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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同、禁止、稅改 混合芳烴後路悲觀

【導語】(三十四)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堅持鐵腕治污,綜合運用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等手段依法從嚴處罰環境違法行為,強化排污者責任。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未按證排污的,依法依規從嚴處罰。加強區縣級環境執法能力建設。創新環境監管方式,推廣「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嚴格環境執法檢查,開展重點區域大氣污染熱點網格監管,加強工業爐窯排放、工業無組織排放、VOCs污染治理等環境執法,嚴厲打擊「散亂污」企業。加強生態環境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生態環境部牽頭,公安部等參與)

嚴厲打擊生產銷售排放不合格機動車和違反信息公開要求的行為,撤銷相關企業車輛產品公告、油耗公告和強制性產品認證。開展在用車超標排放聯合執法,建立完善環境部門檢測、公安交管部門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的聯合監管機制。嚴厲打擊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尾氣檢測弄虛作假、屏蔽和修改車輛環保監控參數等違法行為。加強對油品制售企業的質量監督管理,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車用尿素行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義出售調和油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兌調和油,嚴禁運輸企業儲存使用非標油,堅決取締黑加油站點。(生態環境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等參與)

來源:國務院關於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

今日,對於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引爆整個調油市場,作為主要的組分油產品混合芳烴處境極為尷尬。

眾所周知,前期混合芳烴捲入消費稅的風暴中去,Lco、混合芳烴、輕質循環油都在是否徵收消費稅的漩渦中掙扎,一句「視同XXX產品徵收」阻斷了部分商家的進口操作路線,部分進口商多傾向於國企或上市企業等資金雄厚及資質齊全的公司作為進口代開證方操作進口產品,以免後期因稅務或其他問題無法解決。

自2018年3月1日起,國內消費稅稅改新規執行,化工票、芳烴票轉換成品油票之路基本已被堵死。從此成品油票進入「一票難尋」的緊張境地,價格一路飛漲,截至今日,國內成品油發票華南地區價格在1000-1200元左右,華東地區1200-1300元左右,高價可達1500元。調油商調和利潤進一步縮減,多數利潤被「票」所蠶食,對於調油原料的議價情緒明顯高漲,致使多數調油料價格難有沖高表現,多數工廠以生產組分油、供應組分油為主。

7月3日,藍天保衛戰通知下發,調油原料生存空間進一步壓縮。其中「禁止以化工原料名義出售調和油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兌調和油」的要求可謂給予當前「不景氣」的調油市場當頭一棒。當前的調和汽油原料中,仍有相當一部分產品的開票名稱在化工原料的範疇中。此規定的出台,對於調油原料的銷售以及下游採購方面再次嚴格的規範了某些環節。

追溯在2014-2015年,消費稅徵收新政的出台,多數大型企業在銷售可用做調和汽油原料的化工品時,都會在銷售合同中添加「本公司所出售產品嚴禁私自流入油品市場」的字樣,雖有此種聲明,但多數企業仍舊按照以往的思路進行操作,後因混合芳烴等其他芳烴產品並未徵收消費稅,此聲明也就不了了之了。

通過國務院下發的通知不難發現,此次的檢查範圍從稅務範疇轉移到了環保範疇。眾所周知,近幾年是國內市場的環保之年,環保檢查的嚴格程度不可同日而語,後期受此新規的影響,混合芳烴等化工票類產品的「調和」之路或將更加艱難。

「視同XXX銷售」徵收、芳烴票-汽油票一路基本已被堵死、「調和汽油過程中禁止以化工品名義出售調油組分」三大因素齊現,多數持貨商對混合芳烴後市,持悲觀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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