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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丨中國傳統文化與幸福

解讀丨中國傳統文化與幸福

幸福是人們孜孜以求的生活狀態。早在我國先秦時期,孔子、老子、孟子、墨子等就對幸福作了大量論述,形成了深刻的幸福觀。2000多年來,先秦諸子的幸福觀被許許多多中國人奉為立身準則和處世圭臬。今天,先秦諸子的幸福觀對我們認識什麼是幸福、怎樣實現幸福仍然有著重要啟示意義。

不沉溺於物質享受,追求精神快樂。

幸福在《論語》《道德經》等諸子典籍中也被稱為「樂」。那麼,在先秦諸子看來,幸福有著怎樣的內涵呢?先秦諸子認為,物質財富對幸福來說並非不重要,但相比較而言,精神快樂更是幸福所必需的。因此,他們主張對物質財富、生死壽夭、貴賤達窮、外在環境持淡泊態度,應該更加註重心靈的知足,關注那些符合人之本性、來自於內心的幸福。

老子認為,「知足之足,恆足矣」,淡泊名利、順性無為才是幸福的最高境界。

孔子認為,「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他對安貧樂道的弟子高度讚賞。

孟子認為,人生幸福的真諦是「三樂」:「父母俱存,兄弟無故,一樂也;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人,二樂也;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樂也。」

莊子認為,幸福並非享樂的感覺,而是心靈的頓悟與超越,「與天合者,謂之人樂」「喜怒通四時,與物有宜而莫知其極」。

在先秦諸子看來,真正認清了幸福的本質、領略了精神的高貴,就不會沉溺於物質享受,而會自覺修身行道。今天,這些觀點對於豐富人的心靈世界、提升人的精神境界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解讀丨中國傳統文化與幸福

將自身幸福與他人幸福、社會福祉結合起來考量。

《禮記·大學》明確提出「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將個人發展放在「平天下」這樣一個宏闊的視野里來看待。

孟子提出「與民同樂」的幸福觀,強調幸福的「共同性」。

荀子認為,「聖也者,盡倫者也;王也者,盡制者也;兩盡者,足以為天下極矣。」「盡倫」就是形成理想人格以實現個體幸福,「盡制」就是心懷天下為社會謀福利。

老子認為,「聖人不積,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強調與別人分享快樂可以使自己更快樂,為別人奉獻才能體現自己的幸福。

墨子認為,造成社會動蕩不安的根源是「眾人之不愛」,實現幸福的根本途徑是「兼愛」,也就是將愛無私地散播於全社會。這種反對自私自利,主張將自身幸福與他人幸福、社會福祉結合起來的幸福觀,對當下社會形成和弘揚正確的幸福觀具有重要意義。

解讀丨中國傳統文化與幸福

以堅守志向為快樂,以責任擔當為幸福。

孟子主張「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在先秦諸子看來,一個人即使生計維艱也不能見利忘義、喪失操守,不能因為外在誘惑而喪失氣節,不能因為外在壓力而改變主見。只有這樣,才有真正的快樂、真正的幸福。

先秦許多思想家始終以心中的幸福標準要求自己,即使時運不濟、屢遭困頓也不改志向,而是堅忍不拔去努力實現自己的抱負,因為他們念念不忘的是天下百姓的幸福。這實際上體現了一種「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責任意識與擔當精神。

正因為有著強烈的責任意識與擔當精神,他們才會苦讀聖賢之書、深究經世濟民之道,積極為百姓的幸福謀利解難、為國家和民族的發展盡職盡責,做到「鞠躬盡瘁,死而後已」。這種為天下人幸福勇於擔當奉獻的責任意識,今天仍值得大力傳承與弘揚。

◎本文原載於《人民日報》(作者黃亞果,重慶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講師),圖源網路,圖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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