賤賣黨產?馬英九遭起訴 馬回應:沒想到會選擇在颱風天下手
台海網7月11日訊 (海峽導報駐台記者 陳成沛)台北地檢署偵辦「三中案」及國民黨舊中央黨部大樓交易等案,10日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的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刑法」背信等罪嫌,起訴台灣地區前領導人馬英九、前民代蔡正元等6人;檢方請求對馬英九從重量刑。
馬英九昨日下午在臉書po文指出,「我很平靜,因為這是早已預期之事,只是沒想到會選擇在颱風天下手」。
4年前已「查無不法」 蔡當局重啟調查
所謂「三中」是指台灣「中影」、「中廣」、「中視」。民進黨前主席游錫堃2006年11月向特偵組(已被廢除)告發「三中案」,直指國民黨疑涉賤賣「三中」的股權,特偵組歷經8年偵查,2014年以「查無不法事證」宣布全案偵結。
2016年台灣再次政黨輪替後,台當局「不當黨產委員會」重啟調查,今年4月第三度傳喚馬英九。馬英九因質疑北檢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原則,而兩度行使「緘默權」,不回答任何問題。專案小組陸續前往國民黨中央、眾達律師事務所、理律法律事務所調取相關資料,並表示掌握關鍵錄音檔,昨日全案偵結。
台北地檢署稱,根據掌握關鍵的事證,認定國民黨在出售「三中」股權以及舊黨部大樓涉嫌賤賣,損害國民黨持有的上市控股公司「中投」的利益,而時任黨主席的馬英九全知情,因此全案偵結起訴。
指馬賤賣國民黨黨產 為2008年上台鋪路
起訴書指出,馬英九、「中投」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中投」公司前總經理汪海清等3人,為了在2005年12月26日「廣電法」所定時限前,使國民黨退出經營媒體,「掩飾實質處分黨產的行為」,藉此營造馬英九及國民黨的正面政治形象,替馬英九於2008年帶領國民黨重返「執政」鋪路。
北檢指出,馬英九等3人明知「三中」買家中時集團前董事長余建新並無履約資力,且與余建新就華夏公司股權交易的重大交易事項、標的、條件等未有共識,仍執意與余簽約,導致雙方在簽約後不久即爆發重大爭議。
北檢調查,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意圖為余建新的利益及掩飾包裹處理「不當黨產」的行為,違背職務使「中投」、光華公司進行非常規且不利益之華夏、「中視」股權交易案,導致「中投」、光華公司遭受到損害。據統計,在「三中案」及國民黨舊中央黨部大樓交易案中,共造成國民黨72億9174萬多元(新台幣,下同)的積極與消極損害。
北檢認為,馬英九是台大法律系學士、美國紐約大學法學碩士、哈佛大學法學博士,曾任台當局法務部門負責人等職位,學養豐富,卻「惑於權位、密室交易」,私相授受財產,造成國民黨和社會重大損失。檢方認為馬英九請來法律、財會專家布置層層機巧名目與程序,遮人耳目移轉財產,還預置6000萬以備訴訟。
檢方指出,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等3人機關用盡,力謀脫罪,犯罪後相互推諉,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此外,台北地檢署另依涉犯「刑法」的業務侵佔、公益侵佔、背信、「洗錢防製法」的洗錢、「商業會計法」的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載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結果等罪嫌,起訴蔡正元、蔡妻洪菱霙、蔡的岳父洪信行。北檢表示,蔡正元、洪菱霙、洪信行等3人,請量處適當的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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