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領「蝸牛獎」,就不怕突擊拆牌違法?
江蘇泰興市在兩個多月的時間裡,拆除高速公路沿線300多塊俗稱「高炮」的戶外廣告牌。
文丨錢夙偉
據澎湃新聞報道,在被上級部門督察後,江蘇泰興市擔心因被指「不作為」而領到「蝸牛獎」,在兩個多月的時間裡,拆除高速公路沿線300多塊俗稱「高炮」的戶外廣告牌。「拆違」速度之快,讓當地政府遭受「違法強拆」的質疑。
怕領「蝸牛獎」,這裡的「怕」或許也是整治「不作為」之下的一種觸動。但如此突擊拆除,固然不再是蝸牛速度,卻也是「脫韁」的速度。
在該事件中,這些戶外廣告牌的拆除程序正當性與成本承擔問題,顯然避不開追問。
那些廣告業主稱,建廣告牌之初已獲審批。當地有關部門稱,那些廣告業主雖然取得了鄉鎮政府的手續,但未經縣級以上政府審批,按規定應認定為違法建築,予以拆除。但如果鄉鎮政府的手續是非法的,那對於廣告牌成違建,涉事鄉鎮政府存在違規審批責任,理應由其依規賠償廣告業主損失。責任未廓清,就突擊拆除並讓業主自擔損失,難免引發爭議。
再者,突擊拆除不符合法律程序。按照行政強製法的規定,對違法建築應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不提起行政訴訟卻又不拆除的,方可依法強拆。據報道,在業主反映後,泰興市政府糾正了前期存在的問題,要求規範拆除行為。這也等於是坐實了前期的「違法強拆」問題。
亂作為跟不作為都不可取。怕領「蝸牛獎」,卻不怕亂作為之嫌,或是為了規避一個極端掉入另一個極端。
對涉事部門來說,追求勤勉履職沒問題,但前提是依法行政,將自身行為對錶「深入推進依法行政」的要求,而不能為了規避懶政嫌疑而亂作為。
某種程度上,這也是對政績評估「指揮棒」的警醒:自上而下的政績評估考核,宜避免將下面帶到「為了追求效率不顧程序」的誤區中,而宜引導其既積極作為也嚴格依法行政。
TAG:今日科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