都是有底線、有原則的。

「千里家書只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這是清朝大學士張英的一首名詩,詩中所要表達的主要意思是勸家人要寬容待人。

寬容待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一種修養,也是一種境界,利人利己。但我們講寬容,又不能是非不分、善惡不辨,總當好好先生。講寬容,必須堅持底線,堅持原則。

東漢初年,太中大夫粱統認為,君主的道義,是以仁義為主。仁是愛人,義是堅持原則。愛人就要以除暴為目的,堅持原則就要以消滅禍亂為中心。設置刑罰在於適中,不能偏輕。(立君之道,仁義為主,仁者愛人,義者正理。愛人以除殘為務,正理以去亂為心;刑罰在衷,無取於輕)。

所以,他在建議光武帝劉秀應該嚴明法典的奏疏中說:「臣之所奏,非曰嚴刑。《經》曰:『爰制百姓,於刑之衷。』衷之為言,不輕不重之謂也。自高祖至於孝宣,海內稱治,至初元、建平而盜賊浸多,皆刑罰不衷,愚人易犯之所致也。由此觀之,則刑輕之作,反生大患,惠加奸軌,而害及良善也!」

「刑輕之作,反生大患,惠加奸軌,而害及良善」(減輕刑罰的作法,反而釀成大禍。對奸詐不軌的人施恩,講寬容,就是傷害善良的人),這真是至理名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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