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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繼母虐待9歲幼子致死,或被判無期徒刑

2016年5月8日,西班牙國家警察在迦納利群島帕爾瑪(LASPALMAS)逮捕一名涉嫌謀殺9歲繼子的華人女子Li Na,她多次用長約70厘米的木棍毆打其繼子,導致其死亡。

目前,檢察官Miguel Pallarés已提出對華人女子判以無期徒刑的判決申請,而這位現年40歲的繼母正在監獄內等待法院的最後判決。據西媒《CANARIAS7》今日報道,這或將成為帕爾瑪省首例判處無期徒刑的案件。

Li Na、其男友以及2個孩子均為華人。Li Na在法庭上以及在進行精神病鑒定的法醫面前哭訴,她的家庭生活是不幸的。她表示,「我的另一半已經老了,比我大17歲,牙都掉了,而我還得忍受著孩子。我早有離婚的想法,但是卻不知道離婚後去哪兒」。她當時跟她男友的兒子(也就是死者)以及一個和男友生育的孩子一起生活。

Li Na稱:「與繼子相處的時候,我需要極大的耐性。他的親身母親都指責他沒有教養,在面對繼子時,我有很大的壓力,經常感到非常疲累。這個小孩兒一直很叛逆,不聽我的話,跟我吵架,也不願意學習,我的男友也不會幫我。當我知道他動手打了他那才2歲大的弟弟的時候,我實在是忍不住了」。

「我並沒想過要殺他,我只是想懲罰一下他」

Li Na在其陳述書中解釋道,在中國家庭教育中體罰是可以接受的,並沒有在西方那麼的罪不可恕。「我試圖用愛與和平的方式去教導孩子,讓他不要做壞事,可是對他唯一有效的辦法只有施暴」。她還認為自己並沒有毆打小孩,「只是懲罰他5到10分鐘而已。如果我真的打他了,總是有原因的,是因為他讓我的忍耐到達了極限」。

在審訊中提及案發當天的情況時,Li Na說道:「我並沒想過要殺他,我只是對他的行為感到非常生氣,想打他而已。我用木棍打他,可他卻試圖從我手裡奪走木棍並想傷害我。我看到我的手流血了……我就再也忍不住了。我當時很生氣是因為他打了我的兒子,所以我打了他屁股和腳,但是我從來沒打過他的頭」。據檢察官透露,Li Na當時打了繼子40分鐘,之後用冷水潑他,以便繼續用木棍打他。Li Na則辯解道,「我並不知道他骨折了,因為他並沒有抱怨。我當時看孩子好好的,他甚至還請求我的原諒,跟我說他知道錯了」,「他知道我打他是因為他表現不好。之後我回去看他怎麼樣了,卻發現他已經死了……我離開他的時候,他還活著而且好好的」。

受害人身上明顯的被虐待痕迹(圖片來源:西班牙《埃菲社》)

法院的報告提出,被告對其行為所造成的後果並沒有感到愧疚或後悔。被告曾表示,「我只是想要一個幸福的家庭,我的生活太糟糕了」,並聲稱自己在被捕的時候試圖通過咬手腕以及用包裹麵包用的錫箔紙自殺。與此同時,法院報告還指出被告的「認知能力和主觀意志並沒有發生改變」,也就是說,她當時完全清楚自己在做什麼,處在清醒狀態。

長期的家暴,讓小孩出現骨質增生問題

由於這不僅僅是一次性的虐待事件,而是持續性的家暴事件,法院在去年的11月申請進行更詳細的屍檢報告。由於頻繁的家暴,受害人以出現骨質增生的癥狀。JavierTapia、 Ana Fernández 以及Diana García三位醫生確認:「在已故的孩子身上存在明顯被虐待跡象,同時存在慢性和急性的身體損傷。」而且,報告還指出,死者在雙腿上都有被煙頭燙傷的痕迹,左側脛骨、S1和S2側塊肋骨骨折,且沒有在任何醫療機構接受過治療。

報告還指出,孩子的父親應該在這種傷害發生的時候警告其女友,但這位父親卻對此袖手旁觀。因此,檢察官Miguel Pallarés於去年12月12日向法院提出對受害人的親生父親判以失職罪(comisión poromisión),也就是說,他在其女友向受害人施暴的時候並沒有履行其義務保護他。因此他也或將面臨2年監禁以及5年不得接近死者的親生母親的判決。而施暴者Li Na或將被判無期徒刑,之後可能會根據其獄中的表現決定是否獲得減刑。

(轉載請註明出處:《歐洲時報》西班牙版 西聞:SpainZ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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