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高宗看見它,下令燒掉,唐朝2個皇帝卻對它痴迷不已,惹來橫禍
古代經歷過開國戰爭的皇帝,親身體驗了打天下的艱難坎坷,皇位是從刀山箭雨中硬搶來的,自會無比珍惜這百戰江山。而他們的子孫的皇位,則是從父輩手裡繼承而來,即使也會有奪位之爭,但比起打天下的艱難險阻,簡直天差地遠,得來容易自然不加珍惜,所謂「仔賣爺田不心痛」,此之謂也。
唐太宗李世民,就曾全程參與了從太原起兵到一統河山的創整個過程,所以他當皇帝之後,對大唐江山自然像愛護自己的眼睛一樣,精心打理呵護,他也因此成為歷史上的千古明君之一。但李世民的英雄氣概,卻並未能遺傳給子孫們。他千挑萬選的繼承人唐高宗李治,剛剛登基就把父皇寵幸過的武則天納入後宮,導致大唐江山淪落在武則天之手。
不過,李治的表現還不算最糟糕,他除了寵信武則天鑄成大錯之外,在位早期,無論任選賢能、對外戰爭等諸多方面,還是頗有成就,並非像是人們想像中那樣,完全是個怕老婆的懦弱無能之輩。而此後的唐朝皇帝,才真正是奇葩輩出,簡直無法與李治相提並論。從他們對一件東西的態度,就可看出他們與李治的差距所在。
《資治通鑒》曾記載了這樣一件事。永徽三年春二月,唐高宗李治御駕親臨安福門城樓,與民同樂。城下陳設了眾多樂舞和民間百戲,李治正看得賞心悅目,忽然注意到一群胡人,正在騎著馬「為擊鞠之戲」,李治一看,滿心不悅,當即下令,把皇宮之中儲存的鞠球全部燒掉。
回宮後,李治對大臣們解釋說:「朕曾經聽說過胡人的擊鞠之戲,也曾好奇前去看過一場。看來胡人們知道了朕這個愛好,開始有意識地在朕面前呈現,想以此博取歡心。我身為帝王,豈能為這東西迷惑,所以才把鞠球燒掉,以杜絕胡人們的僥倖之心,也以此自我訓誡,提醒自己不可玩物喪志」。李治這番話,足以證實他不是那種徹頭徹尾的昏君,深知玩物喪志之風險,並採取果斷措施防微杜漸。
可惜的是,李治的話並未引起人們重視。後來的唐朝皇帝,對於李治的這番金玉良言權當耳旁風,湧現出一大批擊鞠愛好者,一個小小的鞠球,讓萬乘之尊的帝王身份,不惜荒廢朝政,痴迷不已。甚至還有兩個皇帝因為過度痴迷鞠球惹來橫禍。
唐穆宗李恆,就是一個典型的鞠球「球迷」。唐穆宗登基時年方二十六歲,正是大有為之年,然而他的表現卻完全像個長不大的孩子,一味貪玩,除了對於朝政國事毫無興趣,一切好玩的好看的好吃的,都會引起他的濃厚興趣,擊鞠是他的最愛之一,幾乎到了廢寢忘食的程度。《舊唐書》記載,長慶二年的一天,「上與內官擊鞠禁中」,結果太投入,意外墜馬,當場「足不能履地,風眩就床」,《新唐書》也記載,「穆宗因擊球暴得疾」,不知是摔得還是引動風疾,就此一病不起,纏綿病榻,從此連上朝都上不了,一年多後嗚呼哀哉。
唐敬宗李湛,也是一個狂熱的鞠球愛好者,狂熱程度比起唐穆宗有過之無不及。《新唐書》對他的記載短短數百字,擊鞠出現了好幾次,「丁未擊鞠於中和殿」,「戊申擊鞠于飛龍院」,「己酉擊鞠」,「四月擊鞠於清思殿」,更讓人瞠目結舌的是他還花樣翻新,讓人騎著驢擊鞠,以之為笑樂。更為危險的是,他為了追求刺激,非要讓內監陪他黑更半夜擊鞠球。寶曆二年十二月初八夜裡,「帝夜獵還宮,與中官劉克明、田務成、許文端擊鞠」。李湛生性嚴苛殘酷,陪他擊鞠的內監稍有失誤,動輒挨打受罰,大家早已被他折騰的死去活來,寧肯死也不再受這份洋罪,加之中唐時期的宦官已經形成強大勢力集團,廢立皇帝如同家常便飯,當天晚間就把他殺死。
辛棄疾說過:疾無大小,生於所愛,物無美惡,過則為災,真是至理名言。鞠球本身是一種健康有益的體育活動,正常愛好無可厚非,但身為皇帝卻為此痴迷不已,達到玩物喪志的程度,最終因此被害,實屬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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