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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在雜文中寫遺囑,一個多月後竟然真的去世了

魯迅在雜文中寫遺囑,一個多月後竟然真的去世了

1、1917年,徐悲鴻夫婦在北平等著出國的一段日子過得很苦,蔣碧微後來回憶:「自從到了北平,我們一直很窮,徐先生通常都在北大吃飯,或者是參加應酬,碰到家裡青黃不接,他也多半不大在意。有一回我身上只剩下了兩個銅元,折算起來還不到一分錢,正在發愁,程媽來說先生不在家吃飯,我們馬馬虎虎買半斤麵條下了吃吧。我問她半斤麵條要多少錢呀?她說四個銅子。我一時拿不出來,只好叫她先墊付一下。第二天逼得沒法,想拿母親給我的一隻金鐲子去當掉,但是徐先生不肯上當鋪,他的理由是一個男人拿著女人的首飾去當,人家會怎麼想呢?我只好硬著頭皮自己去。一出門就是後門大街,大街上有當鋪,門口掛著厚厚的棉布簾,我在門口梭巡許久,一方面缺乏勇氣,一方面又怕熟人碰見,最後我想起不進去不行。這才在四望無人的時候,一頭鑽進了棉布門帘,抬眼一望,當鋪櫃檯比我的人還高,我舉起手將金鐲遞給朝奉,他接過掂量一下,說是可以當四塊錢,我一聲不響,拿了四塊錢和當票就回家。」後來這金鐲子還是被徐悲鴻贖了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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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先生畫作

2、魯迅去世前一個多月,即1936年9月5日,寫了一篇題為《死》的雜文,當中一段話,被普遍認為是魯迅的遺囑:「我只想到過寫遺囑,以為我倘曾貴為公保,富有千萬,兒子和女婿及其他一定早已逼我寫好遺囑了,現在卻誰也不提起。但是,我也留下一張罷。當時好像很想定了一些,都是寫給親屬的,其中有的是:一、不得因為喪事,收受任何人的一文錢。——但老朋友的,不在此例。二、趕快收殮,埋掉拉倒。三、不要做任何關於紀念的事情。四、忘記我,管自己生活。——倘不,那就真是胡塗蟲。五、孩子長大,倘無才能,可尋點小事情過活,萬不可去做空頭文學家或美術家。六、別人應許給你的事物,不可當真。七、損著別人的牙眼,卻反對報復,主張寬容的人,萬勿和他接近。」當時魯迅的病,經一個美國醫生診斷認為已沒救。而魯迅自己在雜文中感覺自己好了些,暫時可能沒事,而且決定即使去世也不寬恕他的怨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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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徐志摩曾問梁實秋:「你坐過飛機沒有?」梁答以沒坐過,一來沒有機會,二來沒有必要,三來也太貴。徐說:「你一定要試試看,哎呀,太有趣,御風而行,平穩之至。在飛機里可以寫稿子。自平至滬,比朝發夕至還要快,北平吃早點,到上海吃午飯。太好。」當時徐志摩有個朋友在航空公司,見他在京滬兩地穿梭奔波,便送了他一張長期免費的機票。沒想到比票價更昂貴的是,徐志摩因此搭上了性命。

4、康有為晚年,過著「鐘鳴鼎食」的日子。康公館光是大米平均每四天就要吃掉一石(176斤)。康家僕役每天採購日用品、副食品多用汽車運輸,每月單伙食費就要花費400銀元以上。康有為不斷與外界聯繫,時常「通電」對國事表態,據說電報費每年可達上千銀元。再加上婚喪喜慶應酬費等等,總開支平均每月2000銀元左右。康有為55歲以後在上海和江南生活的14年間,每年花費不下兩萬銀元。

5、袁世凱的長子袁克定晚年妻離子散,租住在京郊海淀的一間小屋裡,最終潦倒而死。袁的另一個兒子克端亦為敗家子,夫婦大吸鴉片,終日享樂,揮霍無度。後來一天只能得到一塊錢的生活費,雖破敗至此,但梅蘭芳來天津演戲時,袁克端夫婦還是當了一件皮袍定下包間,同去聽戲。

魯迅在雜文中寫遺囑,一個多月後竟然真的去世了

源自劉仰東先生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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