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無錫一狗肉店的狗被愛心人士強行放走 狗肉店老闆:憑什麼?
隨著生活條件的提高,養寵物已經成為了一種潮流,尤其以狗最為普遍。很多人認為,萬物皆有靈,應該給予動物足夠的尊重,因此就誕生了愛狗人士這個說法。由於理念不一,愛狗人士經常和一些從事狗肉行業的人或者虐狗的人發生衝突。
近日,在江蘇無錫,又發生了一起愛狗人士和狗肉店老闆的衝突。
在江蘇無錫江陰中山北路,有一家專門做羊肉、狗肉的老店,從1999年開業,到現在已經有近20年的歷史了。7月8日中午12點左右,狗肉店老闆陳某和往常一樣,在街角殺狗,準備拿去做菜。但剛殺了兩隻狗後,正在處理其中一隻的時候,有位愛狗人士發現了這殘忍的一幕。
這位愛狗人士姓符,今年65歲,家中一直養狗,對於狗十分喜愛,也是大家所說的愛狗人士中的一員。在當天中午12點多時,她剛好路過卻發現了狗肉店老闆正在殺狗,一下子就憤怒了。於是她就趁著狗肉店老闆不注意,偷偷解開其中一條拴狗的繩子,放走了一隻狗。
不巧的是,這畫面剛好被狗肉店老闆看見了。老闆陳某也是大怒,這是侵犯了他的財產,於是就和符女士以及其他志願者起了衝突,隨後發展為肢體衝突,3人因此受傷。
事後,一方堅持殺狗殘忍,一方堅持自己證件齊全,狗是他私人財產,雙方一直未能達成一致。
應該說近年來,隨著愛狗人士隊伍的不斷擴大,愛狗人士和從事狗肉行業以及虐狗者的衝突也是屢見報端。但是,這些愛狗人士已經不滿足於協調溝通了,他們更傾向於直接介入,效果更快。於是,他們就開始行動,從高速強行攔下運狗車,到組團前往廣西雲林和當地居民衝突,再到對於疑似虐狗者的網路暴力......
其實愛狗的初衷是好的,為動物尋求一份尊重。但是以動物的權利為理由,去侵犯人的權利,確實不太合適。而侵犯了他人的權利,必然自己也要遭到法律的制裁,導致雙方利益受損。
一位律師表示:「愛狗應該遵循法律,如果你發現不合規的,你可以選擇向相關部門投訴,自然有人處理;如果人家是正規營業,證件齊全,那麼你只能和對方進行協商溝通。強行攔狗、放狗、對其施加暴力或網路暴力,都已經觸犯了我國的法律。當然簡單粗暴的溝通自然是沒有效果的,比如你要求人家無條件把狗都放了,這並不合適。最好還是進行溝通,然後自己低價買來再自己處理,這會更合適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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