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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關係中的「五服」是指什麼,祖宗十八代?

中國封建社會是由父系家族組成的社會,以父宗為重。其親屬範圍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後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孫的九個世代,通常稱為本宗九族。

在此範圍內的親屬,包括直系親屬和旁系親屬,為有服親屬,死為服喪。親者服重,疏者服輕,依次遞減,《禮記·喪服小記》所謂"上殺、下殺、旁殺"即此意。

服制按服喪期限及喪服粗細的不同,分為五種,即所謂五服:

1、斬衰:用極粗生麻布為喪服,不縫衣旁及下邊。

2、齊衰:用次等粗生麻布,縫衣旁及下邊。按服喪期限長短,齊衰又分齊衰三年、齊衰杖期(一年)、齊衰不杖期(不執杖,一年)、齊衰五月和齊衰三月五等。

3、大功:用粗熟布為喪服。

4、小功:用稍粗熟布為喪服。

5、緦麻:用稍細熟布為喪服。緦麻是最輕的服,表示邊緣親屬。

五服指什麼?

禮經上所記的一套喪服制度。這套制度在當時雖然不見得全部實行,後世的喪服喪期雖然也有所改變,但是從中我們可以看到以下三點:

第一,在喪期中可以看出重男輕女的情況。妻為夫居喪三年,夫為妻服喪只有期年。明代以前,如果父親還在,兒子為母親居喪也只是齊衰而不是斬衰。

第二,在喪服中又可以看出嫡庶的分別甚嚴。庶子為嫡母服喪三年(明代以後,庶子為自己的母親也服喪三年),但是嫡子不為庶母服喪,後來改為期年喪。長子長孫在服喪中很重要。在喪制中有所謂"承重孫",就是由於嫡長子已死,應由嫡長子的兒子承擔喪祭(和宗廟)的重任。又有所謂"承重曾孫",承重孫或承重曾孫在訃聞(訃告)中名字是列第一位的 。

第三,在喪服中明顯地表現了血統親疏的等級。因此,習慣上以五服以內為親,五服以外為疏。《爾雅·釋親》:"族父之子相謂為族晜弟,族晜弟之子相謂為親同姓"。注:"同姓之親無服屬。"這就是說,族兄或族弟的兒子相互間已經沒有喪服的關係,只有同姓的關係了。

本來的五服指的是五種孝服,後來,五服也指代五輩人。

比如在山東膠東半島一帶,有「五服之內為親」的說法,就是利用上面那句話,往上推五代,從高祖開始,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己,凡是血緣關係在這五代之內的都是親戚,即同出一個高祖的人都是親戚,從高祖到自己是五代,就成為五服。五服之後則沒有了親緣關係,也可以通婚。一般情況下,家裡有婚喪嫁娶之事,都是五服之內的人參加。

而親屬關係超過五代後,不再為之服喪,叫做出服,也叫出五服。出五服的意思是:親屬關係超過五代,不再為之服喪,叫做出服,也叫出五服,在婚嫁中出五服即可通婚,現代人多認為五服是五代,這種說法是錯誤的。五代算一服,出五服要二十五代。

也有一說為:一爺之孫不出服,以下一輩一服,總計八代。

民間有罵人祖宗八輩的,那意思就是把整個家族都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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