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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葯神》: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活著

一位不速之客的意外到訪,打破了神油店老闆程勇的平凡人生,他從一個交不起房租的男性保健品商販,一躍成為印度仿製葯「格列寧」的獨家代理商。

收穫巨額利潤的他,生活劇烈變化,被病患們冠以「葯神」的稱號。

但是,一場關於救贖的拉鋸戰也在波濤暗涌中慢慢展開......

《我不是葯神》: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活著

電影中的四種人

這是一部可以載入史冊的電影。

因為它已經遠遠超出一部電影的意義。

比起票房的奇蹟,更重要的是,它直指的是我們從未言說的現實,和沉默的大多數。

這也是一部沒有好人和壞人的電影。

就算是看上去最被黑化的製藥廠,其實也沒有錯:你不能指望研發一個新藥費用可以抵得上一個小國全年GDP的製藥廠為全世界砸鍋賣鐵做公益。

至於義正言辭地說出「法大於情」的公安局長,似乎也無可厚非:只有人情,卻沒有法律,那隻能讓我們退回到包青天的時代。

但是我不想說這些,因為比起這些「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說辭更重要的是:


人性。

《我不是葯神》: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活著

我想起當年《北京人在紐約》中,姜文扮演的王啟明賺到大錢,終於是個富人了,有一天,他和王姬扮演的阿春閑聊,王啟明感嘆:

這個世界上啊,只有兩種人是不被良心譴責的,


一種人是良心被狗吃了的,因為他們沒有良心,所以不會忍受良心譴責的痛苦;

另一種人是從來不幹昧良心的事兒的,他們也不會受到良心的譴責。

但是最痛苦的,其實是那種良心被狗吃了一半,然後還留著一半良心的,這種人活得最累,最痛苦。

阿春默默地聽完,把削好的蘋果往他手裡一遞,說,「那你意思,是讓狗把你剩下的一半良心都舔乾淨了?」

在這裡,我要糾正一下,我們往往會把良心誤解為「道德」,但我對「良心」的理解是:

良=信仰

心=人性

在《我不是葯神》中,面對因為無錢就醫的「口罩人群」,我們可以看到有4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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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人是:

「無良無心」者

比如昧著良心騙病患的假藥販子,他們沒有信仰,更沒有人性,草菅人命,唯利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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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是:「有良無心」者

比如溫文爾雅的醫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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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正辭嚴的警察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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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有信仰,醫藥代表相信「市場的正義」,公安局局長相信「法律的威嚴」。

有錯沒錯?

沒錯。

但人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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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葯神》中最有淚點的場景:

在警察把病患抓起來,盤問藥販子的下落,此時一個顫顫巍巍的老太太站起來說:

警察領導,你能不能就別管這檔事兒,

你們說他賣的是假藥,

我們作為病人,是不是假藥,我們最清楚,

我吃了三年的葯,吃掉了房子,吃垮了家人,

我不想死,我想活著!

警察領導,誰家沒個病人呢?

你就能確定你這輩子不得病?

這段話,振聾發聵,是因為,它擊中了所有人的軟肋。

人皆有生老病死,死字當頭,你所堅持的,又有什麼意義?

第三種人,就是「半良有心」者

比如原版的「陸勇」和他的小舅子「曹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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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註:現實版的「陸勇」被免於起訴

在電影的開頭,我們就看到這兩個男主,一個是連房租都交不起還在悠閑地玩電腦紙牌遊戲,沒本事還家暴老婆,老婆要離婚,他還死抓著兒子不放。

對一個註定「loser」一生的中年油膩男人來說,兒子是他最後感情的寄託。

而他的小舅子「曹斌」呢?也註定不會在警察行業混得開,從開始他因為姐姐被打而沖向「陸勇」的時候,我們就知道,他是個「性情中人」,在這個社會上,想要做「贏家」,你就不能走極端,一定要學會「抱大腿」。

什麼是大腿?

在影片中,大腿有兩個:

一個是「市場規律」,一個是「法律準則」。

像「假藥販子」那樣「無良無心」,做一個強盜,你會壞了「規矩」,傷害所有人利益,就要被法辦。

像「陸勇」、「曹斌」這樣「無良有心」者,陸勇想不想賺錢?曹斌想不想升遷?當然想!可是他們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做不到完全的「高情商」。

沒有能力做一個高效率的完全「機械化」的「市場人」和「法律人」,就只能一直生活在社會底層。

第四種人就是:「無良有心者」

比如進化版的「陸勇」、「曹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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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勇不是沒有嘗試著成為「醫藥代表」式的「有良無心」者。

當藥販子威逼利誘讓陸勇把販葯權轉讓以後,他選擇交出渠道,拿錢走人。

他不想進監獄,他不想失去兒子,他還想賺錢,成為這個世界上的「成功者」,所以他在散夥宴上,冷酷無情地遣散和他出生入死的朋友們,可以對著滿含熱淚的呂受益說:「滾」。

可是,當他真正成為有錢人以後,面對呂受益生不如死的慘狀,他的「心」又被喚醒了。

他可以散盡千金,送走兒子,不惜鋃鐺入獄,也要做一件「他想做的事兒」。

他不去抱這個世界上最大的「兩條大腿」:「市場」和「法律」,他成為兩者的敵人,最後被這兩條腿踩在腳下。

最後他被判刑,入獄,工廠倒閉,等出獄的時候,沒有他入獄時候,默默送行的人群,只有一個小舅子還等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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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知道世道已變,國家已經把格列寧列入醫保,沒有人再買印度葯了。

這說明這3年牢獄中,沒有昔日的「病友」探看。

人情冷暖,不過如此。

就像是當年的「辛德勒」,散盡家財,冒著生命危險,救了無數猶太人,最後窮困潦倒,客死他鄉。

當你選擇成為這個社會的「邊緣人」的時候,當你和這個社會的「大腿」對著乾的時候,你就要準備好「兩肋插刀」,一把是「大腿」賞給你的「懲罰」;一把是你的努力,不一定有什麼回報。

兜兜轉轉,陸勇又回到當年的一無所有,可是為什麼我會覺得陸勇的眼睛裡多了一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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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vs「活」:我們一生的選擇題

陸勇的眼神,在這部電影里,轉變過四次。

最早的眼神是「loser」式的「迷茫」和「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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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唯一擁有的,就是兒子。

然後是爆發戶式的「興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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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了錢,而且還可以用錢買來尊嚴,替漂亮的鋼管舞女郎劉思慧教訓夜場經理,讓他當場跳脫衣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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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想憑藉著自己有錢,勉強劉思慧和他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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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幾乎變成了「有良無心」者。

事實上,他一直在「有良無心」和「半良有心」中衝突,他是不是要成為「標準意義」的成功者?

用錢買尊嚴,用錢買性愛?用錢買來一切?

只要我守法,懂規矩,我可以做任何事兒,把一切都當成工具?

他沒有。

看著劉思慧生病的女兒,他終於從下半身的狂歡中清醒過來。

他是「情慾」和「錢欲」的放棄者。

不是說他想做和尚,多麼崇高,而是他實在沒能力放棄自己的心。

弗洛姆說,每個人一生都要做一個選擇:佔有,還是存在。

選擇佔有的人,他的人生是用他所佔有的,所定義。

比如我有錢,就可以有尊嚴,就能給我爸治病,就可以留住兒子,就可以做「人上人」。

我有道德,就可以被人尊敬,有好人緣,就可以靠著好名聲,做「人上人」。

我有漂亮的身材和好顏值,就可以在這個世界上混得開,所有人都喜歡我。

我有健康,就可以不必帶著三層口罩那樣在死亡邊緣痛苦地活著……

這聽上去多好。

可是,一旦你沒有呢?

你沒有錢,沒有名,沒有貌,也沒有命,你是誰?

你會像電影里那個「黃毛」一樣,死在城市的某個角落,無人知曉,也無人在乎?

可是為什麼我覺得最後「黃毛」雖然沒死於白血病,而死於車禍,並不是悲劇,反而是個「喜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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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黃毛剪掉頭髮,買了回家的車票,看著他為陸勇捨生忘死的掩護,最後回首那絲微笑,你會發現,他死的時候,是一個人,而不是一條「喪家之犬」。

因為他擁有了這個世界上任何人,任何事都無法奪走的東西:那就是作為一個人的存在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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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神,卻至少可以做個覺醒的人

我不願意大家把這個故事看成是:一個油膩中年大叔,忽然「良心發現」變成一個「聖雄甘地」式的英雄傳說。

我想說,陸勇的轉變,其實很簡單,只是因為那個當年遞給他橘子的猥瑣病人的死。

這個永遠都那麼卑微地笑著的白血病患者,是這個世界離他最近的人,他們之間是有「人類的感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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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感情足以讓他放棄一切。

這種感情和陸勇對於兒子的感情是不一樣的。

在電影開頭,陸勇的前妻說,你想要和兒子在一起,是想要他在你的保健品商店裡跟你一起睡嗎?

陸勇只說了一句話:他是我兒子,我不能失去他!

對兒子,他是一種「佔有」的心態。

換句話說,兒子是他的「所有物」,他不能失去兒子,至於兒子的利益,他是不能考慮的。

弗洛姆說,真愛和假愛的區別就在於:

假愛是:我需要你,所以我愛你。

真愛是:我愛你,所以我需要你。

假愛中的「你」不是「人」而是「物」——你是我的「小蘋果」,我餓了,要吃掉你。

真愛中的「你」是活生生的「人」,是兩個平等的「主體」相遇了,我們不會彼此「擁有」,我們只會因為這種相遇,而找到了自己的存在感。

這種存在感,是不會被剝奪,也永遠無法失去的。

很多人都會被電影中這句台詞打動:


這個世界上只有一種病,叫窮病。

但這個窮,不是你的命窮,也不是你的身窮,而是你的「心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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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心窮是你即使擁有了全世界,卻依然感覺不到自己的存在的「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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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這些人的笑臉,你就會懂得什麼叫做「存在感」。

多年以後,當「陸勇」也走到人生的盡頭的時候,是什麼依然可以讓他默然微笑,永遠不是面對一堆錢,而是和一群人,暢快地,爽朗地,心無芥蒂地,放鬆地,自由地歡笑。

也許我們永生不見,可是這些有「人味」的瞬間,才會讓我們覺得,我們值得去活這一世,死亦無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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