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學榮:香港是怎樣成為英國殖民地的
許多歷史愛好者都知道這麼一個事:香港是在公元1842年、被清政府割讓給英國的。
但是,這個說法其實既對,也不對。
為什麼說這個說法又對、又不對呢?因為這裡有一個概念的陷阱:「香港」。
什麼叫做「香港」?
「香港」這個概念,其實有「狹義」和「廣義」之分。
狹義的「香港」,指的是「香港島」,一個面積不到80平方公里的小島。
而廣義的「香港」,則由以下的三個部分組成,其總面積,超過1000平方公里:
1. 香港島;
2. 九龍;
3. 新界。
我們平時所說「清政府1842年割讓香港」,嚴謹地來說,其實是指割讓了「香港島」,而不是割讓的整個「香港地區」,事實上,整個「香港地區」逐步成為英國殖民地,其實是分三個階段,這三個階段的時間點分別是:
1. 香港島:1842年割讓;
2. 九龍:1860年割讓;
3. 新界:1898年租借(注意:這裡是「租借」,不是「割讓」)。
也就是說,雖然「香港島」在1842年成為英國殖民地,但是整個香港地區全部成為英國殖民地,則遠在半個世紀之後的1898年才得以完全實現。
我首先講講「香港島」。
在第一次鴉片戰爭前後,有許多英國商人以及殖民政治家認為:應當 「在中國沿海地區取得島嶼一處、以保護英國的對華貿易」,有這種想法的人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是中英關係史上的一個特出人物:小斯當東(George Thomas Staunton),此外還有英國商務監督義律(Charles Elliot)。
其中,義律曾經說過這樣的話:
「……即使中國的君主在其武力脅迫下答應開放港口,那御璽並不能保障英國人的性命和財產……我們的商人不能得到妥善有效的保護,使我急切地尋求一個在我們國旗保護下的安全商業據點。香港在我們的掌握中,駐有足夠的海軍,我認為實在無需於東岸建立永久根據地…….」
義律的話頗具代表性,它反映了當年在華眾多英國商人以及殖民主義者的想法:即使大清帝國向英國人開放商港,英國人在大清帝國做生意,仍然不安全,而為了商務安全,英國人自認為必須佔有一個據點,或者說一個根據地。
說到這裡,我們要注意一點,大英帝國是一個以商業為立國之本的國家,它不是一個農業國家,所以它對領土的訴求並不如日本、俄國等農業國家那麼強烈,大英帝國在當時那個年代,它擴展殖民地的終極目的,不是為了霸佔土地,而是為了維護英國商人的經商安全。
那麼哪個地方做「根據地」較為合適呢?
其實早在中英《南京條約》簽訂之前,英國殖民者就已經瞅中了「香港島」。
大清帝國在第一次鴉片戰爭中戰敗之後,1842年8月29日,大清帝國和大英帝國簽訂了《南京條約》、並將香港島割讓給了英國,其關鍵條文為該條約的第三條,行文如下:
「因大英商船遠路涉洋,往往有損壞須修補者,自願給予沿海一處,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大皇帝准將香港一島給予大英國君主暨嗣後世襲主位者常遠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我們從這個條文可以看的出來:英國殖民者出於體面,很狡猾地在條約里避免陳述「保護商務安全」的真實動機,而是寫上了一個「修船」的借口,也算是給大清政府一個台階,所謂的「外交辭令」。
這個條款還有一點是關鍵的:「准將香港一島給予大英國」。這裡割讓的,僅僅是「香港一島」,也就是面積不到80平方公里的一個小島。
還有一點比較討厭:「自願給予沿海一處」,這幾個字很要命,關鍵是「自願」二字,坦白地說,當年清政府的官員並不高明,這兩個字確實不好,它給後世人恢復國權設置了不必要的政治障礙。
攫取香港島之後,英國殖民者開始建設該島。
資本是個魔鬼。不過十幾年的功夫,香港島從一個偏僻的漁村,蛻變成一個繁榮的自由商港。大量的英國商人來到香港島淘金,同時也有許多的中國人、美國人、荷蘭人、澳大利亞人、加拿大等地的商民來到香港,發展生計,不過十幾年的光陰,香港島,這個原本只有數千人的偏僻小漁村,竟然變得人滿為患。
在這種情況下,英國殖民者得寸進尺、動了新的念頭:要為香港島謀取一片發揮軍事防禦功能的「緩衝地」。
當時盤踞在香港島上的英國殖民者認為:香港島是一個孤島,四面環海,軍事上處於非常不利的地位,很容易受到外敵的攻擊,假設英國的假想敵由北向南、從新安縣(今深圳)衝進九龍半島、再以九龍半島為基地、攻擊孤島香港,那麼香港島這個殖民地,則將陷於極為危險的處境。
因此,英國殖民者覺得:有必要將北面這塊由北向南、地勢直插香港島的九龍半島收入麾下、並在那裡駐上英國皇家軍團,一旦未來有外敵試圖入侵香港,英國皇家軍團至少可以在九龍半島抵抗一段時間、等待英國援軍的到來。
那麼,這些英國殖民者的假想敵是誰呢?是大清帝國嗎?其實不是。英國人當年主要防範的,並不是大清帝國,而是當時的法國、德國、俄國等一系列的歐洲列強。
我們大家千萬不要以為「帝國主義列強都是一條心」,其實,這些列強在當年,其實總是在勾心鬥角、互相防範,甚至彼此之間是磨刀霍霍的關係。
英國人覬覦九龍,這當然是侵略者的罪惡,應當譴責,但是如果單純從軍事防禦的角度來說,佔據九龍半島,的確對保衛香港島有用。例如後來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爆發的「香港保衛戰」,從1941年12月8日,一打到12月26日,整整打了18天,主要是在哪裡打呢?主要就是在九龍半島打的。
在這場戰役中,日軍從深圳南下、兵鋒直指香港島,結果日軍在新界和九龍,遇到了防守英軍的激烈抵抗。假如沒有九龍半島這塊「緩衝地」,日軍則可以直接以九龍為基地向香港島發動進攻,香港島遭受日軍的直接攻擊,也許只能守一兩天。
英國殖民者有了「攫取九龍、防衛香港」的想法之後不久,機會就來了。
1856年,第二次鴉片戰爭爆發,「英法聯軍」殺進北京,一把火燒了圓明園,並迫使大清帝國於1860年10月24日簽署了《北京條約》。其中通過中英《北京條約》,大清帝國將「九龍」半島,永久割讓給了英國。
中英《北京條約》第六款的相關行文如下:
「前據本年二月二十八日大清兩廣總督勞崇光,將粵東九龍司地方一品,交與大英駐紮粵省暫充英法總局正使功賜三等寶星巴夏禮代國立批永租在案,茲大清大皇帝定即將該地界付與大英大君主並歷後嗣,並歸英屬香港界內,以期該港埠面管轄所及庶保無事。其批作為廢紙外,其有該地華民自稱業戶,應由彼此兩國各派委員會勘查明,果為該戶本業,嗣後倘遇勢必令遷別地,大英國無不公當賠補。」
大家注意這個條款的關鍵文字:「茲大清大皇帝定即將該地界付與大英大君主並歷後嗣,並歸英屬香港界內」,也就是說:九龍半島是割讓給英國。
於是到了這個時候,英國不但擁有了香港島,而且還擁有了香港島北面的一個半島,這個半島的地勢就像一把尖刀一樣、呈直插香港島的態勢,英國殖民者將這塊戰略要地弄到了手中、使其發揮軍事防禦「緩衝地」的功能。
孫中山在史料《與門司新聞記者的談話》中對英國人攫取九龍的動機,是這樣認為的:
「……從瓜分中國的論調發生了之後,各國都想在中國沿海口岸先佔一個根據地,然後才由此發展,進佔中國內地。所以德國占青島,俄國占旅順、大連,法國占廣州灣,英國佔香港、威海衛。此時香港的海軍當局,計劃香港的防守事宜,看見香港對面的九龍地方有許多高地,對於香港都是居高臨下,香港若是得不到那些高地的防衛,在軍事上便極不安全。英國人的這種思想,並不是怕中國人利用那些高地來打香港,是怕外國人佔領了中國之後,則用那些高地來打香港,所以便想預先向中國取得那些高地。照英國人的原來計劃,是以那些高地的分水嶺為界,只要水向香港流的地方,劃歸香港政府防衛,至於水向中國流的地方,都可劃歸中國政府防衛,香港便極安全。這個計劃定了之後,英國人便告訴駐北京的英國公使,和中國政府交涉。英國公使接到了那個計劃之後,打開香港的地圖一看,以為香港的原來計劃只要求中國割十幾方里,那個要求太小;他看到北京的政府很軟弱,很容易欺負,可以多要求,所以向中國政府提出來的,不只要求十幾方里,要中國割兩百多方里。當時北京的統一政府,非常的怕外國人,當然是聽外國人的話,准英國的要求。英國公使一接到了中國政府照準的公文之後,便通知香港的英國政府。於是香港政府便派兵進九龍內地,接收那些領土……」
可見,孫中山是很懂英國人的,他深深地知道英國人攫取九龍,是為了防禦香港島,而其防禦香港島的假想敵,並不是大清帝國,而是當時的俄國、法國、德國等一些西方列強。
英國殖民者攫取了九龍半島之後,30年相安無事,但是到了1894年,發生了兩件大事:
第一件大事:香港島以及九龍爆發了一場大規模的鼠疫,由於香港島和九龍人口密集,這場鼠疫得到瘋狂的傳播,結果數千人病死,人心惶惶。英國殖民者認為:需要拓展殖民地、將人口分散開來、降低未來大規模瘟疫的死亡風險。
第二件大事:這一年爆發了清日甲午戰爭,大清帝國敗北,這下,英國殖民者認為:大清帝國沒有能力保護自己,也就是說:廣東地區隨時都有可能被別的列強(例如法國)侵佔,而一旦廣東地區被別的列強侵佔,那麼,香港島和九龍就很危險,英國殖民者是這樣想的。
因為這兩件事的刺激,英國殖民者就開始盤算:香港這塊殖民地,有必要繼續向北拓展,爭取把九龍北邊的「新界」拿下來。
但是,苦於沒有借口。
後來,又發生了一件事。
1898年初,法國殖民者向清政府提出要求:法國想租借廣州灣(湛江)。英國殖民者此時聞訊,立即感覺恐慌:假設法國和英國在歐洲爆發戰爭,那麼,法國殖民者立馬就以廣州灣(湛江)為基地、攻擊香港島,屆時,香港島就很危險。
在這種假想之下,英國殖民者又找了清政府,談,要求拓展香港殖民地的面積,結果於1898年6月9日,大清帝國又與英國簽署了一份《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將含大嶼山在內的900多平方公里遼闊的「新界」,割讓給了英國、作為英國殖民者「保衛」香港島和九龍的外圍戰略要地。
這份《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的相關條文如下:
「……溯查多年以來,素悉香港一處非展拓界址不足以資保衛,今中、英兩國政府議定大略,按照黏附地圖,展擴英界,作為新租之地。其所定詳細界線,應俟兩國派員勘明後,再行畫定。以九十九年為限期……」
這是什麼意思呢?主要是三點意思:
1. 條約說的很明白:英國殖民者還是出於防衛香港島的目的,需要北面更多的土地,所以要拓展「新界」;
2. 這次租借「新界」,不是割讓,而是租借,這次和之前的香港島、九龍性質不一樣;
3. 這次租借「新界」是有期限的,年期99年,從公元1898年算起,到公元1997年期滿。
香港為什麼在1997年回歸?就是因為這個《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於1997年期滿。
所以到後來1980年代中英談判的時候,英國不但認為《南京條約》有效,而且最初還幻想能根據這份《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延長新界的租期,只是不料,鐵娘子撒切爾夫人碰上了鄧小平這顆硬釘子,不但新界延長租期的想法落空,就是連九龍、香港島本身,全部都保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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