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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安全警示用語別忘記

前段時間,一則11歲兒童騎共享單車身亡,家長向ofo索賠761萬元的新聞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關於ofo公司是否有責任,家長監護的缺失,教育的不到位,各網友議論紛紛,各抒己見。

在這起男童騎共享單車死亡侵權索賠案中,雙方在ofo所屬的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是否有盡到「12周歲以下兒童不準騎行」的提醒義務存在爭議。這也將會對案件的審判起到關鍵作用。

有關安全提示用語的缺失或者是不到位成為案件的爭議點,甚至是索賠的理由,已經大有案例所在。其中最有名的莫過於麥當勞因未提醒咖啡燙嘴而被索賠懲罰性的賠償了百萬元,至此在麥當勞咖啡杯上出現了那句提示語「飲料燙嘴,請勿用吸管」。

煙盒包裝上的「吸煙有害健康」,果凍包裝上的「三歲以下小孩請勿食用」,產品的安全提示用語在各類產品上比比皆是。

那麼,公司要怎樣盡到自己的提醒義務呢?

下面,就通過三個階段來做個簡單的介紹,為企業提供參考。

1、註冊階段

現如今是個互聯網快速發展,人人離不開手機的時代。大多數公司,特別是服務行業的,都推行了自己的app,在你想要獲得該服務時,都會提前要求你註冊賬號。伴隨註冊時都會出現用戶須知,用戶須知上的內容就必須嚴謹全面,盡到提醒警告義務。這個註冊過程類似於商家與客戶簽訂了一份電子合同,是商家盡到自己安全提醒警告義務的重要憑據。

2、推廣階段

產品必不可少都有個宣傳推廣,這個階段更大意義上是向大眾科普上。讓接收到廣告信息的人民群眾作為盡到義務的見證者。

3、使用階段

使用階段,也可以說是在產品本身、外觀或者包裝上標註安全警示用語的,這是現如今最直接也是最顯眼有效的提醒方式。這樣的標註用語,一定要簡明扼要,明確顯眼,同時不影響產品整體使用與美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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