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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說《穿鼻條約》就是個假條約?

文|陳卿美

不平等條約是晚清的一大土特產。在所有條約中,或許《穿鼻條約》是最特殊的一個。特殊之處就在於,這個條約清政府不承認、英國政府也不承認。很多人不解,既然是雙方簽訂的條約,那為何都不承認呢?因為,《穿鼻條約》就是一個假條約,就從來沒有簽訂過,又何談承認呢。簽訂條約的邏輯是,雙方都認可才會簽字。所以,「簽訂」這事就是子虛烏有。

1840年8月,英軍艦隊北上天津大沽,威逼清政府,提出了割讓領土的要求。在英軍的《巴麥尊子爵致中國皇帝欽命宰相書》第三條中,提出「割讓東南沿海一島或數島給中國」的要求。清廷派大學士、直隸總督琦善赴天津白河口與英軍談判。琦善對英軍好言相撫,讓他們先撤回廣東,答應去廣東再談。

11月底,琦善到達廣州。義律在天津談判的條件上,又增加了幾條,也就是更苛刻了。對於賠錢等問題,琦善認為都可以商量,但割讓領土問題,琦善始終是嚴詞拒絕的。據《籌辦夷務始末》記載,琦善當時是這樣回復義律的,「天朝從未有之事,其事斷不能行」。琦善態度堅決的原因是道光也不允許割讓土地。琦善曾向道光奏報過英軍覬覦香港一事,道光怒批:「憤恨之外,無可再諭。」

琦善與義律會談圖

琦善對割地的態度雖然堅決,但總體對洋人的態度仍是妥協、退讓的。從多次接觸中,英方代表都看出了琦善團隊息事寧人的態度,甚至連緊張的表情都被英國人看在眼裡。於是,英軍採取武力威脅、恫嚇的手段,逼迫清政府就範。

12月底,英方頭目義律提出,「予給外洋寄居一所,俾得英人豎旗自治,如西洋人在澳門自治無異。」英國人希望效仿葡萄牙人佔領澳門那樣,自己也弄一塊地方。但同樣遭到了琦善的拒絕。這是琦善到廣州後第三次拒絕英國人的要求。遭到拒絕後,義律指揮英軍攻擊大角、沙角炮台,要求將「沙角地方歸英國官員據守,給為貿易聚寓之所。」此時已經是1841年新年期間。

訴諸武力後,琦善態度有所緩和,表示可以考慮,但仍不同意沙角給英國,可代奏皇上,另給一地寓居。英方提出,用沙角代換尖沙咀及香港等處為寄居之所,且境界另行商定。英方以此作為撤兵的條件。1月16日,琦善予以回復,以尖沙咀或香港一島接收為英國寄居貿易之所,「止擇一處地方寄寓泊船」。

這個事件的最關鍵的一點就在這裡。英國人要求給尖沙咀、香港島,境界另行定。意思就是說,範圍可以自己劃,還可能擴大。而琦善答應的條件則是,只給尖沙咀或香港一島。熟悉香港的都知道,目前香港包括香港本島、九龍、新界等地。琦善的範圍就是香港本島或尖沙咀,只能二選一。筆者發現,或許還有一點很關鍵,雙方在「給」的定義上有了誤會,英國人認為是割讓,而琦善則認為是寄居,寄居的性質就是暫時租借而已。

不知道是義律表功心切,還是想先把生米煮成熟飯,竟然在1月21日發出了公告。公告開篇就說,「女王陛下的全權公使全權宣告,與中國欽差大臣已經簽訂了初步協定」。公告第一條,就是割讓香港本島及其港口。性質最嚴重的就是這個「割讓」用詞,琦善答覆的,只是擇一處寓居,並沒有說割讓。義律直接就說成了割讓。

公告所稱的簽訂了條約,這個條約就是《穿鼻條約》。此內容一公開,引發巨大震動。琦善差點沒把鼻子氣歪了。而義律已經把這份條約內容上報了英國政府。英軍一邊從浙江撤軍,一邊悍然侵佔了香港。1月27日,琦善與義律舉行面談。經過反覆商談,同時奏報道光後,琦善拿出了一份條約文本,內容共四大條。其中第一條便明確了「並准之新安縣屬香港地方一處寄居」。這個內容也是關於領土的唯一一條,同時禁止另外開設碼頭,禁止走私鴉片等行為。義律仍然不同意。2月12日,雙方又在穿鼻洋蛇灣舉行第二次會談,仍然無果。

琦善不知道的是,就在義律發布公告後,廣東巡撫怡良已經密報道光,指責琦善私下割讓香港給洋人。道光震怒,立即下令將琦善押回京城治罪。琦善與義律第二次會談的時候,聖旨已經在路上。琦善早已預感到不妙,對英國人的要求能拖就拖。

也就是說,談來談去,不管什麼文本,不管修改過無數的條件,始終沒有琦善的簽字,也沒有關防蓋章。一直在談判,雙方根本沒有簽訂。

對於義律發布的公告,英國政府方面也是不相信的。據《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記載,義律發布的公告被英國報紙披露後,巴麥尊便致信義律,說你發布公告過早了。割讓香港一事,並不像簽訂了正式條約的樣子。即便是琦善簽了字,也沒有得到中國皇帝的批准。巴麥尊的懷疑是有根據的,因為公告這東西就是定論,既然發布了公告,為何後來又談個沒完沒了呢?

所謂的《穿鼻條約》核心關鍵就是圍繞割地一個問題,但有三個矛盾點,一是割地範圍的大小,是香港全島,還是香港一島。二是割地的性質,是割地還是寄居,三是生米煮成熟飯,粗暴達成既成事實。協議未簽訂,先公開,並強佔香港。

但能否成為條約,能否被認可,是需要雙方簽字,並得到兩國最高領導批准的。顯然,《穿鼻條約》並沒有雙方簽字,更沒有得到兩國的官方認可。道光認為,內容太苛刻,太過屈辱,才會要治罪琦善。而英國則認為,利益太少,也很屈辱,對義律非常不滿,要撤職召回。所以,《穿鼻條約》只能稱之為《穿鼻草約》。

義律為何要將談判內容當成條約進行公告呢?筆者推測,大概有三點原因。一是為清廷施加壓力。清廷對付洋人奉行「拖」字訣,不是敷衍、就是拖延,這種手段讓英國人非常難以忍受。公告後,造成既定事實,快刀斬亂麻,逼迫清廷就範。二是太過自信。義律自信的原因是,英軍武力非常強大,與清軍幾次交手,清軍根本不堪一擊。另外,清廷不想、也不敢開戰,只會忍讓妥協。三是義律表功心切,極力想證明自己。義律本人雖也是海軍服役,但同他的堂兄懿律不同。懿律做海軍總司令多年,經驗多,威望高。相反,義律就差了很多,他原來只是個商務總監督。自從懿律因病回國休養後,義律就成了英軍的實際統帥。為了服眾,提升威望,他要迅速證明自己,同時也要向英國政府證明自己的外交能力。

或許就是這幾種因素,讓義律以為勝券在握的《穿鼻條約》就被提前公布了出來,而且還誇大了。也可以說,《穿鼻條約》只是英國人意淫的一個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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