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介紹賣女嬰 拐賣兒童法不容
最新
07-09
因重男輕女,「狠心」將自己與他人所生的私生女賣給他人,後因朋友不能生育,又「熱心」幫忙聯繫婦產科醫生將他人慾「送養」的小孩介紹給該朋友撫養。2018年6月22日,兗州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王恆以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一萬元;被告人趙蘭以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二萬元;被告人李亮、韓銘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被告人王恆、趙蘭違法所得的一萬元、四萬元依法予以追繳。女兒降生成累贅還未滿月被「送養」「孩子哪兒來的?」2010年,一個還未滿月的女嬰被王恆抱回了家,在妻子不耐煩地追問下,王恆謊稱孩子是隔壁村朱某的私生女。然而,心生懷疑的妻子多方打聽,最終了解到孩子是王恆在外面的私生女。王恆和妻子有一個女兒,王恆一直想再要個兒子,可是妻子卻不能生育了,而此時王恆認識了王芳,希望小芳能給他生個兒子。不久小芳懷孕了,在某醫院婦產科順產一女嬰。一看是女嬰,王恆的心瞬間就涼了,便張羅著小芳和孩子出院。當時剛剛二十的小芳,年齡尚小,而且又沒有和王恆辦理結婚手續,女嬰的安置讓他們都犯了愁。小芳生產住院期間,王恆認識了該醫院婦產科主任趙蘭。


※肥城1-5月立案90件 黨紀政務處分106人
※兗州釋放政策紅利惠企惠民
TAG:大眾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