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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葯神》背後無奈而殘酷的現實

【導讀】侵權違法的仿製藥商成為了患者心目中的羅賓漢,而花費巨大成本的製藥公司成為患者心中的惡人。這種扭曲的現實透露著無奈與殘酷。發生不幸時,我們往往傾向於在找出一個或多個對象並將起因歸咎於他們。而影片中的慘劇中,你沒法說誰是錯的。

真實的故事背景

《我不是葯神》,這部在點映時就引起廣泛社會討論的電影,上映首日即獲得3億票房,上映4日獲得13億票房,目前在豆瓣獲得9.0的高分。很多媒體給了其極高的評價,網路上也產生了許多關於這部電影的討論。

原本走私印度壯陽藥物的商販程勇因為經濟困難接受了白血病人呂受益偶然的請求成為一款印度仿製葯的代理商。這款藥物是來自瑞士諾瓦公司生產的「格列寧」,售價高昂,而程勇走私的藥物只賣原價的1/4。在經歷威脅和自己的考慮之後,程勇將代理權轉讓了一段時間。但在經歷一系列悲劇事件後,程勇決定重新開始走私這種藥物,並以接近原價的價格賣出,甚至自掏腰包來彌補差價。最終被捕程勇被判有期徒刑5年(實際關押3年),押送監獄時,街道兩邊病人夾道相送。

《我不是葯神》中所述的「根據真實事件改編」非虛,他改編自2014年著名的「陸勇案」。1968年出生的陸勇是一家針織品出口企業的老闆,2002年他被診斷為「慢性粒細胞白血病」,那時用諾華(世界Top3葯企)生產的「格列衛」每年需要花費30萬元。但了解到印度的仿製版「格列衛」一個月只需4000元後,他開始購買這種仿製葯並從經濟上幫助病友。2013 年 11 月,陸勇被湖南沅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隨後,沅江市檢察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銷售假藥罪"對陸勇提起公訴。近千名白血病患者聯名寫信,請求司法機關對陸勇免予刑事處罰。幸運的是,最終檢察機關撤回了對陸勇的起訴,法院也對"撤回起訴"做出了裁定。

沅江市檢察院宣布對陸勇不起訴/圖源見圖片

2015年2月16日的《今日說法》欄目對其進行了詳細的報道,想知道此案件更詳細的內容請搜索:《今日說法》 20150216 救命的「假」葯

「陸勇」與「程勇」、「諾華」與「諾瓦」、「格列寧」與「格列衛」,電影還原當時事件的意圖很明顯。甚至為了讓大家引入事發時間,電影中的電腦、聊天軟體以及上海市的街景都比較老舊。所有的一切都在提示觀眾:影片中包含大量的真實情節。

印度——仿製葯的聖地

電影中程勇兩次來到印度,第一次程勇坐在黃色計程車上,背景音樂響起「Garbage,Garbage,gimme cash I"ll be garbage",大概是反映程勇第一次去印度的初心還是錢。

第二次,經歷了與呂受益的死別和看到一眾病人的悲慘境遇後,程勇再次來到印度。剛出車站,街道上煙霧繚繞,濕婆神像與迦梨女神像與掩住口鼻的程勇四目相對。這是這部現實性極強的影片中唯一的藝術化場景,此刻似乎神明附上程勇身體,照應了「葯神」的題目。

電影中的「神來一筆」/圖源:澎湃新聞

那印度到底有什麼魔力,尋找廉價葯要來到這塊土地呢?

事實上,影片中看似髒亂差的印度在違法盜版和仿製葯企巨頭的明星藥物方面是一個極其出色的「天才」。

從印度藥品領域的發展歷史來看,大體可分為四個階段:1970年前的外資葯企主導時代;1970-1990年,印度當地葯企開始發展;1990-2010年,本地仿製葯企全面發展,同時開始原料葯及仿製葯出口業務;2010年以後,印度葯企開始注意研發創新,向創新葯市場發起挑戰。

1970年以前,印度執行國際通行的化合物專利保護制度,外資葯企藥物專利受到嚴格保護,而本土葯企研發能力薄弱,藥品價格昂貴。

但1970年,印度通過立法打破了外資葯企的專利壟斷。其具體方法是,將藥物專利分為產品專利和方法專利,1970專利法只保護方法專利,這意味著當專利葯價格高於民眾正常支付水平時,無論該藥品的專利保護期是否結束,都允許該種藥物被仿製。同時,該專利法還大幅縮短了藥物專利的保護時間。也就是說,印度從法律上允許本土葯企的侵權行為。

到了1994年,WTO成立,印度簽訂了《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TRIPS要求加強知識產權的國際保護,減少國際貿易的扭曲和障礙,以促進國際經濟和貿易的發展,這意味著印度1970專利法需要與TRIPS同步。但印度作為發展中國家,TRIPS的生效時間延長了10年。

那些被侵權的製藥巨頭公司在印度因為專利權收到侵犯進行了無數次訴訟,但侵權的本土葯企絕大多數都被受到了印度政府的袒護。

直到2009年,印度新的專利法正式生效,才意味著印度製藥企業的保護傘逐漸坍塌。

一言以避之,1970-2009年的這39年時間裡,印度通過立法來保護本土葯企對國際製藥公司藥物專利權的侵犯,從而完成了印度製藥工藝與世界先進水平的接軌。

研發新葯有多難?

藥物的研發是科學與生命、資金、時間的艱苦博弈。

根據德勤事務所(Deloitte & Touche,世界四大會計事務所之一)長達七年(2010-2016)的追蹤調查,研發一個新葯的平均成本已經從低於12億美元增長至15.4億美元,而且需要耗時14年才能推出一個新葯。與此同時,投資回報率從2010年的10.1%下降至2016年的3.7%。新上市藥物的平均銷售峰值在2016年只有3.94億美元,遠低於2010年的8.16億美元,平均逐年下降11%。換句話說,製藥公司目前研發投入在加大,回報卻在降低。

15.4億美元,14年,一款新葯,銷售額下降,葯企回報減少。

生物醫藥研發支出彙報持續下降/圖源:來源:Deloitte 2016

大型製藥公司解決這個問題的一個好辦法或許是採取「think small, win big」的策略,專註於自己的核心優勢領域。對於自己不擅長的領域則通過併購中小企業來實現,這也是大家印象中世界醫藥公司只被幾個巨頭公司把握並且醫藥界併購不斷的原因。

2017研發支出最高的十家企業中,有三家是葯企(羅氏、默克、諾華,葯企的研發強度極高)/圖源:普華永道思略特2017全球創新1000強報告(研發強度=研發支出/營業收入)

近年來可以看到無數以《xxx大學研究成果消滅了xxx病》為題的報道,這些報道大多數都是噱頭並且一經發布即被業內人士強烈批評。事實上很多原本本寄予厚望的藥物分子無法通過臨床試驗的大考,最終胎死腹中,這也意味著製藥公司先前的投入都打了水漂。

最近幾年,媒體誇大的報道越來越多,如圖的闢謠文章也越來越多。/圖源:weibo

幾乎在所有的電影中,製藥公司巨頭都是以一種邪惡的面目出現的,他們用病毒或細菌醞釀著陰謀、他們利欲熏心制假害人、他們勾結政府行惡毒之事……本部影片也不例外。"諾瓦"公司代表 永遠一副凌駕於生命之上的凜然神情,不斷向政府和示威患者施壓,一定要斷了患者們的活路。而影片中仿製葯公司如同劫富濟貧的羅賓漢,給患者們帶來了希望。

現實的確如此么?研製創新葯的製藥公司而言遵循的無非是一種「研發-上市-獲利-再研發」的良性循環,一款耗費了巨大投資和時間的新葯在上市後固定的專利保護期內非但要收回成本,還要必須保證獲利才能保證有資金開啟下一輪的循環。高昂的葯價使得這些公司收到情感上的譴責,那麼放製藥公司的方法就真的是可取的嗎?仿製葯的生產前提是「有葯可仿」,如果創新葯沒有獲得足夠的利潤來保證研發,其結果是「無葯可仿」,最終受害的是患者自身,或者說滿足了自己而給其他病患的生路蒙上陰影。這難道不也該譴責嗎?再換個角度考慮?仿製葯公司真的那麼偉大,是為了造福病患才進行侵權行為的嗎?

而事實上,創新葯葯價的高昂與患者本身經濟窘迫的矛盾並非沒有人注意到。以無國界醫生為代表的組織和國際製藥巨頭就此進行了多年的口水戰。這些口水戰最終促成了著名的《多哈宣言(Doha Declaration)》。2001年WTO發表了《關於TRIPS協議與公共健康的多哈宣言》,這一宣言的要旨就是:生命健康高於知識產權。它明確了明確了TRIPS協議中可以用於保護公共健康、對抗知識產權專有權利的彈性條款。事實上印度之所以敢在新世紀後仍袒護本土企業的侵權行為,也是多哈宣言想達到的未來理想。儘管這個理想離實現的那一天看來還非常遙遠,但如影片中程勇在宣判前所說的,「希望那一天早點到來」。

無奈而殘酷的現實

侵權違法的仿製藥商成為了患者心目中的羅賓漢,而花費巨大成本的製藥公司成為患者心中的惡人。這種扭曲的現實透露著無奈與殘酷。這種扭曲的現實出現的原因是,(縱然無法否認人對利益的追逐)製藥公司斥巨資實現消滅疾病的理想的同時,大多數患者面臨的卻是經濟的窘迫。

《我不是葯神》英文名叫Dying to Survive,影片中一眾病友尤其是呂受益的遭遇更讓觀眾了解了這個人群的生死掙扎。而影片中「唯一的病是窮病,治不了的」、「我不想死,我想活著」的台詞將患者們的悲慘境遇如此真切而又逼人的展現在觀眾眼前。

發生不幸時,我們往往傾向於在找出一個或多個對象並將起因歸咎於他們。而這樣的悲劇中,你沒法說誰是錯的。影片中所展現的病人的慘劇,好像告訴我們一個無奈而殘酷的現實:並不是所有的困境都有出路。這麼說似乎太過黑暗了,但或許我們應該如同影片中一樣,心懷希望去做出一些嘗試,從那令人絕望的黑暗中找到一條可能有光亮的路。

例如,「陸勇案」被撤訴是在2015年1月,一個月後,就有了格列衛被列入醫保的報道。

圖源:騰訊網

再例如如,這部影片上映的第四天,微博的「新時代熱搜」上是這麼一條消息:

醫保局加快抗癌藥降價的「新時代熱搜」/圖源:weibo

你敢說這和《我不是葯神》沒有關係?

一部好電影

最後說到電影本身,《我不是葯神》無疑是一部很好的電影。雖然我認為其中對製藥公司的形象刻畫有些負面,並且如果電影能如實還原出葯企本身的無奈態度對於電影本身甚至是加分的。但這不影響它是一部非常優秀的電影。

有人說在阿米爾·汗的幾部印度神作之後,我們中國也有了如此現實的神作;也有人因為影片最後程勇被夾道歡送的場面與《辛德勒的名單》十分類似而將《我不是葯神》稱為中國版的《我不是葯神》。這些都反映出觀眾的對這部影片的認可程度。但一些如「印度賣這麼便宜中國賣這麼貴」、「印度都能做出來中國怎麼做不出來」、「這家製藥企業真是黑心」的評論不排除是因為這部影片對觀眾帶來的誤導,澄清這部影片背後的故事也是這篇推送文章的寫作動機

還有一些影評人用「啟蒙」來評價這部電影。因為他是國產電影中為數不多將鏡頭對準中國人的眼淚、癌症患者可怕的創口、病患居住區絕望的氣氛的電影。同時周一圍飾演的不那麼「偉光正」的警察形象在國產電影中是少數;把罪犯的「善」刻畫出來的國產電影中也是少數。未來中國這種電影會更多嗎?我希望會有更多,這樣很多社會問題會得到加速的解決。至少在醫藥界還存在很多問題:如挂號難、不合理的採購招標制度、在中國需要重複的臨床試驗等等。

"希望那一天早點到來"。

參考資料:

[1]澎湃新聞. 看完《我不是葯神》,你或許想知道這兩個是什麼神

[2]醫谷.《我不是葯神》上映的背後:印度仿製葯為何如此低廉

[3]商群.【天下遠見】印度仿製葯產業是如何崛起的?

[4]醫藥魔方數據. 德勤最新數據:一個新葯平均成本$15.4億,耗時14年

[5]普華永道:2017年全球創新1000強榜單公布,中國企業終於殺進10強!

[6]X博士:為什麼說《我不是葯神》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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