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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綉要求溥儀每月需跟她同房兩次,溥儀錶示可以,婉容:我不同意

文綉要求溥儀每月需跟她同房兩次,溥儀錶示可以,婉容:我不同意

1925年,溥儀帶著婉容、文綉等人來到天津生活,先是住進張園,後搬到靜園。縱然溥儀已經是一名公民,可仍然以皇帝自稱。皇帝也有煩惱事,文綉提出離婚就讓溥儀煩惱不已。

早在1922年溥儀大婚時,他就迎娶了一後一妃,婉容為皇后,文綉為妃子。剛剛入宮時,文綉和溥儀的關係比較和諧,溥儀還給文綉聘請了漢文和英文教師。隨著婉容的介入,溥儀和文繡的關係漸漸不和諧。

文綉要求溥儀每月需跟她同房兩次,溥儀錶示可以,婉容:我不同意

住進天津靜園後,婉容對文繡的擠壓更加變本加厲。婉容希望成為溥儀的唯一女人,而文綉是她的最大障礙。1931年8月26日,不堪忍受的文綉離開靜園,並給溥儀留下了一封信,「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孤衾獨抱,悲淚暗流,備受虐待,不堪忍受。今茲要求分居。溥應於每月若干日前往二次,實行同居……否則,離婚……」

婉容得知文綉出走後,欣喜若狂,極力主張溥儀儘快與文綉離婚。很快,文綉出走事件成為天津各大報紙的頭條新聞,各種解讀多如牛毛。眼看文綉離婚態度堅定,雙方律師開始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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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談判中,溥儀要求文綉先回到靜園,其他好談。文綉堅決不同意,並提出向溥儀索要50萬贍養費,否則就要起訴。溥儀的代表認為50萬元是漫天要價,雙方不歡而散。

讓溥儀不能忍受的是,輿論造成的聲勢遠遠超過文綉離婚本身,所有報紙都爭相報道,瞬間傳遍全國。眼看僵持下去後果不堪設想,雙方再次進行談判,文綉堅持的條件是:一、與婉容分居,分居後每月至少與文綉同房兩次;二、撥給文綉贍養費50萬元。

文綉要求溥儀每月需跟她同房兩次,溥儀錶示可以,婉容:我不同意

對於這兩個條件,溥儀對第一個條件沒有異議,但婉容強烈反對。而第二個條件則遭到溥儀的強烈反對,談判繼續。最終的結果是這樣的,文綉退了一步,溥儀每月支付生活費用6000元,靜園裡文綉使用過的器皿、衣服、首飾等物,都讓文綉帶走。

1931年10月22日,文綉終於和溥儀簽訂了離婚協議,她成為兩千多年帝制史上唯一一位離婚的妃子。1953年,文綉因病去世,終年44歲。

參考資料:《揭秘溥儀與文綉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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