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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內心有沒有佛法,要從這四點來判斷

判斷是不是佛法的時候,這四個我們要注意:

1.有沒有對治煩惱;

2.有沒有放下世間的執著;

3.經論裡面的規矩有沒有遵守;

4.長遠究竟好不好。

以這四個來衡量是不是佛法。

「法」有一種意思,是改變的意思。

平常我們凡夫沒有修行之前就是煩惱,對治煩惱,心才可以改變。所以,可以說有對治到煩惱才叫法,如果沒有對治到煩惱,那不叫法。

另外,就像剛才講的,為了來世生生世世,今生所有事情都是小事情,而且就好像根本不存在一樣的,需要這樣子徹底的心態。如果沒有這樣子的話,那這個不叫佛法。

這裡講的不同世俗就是法的意思,世俗是完全注意今生的名利,跟這個相反的就是叫佛法。

有的人把「世俗相反」解讀成「世間有這個規矩、習俗,我們一定要跟這個相反著做」,不是這個意思。而是,相對世間名利等等,來世更重要,名利的執著放下。

那當然執著世間的同時,對來世更執著,來世更圓滿,做得到的話,這是對的。像《中觀寶蔓論》里那些國王,世間也圓滿出世間也圓滿。所以,不可以誤解成「世間說是,我們說非,世間說有,我們說無,世間說可以,我們就說不可以」,不是這種意思。

佛說的經論裡面確實有很多規矩,不是沒有規矩的。現在這裡講的符合經教就是法,經教裡面有非常嚴格的因果法則,如果按照這樣子走,才是佛法,否則不叫佛法。

因果法則是誰都改不了的,你不相信它,它存在;你否定它,它還存在。因果本身就是大自然的一個法則,所以你一定要好好遵守,就是叫佛法。所以這樣子來說,「法」就有點算是法律的「法」的樣子。

佛法是究竟的離苦得樂的方法,究竟的意思是:看遠一點的話,它就是好的,眼前看的話,未必定是好。

像《律儀二十頌》開頭講,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眼前好,究竟好,要做;眼前不好,究竟好,也要做;那眼前好,究竟不好,不可以做;兩個都不好,更不可以做。

所以,究竟好,這就是要做的,這就是佛法。

以後更好就是法,以後更壞這就不是佛法,是不是佛法以這樣子來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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