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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民族識別政治史

(原文刊於《鳳凰周刊》2012年第9期、總第430期,題為《56個民族是怎麼來的》,現將未刪節版原文刊出。)

趙家鵬

一個民族見著於史,一個時代轉移行跡,因一個女孩而起始。這個後來被譽為土家族的「女普羅米修斯」的女孩名叫田心桃,62年前,她從湖南永順迢迢赴京,以苗族代表身份受邀參加國慶一周年觀禮。

時在1950年9月29日,身為普通教師的田心桃,走入北京飯店宴會廳,成為了政務院總理周恩來的座上賓,同席燕談者有時任中央人民政府秘書長林伯渠和國民黨起義將領蔡廷鍇。宴席前後,田心桃向周恩來、林伯渠等訴說來歷,提出自己並非苗族,而是土家族兒女。

田心桃的表白引起了當時中央政府的重視。在當時,土家族作為一個民族,並不為人所識,甚至許多人對這個民族聞所未聞。於是,國慶觀禮的半個月後的10月14日,中央民族委員會組織相關專家、學者、教授等,與各民族代表座談,了解各民族情況。座談會後,著名人類學、民族學家楊成志對田心桃進行了專訪,土家族開始走入官方的視野。

浮出水面的土家族,背後牽連的則是一個更大的命題,即:中國總共有多少民族?與如今婦孺皆知的56個民族敘述不同,當時的中國人對民族幾多並無概念,而自古以來的歷史,亦從無確數。

然而,這卻是建政未久的共產黨,亟望解決的重要命題。唯有在確定了民族數量的基礎上,才能推行民族區域自治政策。這項政策,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中所許諾的民族政策,關係到一個由多民族組成的新國家的穩定基礎。

由此,從1953年始,中國共產黨派出了大規模的考察團,分赴各地開展民族識別工作。這項延宕近40年的工作,連同其間進行的少數民族社會歷史調查,不僅開創了其後數十年大陸民族政治格局,更成為了人類文明史上前所未有的一次嘗試。


從「民族自決」到「區域自治」

大陸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官方文件中最早出現,是1941年5月1日,由中共邊區中央局提出、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的《陝甘寧邊區施政綱領》,其中第十七條提出:「依據民族平等原則,實行蒙回民族與漢族在政治、經濟、文化上的平等權利,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區,尊重蒙回民族的宗教信仰與風俗習慣。」

但在此之前的1938年,中國共產黨第六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毛澤東作了題為《論新階段》的報告,其中提到:「允許蒙、回、藏、苗、瑤、彝、番各民族與漢族有平等權利,在共同對日原則之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務之權,同時與漢族聯合建立統一的國家。」此番表述,已現「民族自治」端倪。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始自1938年的「民族自治」方針,卻並非中國共產黨此前一貫的方針。從1921年中共成立至1937年,十餘年間,「民族自決」是其主要推行的民族政策。

所謂「民族自決」,按照1931年11月7日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意為「承認中國境內少數民族的自決權,一直承認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國脫離,自己成立獨立的國家的權利。」

中國共產黨對於「民族自決」的表述,始自1922年7月召開的中共二大,該次大會通過的《關於國際帝國主義與中國和中國共產黨的決議案》中,明確要求:「……4、蒙古、西藏、回疆三部實行自治,成為民主自治邦。5、在自由聯邦制原則上,聯合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華聯邦共和國。……」

這一主張,帶有濃重蘇聯色彩,早期中共領導人,如陳獨秀、李大釗、瞿秋白、惲代英等人,皆曾鼓吹。秉此主張,1924年,外蒙古獨立事起,陳獨秀在當年9月17日的《我們的回答》中,明述:「我們主張蒙古人根據民族自決權,有獨立反抗的權利。」1931年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關於中國境內少數民族問題的決議》中,更是作出決定:「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基本法(憲法)上面,必須明白規定對於中國境內少數民族民族自決權,直到離開中國而獨立的自決權,它無條件地承認外蒙古的獨立。」承認民族自決權的主張,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列名中共十大政綱之一,與當時孫中山所提的漢、滿、蒙、回、藏「五族共和」的理論相抵觸。

然而,根據地的逐漸建立以及隨後到來的長征,改變了中共對民族問題的認識。井岡山時期,根據地周邊已經有了一些少數民族。1928年,在莫斯科近郊召開的中共六大,特別提出,「委託中央委員會於第七次大會之前,準備中國少數民族問題的材料,以便第七次大會列入議事日程並加入黨綱。」是為中共對少數民族問題矚目的先聲。

長征則給了中共深入接觸少數民族的機會。在甘肅、貴州、雲南、四川等地深山行軍途中,紅軍途經回、彝、苗、瑤等少數民族聚居地,一方面宣傳民族政策,一方面則入鄉隨俗,宣諭士兵尊重民族習慣,甚至與少數民族領袖結交攀情,其中最為著名的一例即是,劉伯承同彝族領袖小葉丹的結拜。

1935年中央紅軍抵達陝北後,為了站穩腳跟,處理好同周邊蒙、回等民族的關係。先後發出了告內蒙古人民與回族人民書。終延安時期,回族、蒙古族、藏族和彝族,始終是民族研究的重點。1940年4月與7月,李維漢、賈拓夫等人主持的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員會先後組織人力編寫了《回回民族問題》和《蒙古民族問題》兩書。兩書的完成,直接影響了中共民族政策的轉軌。「民族自治」逐漸取代「民族自決」登上歷史舞台,中共的民族政策亦逐漸走出蘇聯影響,馬列主義民族問題中國化進程先河開啟。

而在同時期,國民政府的民族敘述則一改「五族共和論」,轉向大漢族主義。1943年,蔣介石在《中國之命運》中,提出「國族同源論」,稱漢族為「國族」,而把漢族之外的少數民族稱為「宗族」,認為他們是漢族的「大小宗支」。

內戰打響後,兩黨不同的民族政策對少數民族地區展開了拉鋸。1947年,內蒙古自治政府宣告成立,成為共產黨控制區內第一個民族自治區。共產黨的「民族自治」理論逐漸壓過國民黨的「國族同源」理論,在少數民族地區佔得上風。

至1949年,神州易幟,新國家肇興前夕,「民族區域自治」正式寫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中國從憲法層面,開始走上一條獨特的民族道路。

值得一提的是,據建國後成為中央民委首任主任的李維漢回憶,1949年人民政協籌備期間,毛澤東曾就是否實行聯邦制徵求其意見。李維漢研究後認為,中國不宜實行聯邦制,一方面從人口角度來說,與蘇聯情況不同,較之蘇聯少數民族佔到全國人口近半數,中國的少數民族僅佔全國人口的6%。另一方面,按照馬列主義民族理論,地方自治與民族區域自治當優先於聯邦制,但俄國經過二月革命和十月革命,國內許多民族實際已分離成不同國家,故列寧、斯大林不得不採取聯邦制聯合諸族。較之,中國並無民族分裂之虞,故在統一國家內部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更有利於民族平等原則。

最終,毛澤東採納了李維漢的建議。


向少數民族「還債」

民族區域自治政策出台後,一個棘手的問題卻隨之而來,即:過去國民政府時期,漢族與少數民族關係非常差,民族間敵視異常,隔閡短期內難以消弭。諸如,1952年國慶節前夕,北京當局組織各省少數民族赴京參加國慶觀禮,並參觀工業區。一名彝族代表在結束了行程後返回當地,有政府領導問其收穫幾何,彝族代表的回答令該領導詫異非常,他說:「最大的收穫,就是發現漢族殺不完。」

為了改善惡劣的民族關係,建國之初,周恩來即提出向少數民族「還債」的說法。民族訪問團,開始陸續向少數民族地區派出。

1950年春,毛澤東建議向少數民族地區派遣民族訪問團,當年6月,西南訪問團組建。隨後,西北、中南、東北內蒙等訪問團在兩年時間內相繼成立。加上其後,陳毅帶隊的西藏民族訪問團,總共派出了五個民族訪問團。

現年92歲的中央民族大學教授施聯朱,曾在1951年以燕京大學碩士研究生、助教身份參加中南民族訪問團。在他對《鳳凰周刊》記者的回憶中,解放初期,儘管百廢待舉、資金緊張,但是馮玉祥夫人、時任衛生部長李德全挂帥的訪問團,乘坐美軍交接過來的十輪卡車,一路奔赴海南島,乘人的卡車後,尾隨有十幾部卡車,車上承載的,則是要送給少數民族的布匹、糧食等。除了物質上的援助,隨行百餘團員中,包括眾多文工團員,意在少數民族地區以舞蹈音樂形式,進行宣慰。

除了大規模民族訪問團的外派,在少數民族地區設立醫療機構等亦是頗得人心的舉措。1950年,施聯朱參加了清華、北大、燕京三所高校師生赴呼倫貝爾草原對蒙古族、達斡爾族的調查活動。在深入蒙古族聚居區後,他帶隊赴驅梅站進行考察。所謂驅梅站,即是專門為草原蒙古人治療梅毒的醫療站,一般建在河邊空曠草地上,待牧民流動的蒙古包隨時到來。在當時,蒙古族地區流傳著一句話:「只見娘懷胎,不見兒走路。」講的是,內蒙古牧民由於逐水草而居,衛生條件較差,懷孕婦女易生梅毒等性病,進而影響新生兒夭折率。經過驅梅站醫生兩年的治療,兩年之後,施聯朱在此帶領學生赴內蒙古調研,發現梅毒發病明顯減少,一個顯著的特徵就是,「兒走路」越來越多。

在50年代初期,漢族對少數民族的幫扶工作蔚為風氣,派遣工作組「走出去」不惜人力,對待「走進來」的少數民族代表亦不吝成本。當時,少數民族代表每至,都有國家級領導人出面接見,贈送那時候甚為稀有的呢子大衣一套;中央民族學院每畢業一屆學生,周恩來等領導人親自來參加畢業典禮,其對民族工作的重視程度可見一斑。

值得一提的是,為了安撫少數民族情緒,消除歧視,總理周恩來曾親自出面,幫助壯、彝、瑤等三族更改族稱。壯族原名僮族,僮是書童之意,讀來有歧視意味;彝族原先叫做夷族,言下之意,為蠻夷之族;瑤族早先則被稱為徭族,稱呼中有徭役驅使含義,亦屬貶義,故周恩來倡議改僮、夷、徭三字為壯、彝、瑤,取美好象徵之意。


中國式民族識別

少數民族逐漸歸心,但是1950年,由土家族女孩田心桃引出的,民族數量的問題,依舊懸而未決。此問題如不搞清,則《共同綱領》中關於民族平等和少數民族人大代表的政策便無法落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亦無從展開。

中國少數民族究竟有多少?要回答這一問題卻並不容易。在近代之前,「民族」一詞在古漢語中並未出現,僅有稱「民」或「族」者見於史籍。此一辭彙輸入中國,事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由梁啟超最先引用,用以宣揚西方民族主義思想,啟示國人。

作為西方資本主義興起時期出現的辭彙,按照民族學的定義,民族,亦稱為人們共同體,是以某些確定因素為標誌劃分而成的人的群體。在西方民族學發展史上,由於因素的不同,民族概念亦多有不同。馬列主義的「民族」概念,經列寧、斯大林等人發闡,最終由斯大林定義為:「在資本主義上升時期,形成的一個有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以及表現於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的穩定的共同體。」

然而,與西方大多由單一民族構成的民族國家不同,中國自古以來民族混居雜處,難以細分,且在歷史範疇上,並非資本主義上升時期民族,國人對民族的認識亦並不全面。辛亥革命前後,孫中山提出漢、滿、蒙、回、藏「五族共和」綱領,認為中國僅此五個民族,後來他意識到中國民族數量不止於五,雖有修正,卻終未確數。共產黨早期亦對民族數量不甚明了。1939年,毛澤東在《中國革命與中國共產黨》中,稱中國是一個由「多數民族結合而成的擁有廣大人口的國家」,認為中國可能有數十種少數民族,但提到名稱的猶不過9種,對更多的民族並不清楚。

鑒於此,1953年,在大陸開展的第一次人口普查中,要求按照「名從主人」的原則,讓各民族自報族稱。然而令人始料未及的是,普查之後,全國自報登記下來的民族名稱逾400種,僅雲南一地便報上來260多種民族名稱。

從政治角度考量,如此龐大的民族數量,將會使得民族自治區域難於劃分與管理,此外,各民族人口的多寡又涉及到少數民族代表名額問題。按照規定,少數民族代表需按照人口比列分配,但人口數量如不足,則至少分配一個代表。如,壯族有1000多萬人,按人口比例,若可以選出10個代表,但東北的赫哲族僅有300多人,人口數量不足,但因單一少數民族身份,依舊保證其1個代表的資格。這是沿襲蘇聯體制,在民族平等原則中,要保證每個民族起碼有1個代表。但問題也就隨之出現,如赫哲族是壯族的一部分,那麼就不會多出這1個代表,相應的提干、幫助經濟發展與考試升學等待遇也會因之不同。

故而,對上報的400多個民族進行甄別,判斷其是漢族還是少數民族?如是少數民族,是單一的少數民族還是較大少數民族中的一支?這成為了1953年後,民族工作的首要任務,民族識別工作由此拉開了帷幕。

斯大林關於民族的定義,是此次民族識別的理論依據。然而,由於中國情況與蘇聯迥異,諸多民族並不符合斯大林的民族定義,如回族,依宗教傳統而連結,卻並不共同居住地域,依所在地區不同,分為漢回、藏回、蒙回等群體。儘管如此,其民族認同卻格外強烈,不能不承認它是單一的少數民族。於是,1953年,毛澤東表態,要求在政治上,不必學習蘇聯區分部落、部族、民族等,一律以民族對待。由此,追溯歷史,中共在民族識別工作中加入的一條原則。

方針落定,工作陸續展開。整個民族識別工作,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從1953年至1954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屆第一次會議的召開。在這一階段,經識別與歸併,將1953年上報的400多個民族,確定為38個少數民族。

第二階段從1954年至1964年。其間,主要工作是在已經確認的38個民族基礎上,進行廣泛調查,同時繼續識別。此一階段,對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上報的183個民族名稱進行了識別調查,最終新確認了15個少數民族,加上第一階段的38個少數民族,至此,中國少數民族已經達到53個。

第三階段從1965年至1978年。因文革影響,這一階段被認為是民族識別工作受到干擾的階段。在此階段中,除1965年,珞巴族被新確認為少數民族外,民族工作幾近停滯。

第四階段從1978年至1990年。以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為起點,民族識別工作重啟,1979年,確認基諾族成為單一少數民族,中國少數民族數量增至55個,而後經歷十年民族歸併,至1990年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正式確認中國少數民族數量為55個,加上漢族,共56個民族。

從時間上看,民族識別工作斷續近40年,但是其主要工作主要完成於50年代,尤其在1953至1956年,被認為是民族識別工作集中開展的時期。

1953年,中央民委、中央統戰部聯合派出了第一個民族識別調查組,對居住在浙江、福建、安徽、江西、廣東等五省的畲民進行民族識別。施聯朱當時正是畲民識別調查小組組長。組員除了中央派出的人員外,在上海華東軍事行政委員會以及畲民所在地浙江、福建,分別補充進了畲族幹部,作為嚮導和翻譯,此外地方統戰系統亦派出人員參與識別。

至今,提起當年在浙江景寧縣、福建羅源縣八井村、漳平縣山羊隔村以及上杭縣盧豐鄉為期3月的畲民識別調查,施聯朱猶印象深刻。尤其是在奔赴福建羅源八井村的旅途,艱險備至。其時,大陸事定,國民黨退居台灣,但隔岸炮火猶未斷絕。那時候,從福州至羅源,陸路不通,須走水路乘船經馬尾至閩江口,再沿福建海岸線北行至羅源灣。為了躲避對面馬祖炮火,施聯朱一行只能趁夜色趕路。經兩日夜抵達羅源灣後,施聯朱等人再行陸路進村,甫一進村,便心中大喜,發現由於與外界隔絕,羅源八井村畲民生態保留完好,且大異漢族。

避過炮火與土匪擾襲,進入村莊,卻並不能順利開展識別工作。由於當時民族關係緊張,識別組甫入少數民族聚居地,卻並不為相信,交流只能依靠隨行畲族幹部翻譯,直到宣講政策使之信服,方得以順利開展工作。

最終,經過縝密的識別調查,施聯朱等人發現畲民在耕種方式、服飾與信仰方面,皆有特殊之處,故認定畲民不是漢族,也不是瑤族的一支,而是單一的少數民族。該意見最終於1956年落實。至今,畲族人為表感謝,每年到了畲族傳統節日三月三,都向施聯朱發出邀請。

值得說明的是,1953年派出的畲民識別調查小組,對外並非公開說明是民族識別調查組,而是以中央調查組的名義深入少數民族地區。1954年後,民族識別才陸續被公開提出。

除了中央派出的畲民識別,同在1953年,中央民族學院研究部派出以林耀華、傅樂煥、王輔仁、陳雪白、阿勇綽克圖等人組成的一個調查小組,赴內蒙古調查達斡爾族的民族識別情況。當時達斡爾族成分並未定論,有一部分人認為它是蒙古人的一支,有一部分人認為它是單一的少數民族。民族學院的專家調查後,認為,雖然從歷史、語言與居住地域方面,達斡爾族與蒙古族同源,但經過歷史遷變,達斡爾族已經發展為單一少數民族。但當時,達斡爾族一部分頭人猶有分歧,研究人員引征歷史,反覆對頭人做工作。最終,中央民委認可其成為單一少數民族。

到了民族識別第二階段的1954年,中央民委派出雲南民族識別調查組,委派中央民族學院教授林耀華帶隊赴雲南,展開大規模的民族識別調查。由於在1953年的自報族稱中,雲南一地上報的族稱有260多個,故云南工作尤其複雜繁重,在較大規模的人力投入下,雲南民族識別總共進行了半年之久,主要考察地區在文山、新平等地,著重對壯族、彝族、傣族等支系進行了歸併。通過調查,當時僅彝族一脈,便分有數十個支系,各自稱呼盡不相同,識別調查工作殊為坎坷。最終,林耀華等人將260多個不同族稱的族體歸併為22個民族,同時識別出68個大小族體,予以正名或歸併。

同在195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民族委員會派出以費孝通等人為首、50多人參與的貴州民族識別調查組,赴貴州聯合當地專家學者,對貴州省內80多個族體進行識別調查。調查組在早前訪問調查的基礎上,經4個月識別調查,對貴州大部分族體進行了歸併,但穿青、革兜、蔡家、龍家等20多個族體卻並未最後認定,成為此後貴州民族工作諸多問題的來源。

1955年,中央民委又派出了廣東民族識別調查組,對逐水而居的疍民進行調查,同時亦進一步調查畲族情況,楊成志等人受命領銜。其在畲族地區的調查結論與施聯朱相同,而對疍民考察後,認為雖然疍民原屬少數民族,但由於漢化程度、民族意識不明顯嚴重,未予承認。

1956年後,中央再未派出大規模民族識別調查組,但貴州等地少數民族識別工作猶未停止。特別是在湖南,就土家族歸屬問題的爭論,一度甚囂塵上,中央與地方各執一詞。

此前從1950年開始,潘光旦、王靜如、汪明瑀等學者就土家族問題,已經從歷史文化和語言等方面做過多方考察,潘光旦在遍查史籍後,結合王靜如等人的語言學分析,認為土家族屬於單一的少數民族。中南軍事行政委員會經6、7次調查,最終認可意見,然而土家族所在的湖南省,意見卻不一致。時任湖南省省委秘書長、統戰部部長謝華,堅持要求按照斯大林民族定義的四條標準來衡量土家族民族屬性,認為土家族並不全部符合四條標準,遂不予承認其為單一民族。

土家族領袖對此並不甘心,田心桃等人提出反對,反對意見傳至中央,驚動了劉少奇、鄧小平等人。為維護民族團結,1956年6月,劉、鄧責成中央統戰部、中央民委派出了以時任中央民委副主任謝鶴籌為首的五人小組,前往湖南對謝華等人進行遊說。

當時參與五人小組的施聯朱對《鳳凰周刊》記者回憶前塵。那時候,五人小組臨湘後,隨即同謝華等人一同下鄉,赴永順、保靖、龍山三地展開調查。一路之上,從馬上到灶前,謝鶴籌和謝華兩方,就民族識別標準問題,爭執不休,其爭論焦點即,如何運用馬列主義民族問題理論與中國的民族實際相結合的問題。在施聯朱等人看來,斯大林的民族定義並不完全適用於中國實際,要靈活掌握與應用。當時諸多參與民族識別的工作者亦多有此感,費孝通、林耀華在1956年合寫的一篇民族識別的文章中,便曾隱晦地談到應靈活掌握斯大林民族標準。然而,由於時代的特殊性,在當時,卻沒有人敢於站出公然質疑教條主義運用斯大林民族識別標準,直到60年代,中蘇關係惡化後,對斯大林民族識別標準的質疑才公開出現。故當時,謝鶴籌同謝華的爭論僵持不決。最後,在為期3個月的調查結束後,時任湖南省委書記周小舟親自召開彙報會,他在聽取了五人小組報告、領會了中央意圖後,拍板定調,同意了中央結論,至此,土家族得以確認為單一的少數民族。

50年代後的民族識別,除了民族族體的認定與歸併,民族名稱的改稱也是重要工作之一。除了上述周恩來為壯、彝、瑤等族改稱的故事,佤族、布朗族、鄂溫克等族亦在民族識別調查中,逐漸予以改稱。其中,佤族在50年代被稱為佧佤族,後來由於民族反應意見,民族工作者調查發現,「佧」是傣族對他們的稱呼,意為「傣族的奴隸」,含貶義,故予以改正。布朗族原名白朗族,屬於翻譯不準確,後來改正。鄂溫克族早先名稱有三,分別是:通古斯、索倫和雅庫特。通古斯和雅庫特是俄國人對其稱呼,兩者居於不同地區,故俄國人認為其為兩個民族;索倫則是清朝時候滿族人對其稱呼,意思是「獵手」,索倫聚居的區域亦與通古斯和雅庫特有別,三者對應的經濟生活已不同。但是,三者皆自稱為鄂溫克,有著一致的民族認同。因此,50年代後,將鄂溫克人族稱統一。


造字與書史

50年代的民族識別大抵結束於1956年,在民族識別結束之後,民族調查繼之而起。調查內容涵括各少數民族歷史文化、社會形態以及語言文字。其中,少數民族語言調查引進的是蘇聯經驗,於1956年成立了少數民族語言研究所,所長為包爾漢。民族社會歷史調查則由彭真領導。兩者分別開展。

對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重視,早在建國《共同綱領》中即已明述,但在當時,中國尚有許多少數民族只有語言而無文字,於是從1951年開始,中共提出要「幫助尚無文字的民族創立文字,幫助文字不完備的民族逐漸充實文字」,並將該提議逐漸納入政綱,於1956年寫入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二個五年計劃。

在此背景下,1954年後,蘇聯教育科學院格·謝爾久琴科等教授陸續應邀來華,向中國學者傳授蘇聯創製少數民族文字等經驗,一年後,北京召開了首屆民族語文科學討論會,研究創製文字事宜。後來參與民族語言調查的馬學良曾經回憶,1955年,胡喬木受毛澤東委託,在中南海召見一干民族語言專家,詢問民族語文人才儲備情況。在聽過馬學良等人彙報後,胡喬木示意,除部分教師留校外,高年級學生和應屆畢業生都可以參加調查。

由此,1956年2月,中央民族學院舉辦了400多人的語言調查訓練班,抽調民族學院應屆畢業生和全國有較高文化水平的少數民族幹部參與培訓,並於3個月後,將參訓師生依專業方向分成了7個調查隊,奔赴各地進行調查。

此番調查,共研究了42個民族共50多種語言,幫助有語言無文字的壯族、布依族、黎族、侗族、苗族、彝族等11個少數民族創製了以拉丁字母為基礎的文字,同時改進與改革了拉祜文、景頗文、蒙古文、維吾爾文和哈薩克文等多種文字。

與民族語言調查同時進行的還有彭真領導的少數民族社會歷史調查。1956年,彭真按照毛澤東指令,責成全國人大民委出面開展少數民族社會歷史調查,要求對國內各少數民族的社會形態和歷史發展做深入考察,為進行社會主義改造做準備。

於是,在1956年當年,全國人大民委從中央派出了200多人參加調查同時,組織成立了內蒙古、新疆、西藏、雲南、貴州、四川、廣西、廣東等8個調查組。1958年,調查組從8個增加到16個,新增了甘肅、青海、寧夏、遼寧、吉林、黑龍江、湖南、福建等8個調查組,翁獨健、傅樂煥、林耀華、陳永齡、沈家駒、施聯朱、王炳煜、王鉅堡等學者分別擔任組長,相關的參與人員增加至千人,其中僅中央民族學院即抽調了400多人,幾乎整班整班向外輸送,現已退休的中央民族大學教授邵獻書即是當年以學生身份參加調查的人員之一。

當時的主要工作,一方面是根據馬克思主義原理為各少數民族劃分社會形態。其時,整個國家已經瀕臨「大躍進」時期,在為社會改造而劃分社會形態的思路下,「一步跨千年」、「跑步進入社會主義」等口號開始出現,對少數民族社會形態的劃分爭議紛紜。對此,中央民族大學西部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侯遠高,以彝族為例,表示對其屬於奴隸社會還是封建社會,學界曾吵嚷二十年,直到80年代,國家政治體制轉軌後,風波始平。

另一方面的工作則是整理少數民族歷史文獻,響應毛澤東號召,幫助已確認的每個少數民族編寫民族簡史和簡志。當時作為浙江與福建組組長的施聯朱,主要任務有二,一個是調查畲族,一個是調查高山族,並根據調查所得與歷史材料,撰寫民族簡史、簡志。按照他的說法,當時並無民族史編寫經驗,大家的工作都是摸著石頭過河。

調查工作至1964年大體告結,據不完全統計,此番少數民族社會歷史調查前後共寫出調查資料340多種,計2900多萬字,整理檔案和摘錄文獻100多種,計1500多萬字,並為少數民族拍攝了紀錄片,亦搜集了一批少數民族歷史文物。作為調查結果,從1964年開始,陸續出版了每個民族一本的簡史、簡志。然而,簡史、簡志只寫到共和國成立,建國後的事情由於不好處理,擱置未提。

其後,由於文革影響,少數民族社會歷史調查的收尾工作被迫停止,直到文革之後,剩餘的史料編寫工作才漸告完畢。1980年,施聯朱主編的《畲族簡史》出版,儘管《畲族簡史》僅8萬字,但出版之前須經過畲族代表逐字審查,這讓他至今憶起,猶難忘卻。


止於56個民族

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召開,將大陸帶入了一段新的政治史頁,民族識別工作亦因此得以舊話重提。

為修復文革期間受損的民族關係,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中,特別提到了「改善和發展社會主義的民族關係,加強民族團結」的重大意義。新形勢下,如何處理民族關係,平衡好各少數民族在選舉人民代表、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培養民族幹部、招生、提干、參軍,以及計劃生育和經濟支援等方面的權利,這中共新時期民族工作聚焦所在。

欲解決上述問題,那麼首先要著手的便是將50年代民族識別工作遺留的問題處理好。因此,當時國家民委在爭議較多的六省、自治區進行了重點調查,分別召開了貴州、河北、湖南等省民族識別工作座談會,並於1979年11月3日,向四川、西藏、貴州、廣東等省、自治區發去了《關於抓緊進行民族識別工作的通知》,要求對尚待識別的少數民族進行識別調查。

根據1982年,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的數據,此時期,全國要求恢復、更改民族成分的人口達500萬之多。在這樣的情況下,再進行大規模的民族識別調查,影響過巨,將打破現有民族格局,故當時的工作方針傾向於對民族成分進行更改。認同已有民族成為了此一時期民族識別工作的題中之義。

因此,除了1979年,50年代調查過的基諾族被新確認為單一少數民族外,從1978年至1990年十餘年間,未再新立民族。但涉及到數百萬人族屬的歸併工作,卻在如火如荼的進行。其中,貴州省自1982年以來重新開展民族識別調查,對50年代遺留下來的「穿青人」等23個待識別少數民族,進行了歸併整合;湘西南的「哇鄉人」、「本地人」、「梧州瑤人」等被歸為漢族;廣西將10萬待識別民族人口分別歸併至壯、瑤、苗、彝等10個少數民族;雲南的「苦聰人」劃入拉祜族,「摩梭人」劃入納西族;新疆地區的「圖瓦人」則仍被認為是蒙古族的一支。

民族歸併保持了現有民族的格局,避免了因新立民族而產生的民族政治衝突,但這一舉措不意中,卻也帶來了新的問題。

問題還是出在土家族身上。進入80年代,民族成份更改工作開始後,許多原先被劃為漢族、苗族的人口都紛紛改為土家族,其中規模最大的便是鄂西140萬人口歸併至土家族之舉。由是,土家族人口從1957年的50餘萬,一路飆升,至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其已經擁有802萬人口,人口總數列於壯、滿、回、苗、維之後,居全國第六。

人口的膨脹,一方面帶來了民族認同的離散。80年代,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成立時,中央民族大學教授白振聲正帶領學生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實習。其時,湘西土家族幹部在同白正聲談起鄂西變化時,神色間頗不以為然,認為鄂西土家族並非真正土家族,歸併之舉只是政府行為。

另一方面,人口的增多亦提升了土家族的政治地位。除了民族代表的增加,行政區劃地位也向上晉級。最早湘西地區為苗族自治州,而后土家族人口數量壓過苗族,更改名稱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在80年代,土家族人口急劇膨脹後,土家族又不滿足於自治州待遇了,曾一度希望能夠將湘、鄂、黔、渝地區土家族串起,成了自治區。

這樣的變化是中央始料未及的。本來希望不打破現有民族狀況的民族歸併工作,若出現省一級行政區劃的變更,那麼影響則更大。其時,國際形勢動蕩,80年代末期的東歐劇變以及蘇聯解體,使餘下的社會主義國家噤若寒蟬,民族政治問題成為了燙手的山芋,任何一點影響都被視作可能爆發更大的危機。鑒於此,儘管西藏僜人等民族猶待識別,但中央有關領導人為了國家與社會的穩定,還是下決心,將民族識別工作徹底叫停。

於是,1989年11月,國家民委、公安部發出了《關於暫停更改民族成分工作的通知》。1990年5月,國家民委、國務院第四次人口普查領導小組、公安部又聯合發出了《關於中國公民確定民族成分的規定》,其後,根據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結果,中國正式確認包含56個民族,其中55個為少數民族,少數民族總人口為9120多萬人,佔全國總人口8.04%。

而對於存有爭議的未定民族,包括族屬未定的「待識別民族」和族屬雖定但本族不認可的「已識別待定民族」,則就此失去了被官方確認為單一民族的機會。熟悉當時國家民委的學者向《鳳凰周刊》記者轉述當年事體,表示當時政府態度是,民族學術可以繼續研究,但政策上事關穩定,保持56個民族編製,將不再允許突破。


總結與遺思

62年前開始,延宕逾40年的民族識別,時至今日已成為明日黃花,在大陸鮮少人知。而在「56個民族56支花」的歌聲中,當年參加這一工作的專家學者大多也已先後離世,健在者不多,能言者更稀。此情此景,讓施聯朱心下頗為感傷。

在他看來,新中國肇始之時,民族識別工作對國家穩定起到了關鍵作用,當時國家也的確傾盡全力投入此項工作,但是如此重要的工作,居然在1990年戛然而止後,居然沒有總結工作。

當然,並非無人總結。1993年,施聯朱本人曾撰寫了一本名為《中國的民族識別》的專著,在國家民委的資助下於1995年出版了,並獲得國家民委政策研究優秀成果一等獎,時至今日,這本書猶是論述民族識別方面的權威著作。

2010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歷史學博士Thomas S.Mullaney亦出版了名為《Coming to Terms with the Nation:Ethnic Classification in Modern China》的專著,以林耀華領銜的西南民族識別為切口,對大陸50年代中國民族識別工作進行探討。在這本書中,Thomas S.Mullaney曾評價道:「1995年,中國第一份(而且是目前為止唯一一份)民族分類的分析專著由施聯朱發表。關於這個課題的一些最為基本的問題在這份報告中首次給出了結論性的回答。」同時,作者在走訪了1954年參加雲南省民族識別的五位成員施聯朱、徐寧、周躍文、嚴汝嫻、王曉義後,竟無不感慨:「他們驚異於竟然找到一位外國研究者對在中國幾乎被遺忘的課題感興趣。」被遺忘的課題,值得深思。

除此之外,費孝通、林耀華等人也曾先後撰文,以親身經歷總結中國民族識別工作。費、林二人在肯定民族識別成績的同時,亦同樣指出了民族識別工作猶有許多遺留問題,需要繼續解決。

如林耀華在《中國西南地區的民族識別》一文中曾提到,中國尚有極少數族稱單位,還有待進行識別工作,如西藏南部的僜人、西雙版納南部的克木人等。施聯朱則在《中國的民族識別》一書中,將待確認族屬範圍擴大至海南省苗族、海南省臨高人、新疆圖瓦人、西藏夏爾巴人、疍民等多個族屬,此外,川隴交界地帶的白馬人以及台灣高山族等未識別民族亦被認為是待解決的問題。

而到目前為止,據統計,中國尚有70多萬待識別民族人口,其中約有絕大部分分布在貴州地區,如人口約67萬的穿青人和革兜人等,雖然被劃入漢族等民族,但成為單一民族的意願強烈,對民族歸併結果並不滿意。在1990年停止民族識別後,這些民族的歸屬問題,在貴州省內則被視作敏感問題對待。

此外,錯劃民族亦仍需糾正。如雲南普米族,在學者看來,實際上屬於藏族,且同一族體,在四川部分即被劃為藏族,這就造成了一族兩分的情況。情況相同的還有壯族和布依族。兩族語言相同,歷史文化亦出入不大,但在貴州皆為布依族,在廣西便成壯族,一個民族因省際行政分野而造成割裂。另外,彝族、傈僳族、哈尼族、拉祜族等族,從歷史上考證,應為一個民族,但在民族識別過程中,卻被劃為了7、8個民族。

一些曾被成功識別的民族,亦在發展過程中暴露出不少遺留問題。如浙江景寧畲族由福建省武平縣遷來,然而景寧被劃為畲族自治縣,武平卻沒有認定為畲族聚居區。諸如此類的問題,由於民族識別工作的停止,一直沒有解決。

如今,施聯朱等人已年過耄耋,對上述問題的鼓呼早已沒了氣力。回首前塵,往事如隔春秋。「那時候,我們年輕,做民族工作,對少數民族有著飽滿的感情,這種感情甚至貫穿了我們一生。不像如今,民族之間,愈發沒有了感情,在民族問題上,國家也不如以前『氣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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