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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政府」被認定為詐騙集團,頭目一句話扎心了

台灣桃園檢方7月9日宣布,已偵結「台灣民政府」詐欺、洗錢案件,該組織不法獲利逾7.7億元(新台幣,下同),系詐騙集團,首腦林志昇夫婦等6人遭起訴。

右二為「台灣民政府」首腦林志昇(資料圖)

桃園檢方表示,這6人涉嫌共同以「台灣民政府」名義長期詐欺、洗錢,檢方偵查發現被告的詐術內容、取款名義、所得流向均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本質上是詐騙集團。

檢方指出,經過密集傳訊數百人後,並比對查扣的賬冊、檔案與外部金流後,初步查出共有315人遭詐騙受害,估計犯罪所得逾7.7億元。被害人遍及島內各地,若有被害人出面指訴,將持續依法究辦。

檢方查扣現金逾1.3億元,同時查出林志昇擁有4筆土地、4筆建物等財產,並已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追征。

「台灣民政府」成立於2008年,其網站發布的「主張」聲稱:「日本天皇保有台灣所有權,美國總統握有台灣佔領權。」該組織身份認同上的嚴重錯亂早為台灣社會所詬病。相關資料還顯示,該組織並未在台當局登記,但多年來並未被取締,在台灣各地還設有公開的「辦事機構」。

今年5月11日,台灣桃園檢方偵辦「台灣民政府」詐欺、洗錢案件,聲請羈押林志昇夫婦等被告。

據台灣綠營媒體「自由時報」稱,被起訴的6人除了現年67歲的「秘書長」林志昇及其51歲的妻子林梓安之外,還有79歲的「台灣民政府」中央會館等建築物及土地等不動產的所有權人游象敬,78歲的「中央國務院內務總理大臣」蔡財源,以及67歲的「財政大臣」許義明。

據台灣「中央社」稱,至於林志昇等6人遭台灣民眾檢舉,以「台灣民政府」之名活動,是否違反了台灣地區法律對「國家安全」等事宜的規定,檢方表示,「台灣民政府」未利用外國政府發展組織機構或搜集情報,本質上為「詐騙集團」,不符合台灣地區「國安法」所規定的「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發展組織」要件。

台灣「聯合報」則指出,受詐騙的315人主要是中高齡者,其中不乏醫生、教師等知識分子,其中多位受騙者還堅稱「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檢察官不懂他們的法律,甚至在檢方偵訊時拉檢察官入會,邀請他們去上課聽講。

檢方還稱,會員中有位商人曾跟著林志昇赴美、日參加活動,因都是與非官方層級人員接觸,開會也選在度假飯店,不像正式國際交流,商人向林志昇提出質疑「怎麼不找特朗普總統來?」,被林妻駁斥「美國誰理你」後才如夢初醒。

「聯合報」還稱,林志昇等人還以虛構「美國軍政府授權」發售「身份證」、「車牌」、「旅行證」及課程對外吸金,內部甚至以績效鼓勵招募新會員。

有會員遲遲等不到「台灣民政府」執政開始起疑,林志昇為將此事合理化,稱自己已提起「請求美國接管台灣訴訟」,謊稱勝訴就能加速執政,「但該案前年遭美國法院駁回」。

林志昇還說,會員每捐助一元台幣,執政後可兌換幣值同一美元的一元正台幣;此外,林志昇等人還於該組織官網營造「台灣民政府」是受聯合國、G7、G20等國際政府間組織承認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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