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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男人被我判了死刑!

那個男人被我判了死刑

這次一個人回老家,沒有拖家帶口,終於可以去自己想去的地方了。正好大學的一個同學在桂林,讓我去她那裡玩。

我查了一下高鐵,發現從南寧到桂林竟然才三個多小時,心想這回怎麼也要再去桂林陽朔看看。

2005年的時候,我曾經在桂林陽朔呆過一年,得到過當地很多人的幫助。這麼多年過去後,我突然很想念那裡的風景和那些幫助過我的,善良純樸的陽朔人。

但是細細回憶,我發現那裡的很多人都已經在我的記憶里淡忘,能清楚的記得名字和樣貌的只有一個叫張哥的人。

那時候張哥是當地的一個導遊,整天遊盪在西街街頭招攬遊客,幫他們介紹酒店、飯店賺取回扣。或給遊客做導遊,以養活體弱多病的妻子和兩個還在讀書的女兒。

我那時也整天在西街閑逛,時間長了,就慢慢的認識了很多當地的導遊,其中就包括張哥。

那時候的張哥一頭短髮整齊的往後梳,一件白襯衫插在褲頭裡,顯得乾淨利落。之所以跟他比較熟,是發現他是一個比較精明的人,口才也很好。

我們兩個人的某些理念還比較相似,所以也比較聊的來。還差點和他一起合作設計一輛復古馬車,帶著遊客遊覽陽朔。後因我的資金不到位就不了了之。之後離開陽朔,就再沒有聯繫過。

再次到陽朔的時候,西街還是那個西街,但卻物是人非,找不到當年的那些人了,畢竟已經過去了那麼多年。但是我還是有點不甘心,在西街問了幾個當地人,竟然都認識張哥,說他在金水岩上班,於是我決定去拜訪一下他。

第二天天氣不錯,我租了一輛自行車往十里畫廊去。一路觀賞美景一路問,最後終於找到了金水岩,那是一個風景很美的旅遊區。我問看門口的保安,張哥有沒有在裡面。保安好奇的看了我一眼道:不知道他今天上不上班,你打他手機問問。

「可是我沒有他的手機號碼啊。」我為難的說。

「那你進裡面問問吧。」保安說完,又意味深長的看了我一眼。我懶得理他,身正不怕影子歪,騎車繼續往裡走。

進到景點裡邊,看到一幢建得很氣派的古典建築物,建築物很高,兩邊和中間有石階往上走。

建築物正中間一個匾上面寫:金水岩景區。終於找到了,心裡不禁非常高興。

上了台階,進到裡面,沒有看到張哥。我拐進旁邊的一個門口,發現有幾個領導模樣的人正在一個小間裡面喝茶。我走進去問道:請問今天張哥上班嗎?

「不知道啊,你打他電話問問。」一個男子道。

「我沒有他號碼,你可以告訴我他的號碼嗎?」

「哦,這樣啊,那我幫你打一下。」男子說著,走出房間,拿出了手機,一邊找號碼一邊問我:「你認識張啊?」

「是的,我們已經認識很多年了。」

「奇怪啊,總有女孩子找他,為什麼就沒有女孩子來找我呢?」男子笑嘻嘻道,隨即把手機放到耳邊用當地話道:你在哪裡呢?有個美女在找你!

他的話音剛落,一個穿得花花綠綠的男子從另一旁的一個房間里走了出來。我定睛一看,這不是張哥嗎?但是他的穿著打扮差點驚掉了我的下巴。

只見他腦後扎著一根長長的馬尾辮,身上穿著一件黑紅大花短袖衣,脖子上掛著一條黑白花的長圍巾;下面是一條大花藍褲子,腳上是一雙繡花布鞋。活脫脫就是一個現實版如花,他是要去演戲嗎?

「你還記得我嗎張哥?」 我定了定神問道。

「我以為你去美國或加拿大了呢。」他用當地方言說道,隨即卻又問道:

「我真想不起來你了,你是哪個了?」

「想不起來就算啦。」我是真想轉身就走,他那一身打扮太辣眼睛。

「你是小林對吧?」

「對啊。」

「什麼時候來的?住哪個酒店?晚上我請你吃飯。」

我告訴了他酒店的名字,聊了一些個人的近況,再逛了一下十里畫廊就回西街了。下午睡了一覺起來,我準備又去逛逛西街。剛下來到酒店大廳,一個男人朝我打招呼。我走近一看,原來是張哥。

「我出來發廣告,順便來看看你。」

「那走吧,我跟你去發廣告。」我從他手裡拿了一些廣告就朝外面走去。

「今天晚上請你吃飯哦。」張哥在後面喊道。

我想到如果吃飯的時候看著他那身花花綠綠的打扮,肯定沒有胃口,於是說道:

「不好意思,我晚上不怎麼吃晚餐。」我頭也不回的一邊說一邊走,走了一會,見後面沒有反應,回頭一看,他已經沒有了蹤影。

一直到晚上九點多鐘,收到了他的微信:你今天那句話真是讓我寒心,不吃飯你來找我幹嘛?我們兩都是有家庭的人,不能破壞家庭。是你沒有給我機會,我會想你的,再見!

這話看的我莫名其妙,心裡頗不是滋味。這是正常人說的話嗎?心中暗暗慶幸沒有和他吃飯,要不然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情呢!

第二天找了個當地導遊繼續去十里畫廊,一路上我嚮導游打聽張哥的事情,想知道他怎麼變成了那樣子。

「你可別搭理他,他現在變得很無賴了,以前我們還挺尊重他,現在我們一見到他就罵他,禍害了不少女孩子,把人家的肚子都搞大了!」

「哦,他怎麼變成這樣了呢,幸好昨天沒和他出去吃飯。」

「你千萬不要再跟他有任何聯繫,這種人一沾上就難甩掉了,他會害了你,趕緊把他微信給刪了吧!」 導遊勸告道。想起他那身不倫不類的打扮,突然有點想吐的感覺,趕緊拿出手機,毫不猶豫地把他從我的好友里刪除了,從此這個人我就當他已經不在了。

十年的時間不算短,可以成就一個人,也可以把一個人摧殘的面目全非。或許,所有的得失,只在於當初的一念之間,在不知不覺中,就把自己推向了人生的另一個極端!

要做什麼樣的人,並不是由誰決定,一切,都在於自己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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