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惠鮮:清代中越邊境地區義學教育探析
An analysis of the free school education in the Sino-Vietnamese borderland during the Qing dynasty
【摘要】為加強對中越邊境地區的控制,清政府較為重視文化教育手段的運用,著力發展義學教育。該地區義學的教育目標重在開啟民智,生源不局限於土司子弟,教學內容以識字、寫字為主。義學的辦學經費以官辦為主、民助為輔。但是,與靠內地區尤其是發達地區相比,中越邊境地區義學發展水平較低,主要表現為設學嚴重不足、辦學規模小、師資水平不高、辦學經費缺乏、辦學效果不佳等,此外,該地區內部之間的義學也存在著發展不平衡的現象。
【關鍵詞】清代; 中越邊境地區; 義學; 教育
義學,又稱義塾,是明清時期為民間孤寒子弟所設立的教育機構,屬初等教育甚或啟蒙教育性質學校,其旨趣類似於民國時期的民眾教育,而在邊疆地區「尤重在開化夷民」。對於清代義學的研究,學界取得了較為豐碩的成果,尤其是對文教發達地區的義學,研究已非常深入,然而,對於邊疆地區的義學,儘管取得了一些可喜成績,但研究還有待進一步深入。有鑒於此,筆者不惴淺陋,試以中越邊境地區為視點,草撰小文以就教方家。
一、清代中越邊境地區義學發展的背景
清朝儘管於1644 年即已定都北京,但其勢力在中越邊境地區的鞏固卻要晚得多,直到康熙二十年( 1681 年) ,隨著「三藩」割據勢力被徹底蕩平,中越邊境地區才被置於清王朝的統治之下。為鞏固統治,清王朝非常注重文化教育手段的運用。早在順治十二年( 1655 年) ,清王朝即提出了「帝王敷治,文教是先」的主張。自從控制包括中越邊境地區在內的廣大粵、桂、滇地區之後,清政府即著手恢復和發展該地區的教育。
對於義學的設置,清政府較為重視。康熙四十一年( 1702 年) ,清政府決定在「京師崇文門外,設立義學」,這是清代全國最早的義學,隨後,清政府將義學的設置在全國進行推廣。康熙五十二年( 1713 年) ,清政府要求「各省府、州、縣多立義學。延請名師,聚集孤寒生童,勵志讀書。」康熙五十九年( 1720 年) ,清政府規定「廣西土屬共十五處,各設義學一所」,由廣西巡撫在本省的舉人、貢生之中選擇品學兼優者,每屬發往一員教讀,如果教學成績顯著,廣西巡撫可以「據實保薦,酌量議敘」。雍正三年( 1725 年) ,清政府要求雲南各地多立義學,令少數民族「子弟有志讀書者,入塾育誦習。」在清王朝中樞重視教化的影響下,地方官員對教化的認識也達到了相當的高度。鑒於邊境地區「夷多漢少」的實際情況,雲南布政使陳弘謀(又作陳宏謀) 曾指出「蒙養為聖功之始,則教小子尤急於教成人; 興學為變俗之方,則教夷人尤切於教漢戶。今欲使成人、小子、漢人、夷人不以家貧而廢學,不以地僻而無師,非多設義學不可」。正是在清王朝中央、地方政府的推動下,中越邊境地區的義學獲得了較好的發展。
二、清代中越邊境地區義學的設置及其運行
(一) 義學的設置
清代中越邊境地區義學的設置如表1 所示。
根據上表所示,有清一代,中越邊境地區義學的設置從無到有,經歷了一個明顯的發展過程,但是,即便到清朝滅亡,中越邊境地區義學的發展還是十分有限的,全邊地區僅有22 所義學,尚無法做到每一縣級行政區都有1 所以上的義學,彼時河口、綠春、金平、江城等縣境內無一所義學。
(二) 義學中的師生情況
清代中越邊境地區的義學大多為地方官或鄉紳捐資興辦,與官學、書院相比,規模小。由於義學的主要任務是在於啟蒙與「開化夷民」,因此,中越邊境地區義學所招收的學生不僅有土司官族子弟,更多為一般人家的子弟,強調對少族民族普通子弟的教育。清政府曾要求各地義學「不得以夷猓而忽之,更不得以夷猓而拒之。如有土目頭人阻撓不許向學者,立即究處。」對於義學的招生規模乃至學生的入學年齡、學習年限等,清政府沒有明確的、嚴格的規定。在筆者所見中越邊境地區各義學史料中,明確記載有招收學生名額的為養利州義學。乾隆三十年( 1766 年) ,知州麻永年規定養利州義學生童名額為「十二名,月各給膏火銀二錢,共銀二十四兩」。義學為免費教育,學生入學無須交納學費。中越邊境地區雲南段各地義學的學生,尚有「層遞進取」的進學之路,鄉間義學和在城蒙學的學生中如有「資性聰穎、勤於課業可以學文者」,可升入在城經館; 經館生員中如有「文筆可造而人材又復可觀者」,在經雲南省官員考核之後,可升入書院肄業。
從性質而言,義學屬啟蒙教育,師資的要求不高。據清政府的要求,為義學塾師者,康熙五十九年( 1720 年) 為「舉人、貢生品學兼優者」,雍正五年( 1727 年) 為「貢生、生員熟習風土、品學兼優之士」,雍正八年( 1730 年) 為「文行兼優之生員」,雍正十年( 1732 年) 為「謹厚讀書、通曉文義者」。從舉人、貢生,到生員甚至童生,可以清楚地看出清廷對塾師要求標準的不斷降低。在中越邊境地區,清廷對義學師資的要求得到了地方官員較為忠實的執行。雲南布政使陳弘謀曾要求各地義學館師的選擇應該慎重,對於經館師資,地方官要留心採訪,「無論本地舉貢生員及外來紳士,必須立品端方、學有根柢者」方能延之為師;至於城鄉蒙館,地方官可於本地附近生員儒士內選擇「誠樸自好,不與外事者為之」。在嚴格遴選義學師資的同時,陳弘謀還嚴格管理義學的教師隊伍,要求中越邊境地區雲南段內的各地方官不時稽查義學塾師,如塾師果能「克端師範,實心訓課」,各州縣要加以獎勵,「果有成效」,年底雲南布政使司要「量行優獎」; 反之,如塾師「虛糜修脯,惰於督課」,甚至「不安本分」「唆訟生事,愚弄夷民者」,地方官要另行延請。陳弘謀還規定包括中越邊境地區在內的雲南各地義學「每歲開館以正月為期,散館以十二月為期」,各塾師不得「遲開早散,有名無實,虛糜館穀」。
義學塾師的經濟待遇較低,且不同的義學,塾師的待遇也不一樣。如馬白義學塾師的待遇為「每年束修銀一十六兩八錢」,永平里義學塾師的待遇為「束修每年京斗谷三十二石」,普廳、皈朝、剝隘等3 所義學塾師的待遇為「每年給束修銀十二兩」,養利義學塾師的待遇為每年「束修銀三十二兩」,明江義學塾師的待遇為每年「束修銀十二兩,鹽菜銀三兩六錢」。塾師束修的支付方式既有以銀支付的,也有以糧支付的。無論以何種方式支付,束修都較為微薄。儘管有論者認為清代「全國範圍內塾師的束修變動範圍不大,均在10 兩至50 兩之間,而其間又以30 兩至50 兩之間居多」,但是,就中越邊境地區有資料記載的義學而言,塾師的束修絕大多數無法達到30 至50兩的程度,反而多為10 余兩的水平。束修的微薄,致使塾師大多無法專心於督課,教學質量深受影響。
(三) 義學的教育目標
清政府在中越邊境地區廣行義學,其既定目標並不在科舉之上,而重在於開啟民智。對此,陳弘謀的表述最具代表性。陳弘謀認為社學、義學之設,「最有關於教化,故歷代皆重其事」,中越邊境地區等鄉間社學、義學的主要任務是「廣教化」, 「子弟讀書,務在明理,非必令農民子弟,人人考取科第也。」陳弘謀之論,表明清政府在包括中越邊境地區在內的邊疆民族地區開設義學「不以培養登科入仕的統治人才為目標,而是通過義學對各民族子弟廣行教讀,讓其識字明理,達到普遍提高各民族的漢文化水平和社會文明程度的目的。」
(四) 義學的教學內容與方法
義學注重的是對孩童的啟蒙教育,其教學內容與社學大同小異,主要是讓學生學習識字、寫字,背誦一些格言、詩詞等等,所用教材也與社學類似。社學所用之教材,據明代呂坤所著《社會要略》記載,「初入社學,八歲以下者,先讀《三字經》,以習見聞; 《百家姓》,以便日用; 《千字文》,亦有義理。」稍高深一些的便是《千家詩》《幼學瓊林》《龍文鞭影》《古文觀止》等等。到義學的最高階段,學生還可能學習一些儒家經典,如「四書」 「五經」等。陳弘謀任雲南省布政使時,非常注重對包括中越邊境地區雲南段在內的少數民族孩童的啟蒙教育,曾印發《聖諭廣訓》《朱子治家格言》《四禮》等作為義學教材,要求各地方政府「按館分發」。
在教學方法上,有論者指出中越邊境地區的義學教學方法一般為「老師講解,學生讀記背; 老師考,學生答」,其教學特點為學生「多讀、多寫、多練」,老師「及時批改講評作業」。對義學的教學方法進行如此總結固然正確,不過,筆者以為,中越邊境地區義學的教學方法最值得一提的是循序漸進。中越邊境地區雲南段絕大多數的人口為少數民族,不習漢語,針對「村寨蒙館,夷猓子弟鮮通官語,不識漢字,其始必以讀書為苦」的實際困難,雲南省布政使陳弘謀要求義學館師「用心開導,俾先通漢音,漸識漢字,並即訓以習禮明義」。這種從先習漢音開始的循序漸進的教學方式,顯然符合清政府對邊疆民族地區所設義學之「訓以官音,教以禮義,學為文字」的一貫要求。
(五) 義學的經費
中越邊境地區的義學,其經費來源可謂「官辦民助」。
所謂「官辦」者,即為官府為義學提供運行的基本經濟保障,主要體現在對義學辦學經費的籌措、分配、學田的管理等方面。雍正九年( 1731 年) ,明江廳議定明江義學每年所需要開支的經費含塾師束修銀、學生的膏火銀共計30 兩,全部「在徵收地租銀內支給」; 乾隆三十年( 1765 年) ,養利州議定養利州義學每年所需要開支的經費,含塾師束修銀32 兩、生童膏火銀24 兩、獎賞銀6 兩、師生紙筆銀8 兩、水火夫工食銀7 兩2 錢合計77 兩2 錢,全部「在州屬門攤地租銀七十七兩二錢內支銷。」雍正十二年( 1734 年) ,清政府同意馬白義學每年需要開支的經費俱在「馬白稅每年稅書工食銀」中開支,永平里義學每年需要開支的經費俱在永平里「革除當客田內余谷」中開支。官府在為義學籌措辦學經費的同時,還較為重視對所籌措經費的管理。乾隆二十六年( 1761 年) ,清政府要求「滇省各府、州、縣,每年將義學師生姓名,館穀、修金額數,有無教習成效,各於年終彙報學政,以憑查核。」為防止田產遭侵蝕,雲南省要求全省義學「田租歸官經理」,由各地方官經收田租分給塾師,「不許館師私收,不許胥役分肥」; 各地方官通過「老成鄉約人」通知各租戶按時繳納租金,「將納過數目報明地方官查考,如有拖欠,立即追比」,如佃戶「逞刁抗欠」,地方官要「另行招佃」; 地方官交替更換之時,必須將田租情況「另造清冊交代」。由於中越邊境地區雲南段對於義學的經費管理有較為可行的制度保障,從而在一定程度上確保了義學的良性運行。
所謂「民助」者,即在義學的創建過程中,廣泛動員社會各階層捐資助學。有清一代,在中越邊境地區各義學的創建過程中,地方官員通過自身的表率作用,帶頭給義學捐資,進而帶動社會各界為義學捐資。如雲南布政使陳弘謀為推進雲南義學的發展,慷慨捐資,其中,僅包括普廳義學、皈朝義學、剝隘義學等中越邊境地區義學在內的廣南府9 所義學即獲得其捐銀200 兩。此外,陳弘謀還發布政令,要求如遇秋收季節未到、學田尚無收成的情況,為避免義學教師「枵腹督課」,雲南的地方官要「量行捐墊,取領存案」。在封疆大吏的鼓勵下,中越邊境地區地方官員積極捐資,發展義學。如土富州知州沈燦捐建了普廳、皈朝義學,廣南府知府呂大成、陳克複捐建了剝隘義學,文山縣同知周承濂捐設了馬白義學。在官員的表率號召下,中越邊境地區各界民眾也積極捐資助學。如生員王洪照、王雲龍為了普廳的一份田產激烈爭奪,後決意「撥入義學」。光緒三年( 1877 年) ,憑祥文昌會籌資創建夏石義學。
三、橫向視野下清代中越邊境地區義學的發展水平
從縱向視角而論,清代中越邊境地區義學的發展取得了明顯的進步。然而,縱向的比較,無法清楚地看出中越邊境地區義學的發展水平在整個國家教育發展坐標中的位置,因此,需要將中越邊境地區與靠內地區進行橫向的對比,以評價其教育發展的水準。
(一) 設學的橫向對比
判斷一個地區的文風如何,從該地區的設學情況可知大概。中越邊境地區偏居邊陲,遠離中樞,文風自古不盛。時到清代,該地區文風之強弱,從義學的設置體現無遺。中越邊境地區各地設學多為1 所,小部分為2~3 所,更有部分縣如河口、綠春、金平、江城等縣境內無一所義學設置。設學嚴重不足之狀況,在橫向對比下尤顯突出。據不完全統計,整個清代,廣西全省共開設義學213 所,雲南全省共開設義學683 所,兩省合計開設義學896 所,而中越邊境地區僅設義學22 所,不及兩省義學總數的2.5 %,也不及廣西省內靠內地區臨桂縣一縣的29 所之數。這種對比尚且是省內對比,如與經濟文化發達的省份如江南地區的浙江、江西、福建等省相比,則差距更大。清代的初等教育,在漢族地區為社學,在邊疆民族地區為義學。社學、義學是具有可比性的。江南地區經濟文化發達,社學設置普遍。據陳剩勇的研究,雍正年間,浙江全省11 府75 縣中,設社學者68 縣,設學總數為377 所, 「全省每個縣平均5 所」,最多者為平陽縣,達91 所; 光緒年間,江西全省11 府64縣中,設社學者61 縣,設學總數為276 所,「全省每個縣平均建有社學4. 3 所」,最多者為進賢縣,達31 所; 福建全省在清代存有社學549 所,「全省每個州、縣平均建有社學多達9 所」,最多者為將樂縣,達86 所。與發達地區相比,中越邊境地區義學設置不足是極為明顯的。設學的不足,尤其是義學設學的不足,說明中越邊境地區教育之發展與靠內地區相比已經嚴重的滯後。
清代中越邊境地區義學的發展不僅是落後的,而且地區內部之間也存在著明顯的不平衡性。清代義學的設置,中越邊境地區廣西段各縣(市、區)境內基本上都有1 所以上,寧明縣有3 所,大新縣有4 所; 與廣西段相異的是,中越邊境地區雲南段各縣境內義學的設置則要少得多,儘管富寧、麻栗坡境內均各有3 所義學,但是河口、金平、綠春、江城等4 縣均無義學設置。
(二) 辦學規模的橫向對比
義學的發展水平,從其辦學規模也可獲得佐證。清代中越邊境地區所設義學不僅數量少,而且規模也十分有限,往往1 所義學僅設塾師1 人,學生10 餘人,如養利州義學,學生名額定為12 名。養利州義學是筆者所見中越邊境地區各義學中唯一記載有辦學規模的義學,不過,其他義學的辦學規模從教師的束修銀數量及校舍數量上也可以大致推測出來。如據道光年間《廣南府志》所載,普廳、皈朝、剝隘等3 所義學,校舍俱為「書舍三間」,塾師的待遇俱為「每年給束修銀十二兩」。束修銀12 兩,僅夠聘請1名塾師的費用; 校舍僅3 間,也只僅夠10 余名學生學習與生活所需,由此可見中越邊境地區義學之簡陋。與發達地區相比,中越邊境地區義學的辦學規模極為遜色。如廣東省南雄直隸州的秀峰社學, 「在城東百里蓮溪一都石村,乾隆二年都內士民創,計屋十六間。」秀峰社學16 間校舍的辦學規模,已比普廳等義學大了近5倍,而瓊山縣的雁峰社學,其辦學規模更為宏大。據道光年間《瓊州府志》所載,乾隆年間,地方士紳吳福等8 人捐銀4000 余兩創建雁峰社學,共建校舍「講堂五間,文奎樓五間,東西兩齋十二間,大門三間,周以垣牆,規模整肅。」由此可見,與發達地區相比,中越邊境地區的義學,辦學規模著實簡陋。
(三) 師資的橫向對比
義學的辦學水平如何,與師資有相當緊密的聯繫。儘管清政府對於中越邊境地區等極邊地區的義學所需師資較為重視,強調選師應慎之又慎,要求為師者,須是舉人、貢生、生員中品學兼優之人,然而,中越邊境地區偏僻的地理位置、惡劣的生存環境、陌生的民族文化,令文化發達地區的合格師資望而生畏,而到處流傳的關於中越邊境地區「十對紅燈籠進,九對白燈籠出」的俗謠,更令外人將中越邊境地區視為畏途。由於邊遠地區義學合格師資的難覓,清政府只好將師資標準一降再降,至雍正十年( 1732 年) 時降為「謹厚讀書、通曉文義者」。童生即可擔任義學的塾師,從中可見中越邊境地區各地義學教學之水平。中越邊境地區義學師資之低下,在橫向對比視野下顯得異常明顯。廣東省大埔縣對於同為初等教育的社學師資選擇非常明確,早在乾隆年間,即將之定為學優行端的貢生或生員,「社師基本條件是生員資格,一直到清末,這個規定都沒有變化。」對於初等教育師資,發達地區如廣東大埔要求之嚴格與中越邊境地區要求之寬鬆,形成鮮明的對比。
(四) 辦學經費的橫向對比
辦學水平的好壞,與辦學經費有極大的關聯。經費的充足與否,「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義學的規模和後續發展能力,並反映某個地區義學教育的發展水平及受重視程度。」與發達地區相比,中越邊境地區義學的辦學經費是極為不足的。義學辦學經費的支付,儘管有貨幣方式,但更多的是學田方式。中越邊境地區各義學的學田,規模一般都比較小,如包括普廳義學、皈朝義學、剝隘義學在內的廣南府9 所義學,每年獲得的學田租谷計「京斗米一百一十二石」、租銀「三十二兩」,分配到普廳、皈朝、剝隘等3 所義學的經費就很少了。與中越邊境地區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發達地區的義學,其學田數量要高得多。江南地區的義學,其學田畝數普遍在100 畝以上,多者達5、600 畝,更有甚者達千畝以上,如江蘇省崑山縣的寺西街義學,有學田975 畝; 浙江省餘姚縣的杜家團三管義塾,有學田797 畝; 而浙江省嘉善縣的治東義學,擁有學田更多達2085 畝。
(五) 辦學效果的橫向對比
清代的各類學校中,官學、書院主要是針對科舉考試而設的,真正具有普及教育性質的,則是義學、社學、蒙學等初等教育機構。正是由於義學、社學等初等教育機構的存在與發展,才推動整個社會文化水平的提高。然而,由於各地義學、社學教學水平不一,導致辦學效果也大為不同。中越邊境地區為少數民族聚居區,多數民眾不通漢語,因此,各地義學在教學中,首要任務是讓學生先習漢音,再及漢字。語言的差異,導致該地區義學中的學童在學習上的難度遠大於漢族地區義學中的學童。正因如此,中越邊境地區義學的辦學效果遠不及發達地區義學的辦學效果,這可從不同地區間民眾的識字率差異上窺見端倪。美國學者Evelyn S.Rawski 以廣東省為樣本,對清代中國人口的識字率進行了統計,認為19 世紀的中國,男性識字率為30~45% 之間,女性識字率在2~10% 之間。張暮輝據此認為清代整體的識字率約在20% 左右。據台灣學者朱浤源的研究,有清一代,文化落後的廣西省,全民識字率低於全國平均水平,1910 年之際,大概在「百分之五到十左右」。這一數據是就全省而言,中越邊境地區廣西段「地處邊陲,文化落後」,義學等初等教育機構設置不足、教學水平不夠,達不到這一平均水平是必然的。與廣西段相比,義學設置更少的雲南段,其人口識字率之低下則不難想像。中越邊境地區城鎮中民眾絕大多數是文盲,「鄉村百分之九十九以上是文盲,能夠認識幾個漢字的人非常少」。
綜上所述,清代中越邊境地區的義學,其產生和發展俱與當時的社會背景有著緊密的關聯性,由於清廷各級政府的重視,更由於卓有遠見的地方官員的積極勸導和推進,加之地方各民族各階層民眾的參與,從而使中越邊境地區的義學獲得了一定程度的發展。儘管與經濟文化發達的地區相比,中越邊境地區的義學存在著諸如設學少、辦學規模小、辦學經費不足、師資力量薄弱等不足之處,但是,該地區義學以識字明理為主要教學目標,以包括普通民眾子弟在內的少數民族子弟為教育對象,教學方法從先習漢音漢字開始,切合了中越邊境地區的民族實況和經濟文化發展實情,因而其辦學實踐客觀上對於漢文化在邊境地區的傳播有一定的促進作用,也一定程度上有利於邊境地區文化的發展和經濟社會的進步。
【作者簡介】張惠鮮,廣西民族師範學院外語系講師。
【資金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中越邊境地區近代教育發展研究」(項目編號: 13XZS021) 階段成果。
Abstract:In order to strengthen the control of the Sino-Vietnamese borderland, the Qing government attached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application of various means of education and culture,and especially free school education.Such education aimed to enlighten the people.Students were not only the children of the local Tusi chieftains but also those of the ordinary people.The teaching content was mainly literacy.The government provided most of the school fees while the local people provided the rest. Compared to the interior regions,especially the developed regions,the level of education in such borderland was very low,which found expression in poor teaching facilities,small enrollment,poor quality teachers,poor school funds and inefficient administration as well as some unbalanced developmentwithin such borderland.
Key words:Qing dynasty; Sino-Vietnamese borderland; free education; education
編輯說明:文章來源於《雲南民族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5年第3期。原文和圖片版權歸作者和原單位所有。篇幅原因,注釋從略。
編 輯:王東昕 李春亭 吳鵬 賈淑鳳
編輯助理:王孟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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