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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審核速遞——07月10號

*本文系嘉晶原創整理文章,轉載請標明出處

7月10日IPO審核結果如下:

7月10日計劃審核5家IPO企業,實際審4過3,審核通過率為75%.

本次上會企業數量增多,過會情況良好:瑞豐銀行因有事項需要進一步核查而取消了本次審核;體量龐大、設有多層境外架構的鵬鼎控股過會成功;從事染料助劑的雅運紡織受到外包、出口等方面的問詢,最終過會;主營定製傢具的頂固集創儘管受到供應商/經銷商入股等方面的詢問,最後也如願過會;國安達則因下游市場的不確定性、自身盈利能力等方面的問題而未能過會。

下面,一起來詳細看看發審委的關注要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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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鵬鼎控股(通過)

主營業務:從事各類印製電路板的設計、研發、製造與銷售業務,專註於為行業領先客戶提供全方位PCB產品及服務,主要產品分為通訊用板、消費電子及計算機用板以及其他用板等。

主要財務指標:

關注的問題:股權架構、關聯交易、客戶集中、營收&利潤、收入確認

1發行人目前存在多層境外持股架構;臻鼎控股為發行人的間接控股股東,鴻海集團全資子公司Foxconn (Far East)持有臻鼎控股股份:1)設置和保留多層控制關係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是否存在各種影響股權穩定性的相關約定或其他安排;2)未將鴻海集團而僅將臻鼎控股認定為發行人間接控股股東的依據及合理性;3)鴻海集團持有廣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說明廣宇科技及鴻海集團控制的其他企業與發行人是否存在競爭關係,是否對發行人產生不利影響;4)發行人有何具體措施避免可能產生的利益衝突,如何維護髮行人的利益。

2發行人與關聯方之間存在經常性關聯交易和偶發性關聯交易:1)各類關聯交易的背景、交易額及占同類交易的比重;2)經常性關聯交易的必要性、關聯交易的決策機制、定價原則;3)關於資金管理、防止關聯資金占用內控制度的建立及執行情況,以及規範及減少關聯交易的措施、實施情況以及效果。

3發行人前五大客戶銷售收入佔比較高:1)客戶集中度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與行業經營特點一致;2)發行人與第一大客戶兼主要供應商的蘋果公司合作的歷史、業務穩定性及可持續性,相關交易的定價原則及公允性,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風險;3)發行人下游品牌客戶調整PCB供應鏈管理及採購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4)發行人與重大客戶是否存在關聯關係,發行人的業務獲取方式是否影響獨立性。

4 2016年發行人收入和凈利潤均下滑,2017年均大幅回升:1)主要產品收入波動,尤其是2017年度收入大幅增長的原因;2)通訊用板毛利率先降後升(21%→16%→17%),消費電子及計算機用板毛利率逐年提高(15%→17%→19%),毛利率與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存在差異的原因;3)2016年凈利潤同比下滑,2017年同比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

5工廠直出模式的收入確認方式為工廠出貨日期加預估物流運轉天數確認收入:1)該收入確認方式與相關合同的約定是否相符,收入確認時點是否實現了產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的轉移,是否與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收入確認政策存在差異;2)客戶簽收情況與收入確認標準是否存在不一致情形,收入實際確認情況與其收入確認標準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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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雅運紡織(通過)

主營業務:從事中高端染料和紡織助劑的研發、生產、銷售及相關染整應用技術服務,產品包括染料和紡織助劑兩大類,染料類產品主要包括棉用活性染料、羊毛及尼龍用染料和滌綸用分散染料等;紡織助劑類產品包括印染前處理助劑、染色和印花助劑、以及後整理助劑等。

主要財務指標:

關注的問題:違法違規、經銷模式、出口方式、外包生產、應收賬款

1發行人所從事行業為高污染行業,發行人子公司多次受到安監及環保部門的處罰:1)發行人的安全生產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或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是否會影響發行人的生產經營;2)發行人生產經營和擬投資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在建和擬建項目是否己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及取得環境主管部門的批複,排污許可證到期或不再進行年檢是否會對發行人生產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3)發行人子公司科法曼2017年受到的行政處罰是否屬於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是否構成本次發行的實質障礙;4)發行人的內控制度是否健全並有效運行。

2報告期內,經銷收入佔佔收入比重保持在3成左右:1)公司與經銷商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經銷模式是買斷式還是代理式,收入確認是否符合會計準則;2)經銷模式的定價機制,營銷費用、運輸費用的承擔方式,是否存在返利和補貼的情況,產品是否直接發給終端客戶還是經銷商,是否實現最終銷售;3)發行人經銷毛利率與直銷毛利率、內銷毛利率和外銷毛利率存在較大差異的原因及合理性。

3發行人通過上海協通等3家進出口商進行出口業務:1)通過進出口商代理出口,而不是直接出口至海外客戶的原因及合理性;2)公司與上述三家進出口商、海外客戶簽訂的協議、合同的約定,該經營模式、結算方式和回款方式是否符合行業慣例,收入的確認是否符合會計準則;3)經營模式和結算方式未來是否會發生改變,對公司的盈利能力是否會產生重大影響。

4發行人採用「核心自產、優勢外包」模式:1)採用外包生產方式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對外協加工商的重大依賴,是否影響發行人的業務獨立性,是否對發行人的核心競爭力產生不利影響;2)主要外包企業在環境保護、勞動用工、納稅等方面是否符合法律法規,是否受到重大處罰,發行人是否採用外包方式規避環境保護、勞動用工等方面的責任。

5發行人應收賬款餘額較大,因應收賬款回收發生多起訴訟或仲裁:1)應收賬款餘額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017年發行人銷售收入增長而期末應收賬款餘額同比減少的原因,應收賬款周轉率低於行業均值的原因;2)發行人自身信用期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放寬信用政策促進銷售的情形;3)報告期內已經與部分客戶發生貨款糾紛仍繼續向該等客戶銷售產品的原因及合理性;4)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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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頂固集創(通過)

主營業務:從事定製衣櫃及配套傢具、精品五金、智能五金、定製生態門和其他智能家居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公司擁有定製衣櫃及配套傢具、精品五金、定製生態門三大主要產品系列。

主要財務指標:

關注的問題:經銷模式、股東經銷商/供應商、消費券模式、營收&利潤、股權轉讓

1發行人經銷商銷售收入佔比較高:1)主要採用經銷商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報告期內經銷商是否穩定;2)對不同銷售模式下收入確認方式及時點,經銷商銷售是否採取買斷式銷售;3)相關經銷商銷售的最終實現情況,是否存在存貨積壓及壓貨確認銷售收入的情形。

2部分經銷商、供應商的股東或者關聯方為發行人股東:1)股東經銷商、供應商入股的必要性及商業合理性,是否為行業通行做法;2)股東經銷商、供應商入股前後在銷售和採購協議的關鍵性條款上是否一致,返利政策有無異常,有無潛在利益安排等情形;3)定價方式、信用和結算政策、收付款方式、返利政策等方面與發行人其他經銷商是否一致,毛利率有無異常;4)是否對股東經銷商存在依賴,是否影響發行人的獨立性。

3發行人與恆大地產的消費券業務模式下確認的銷售收入大幅增加:1)與恆大地產的銷售是否均為消費券收入,將恆大地產定義為經銷商的原因,是否符合行業慣例;2)消費券業務模式下確認收入的依據、時點和原則,相關會計處理是否符合會計準則;3)對恆大地產銷售收入大幅增長的原因及可持續性,是否構成對恆大地產的依賴;4)將使用恆大地產消費券銷售部分還原後,相關經銷商銷售品種及金額、平均單價、毛利率是否與發行人平均水平存在差異及原因。

4 1)營業收入、凈利潤及毛利率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業績增長是否可持續,凈利潤增幅高於營業收入的原因;2)銷售費用與營業收入比例逐年下降原因及合理性,2017年市場推廣費下降原因,是否存在經銷商代發行人承擔市場推廣費或其他相關費用情形;3)定製衣櫃及配套傢具毛利率持續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與主要原材料價格增長匹配。

5發行人2017年7月轉讓原子公司崑山頂固100%股權:1)此次轉讓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受讓人是否擁有家居產業相關經驗,是否和發行人存在關聯關係及潛在利益安排;2)崑山頂固報告期內凈利潤水平較低但轉讓定價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轉讓價格是否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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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國安達(否決)

主營業務:從事自動滅火裝置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為電池箱專用自動滅火裝置、超細乾粉自動滅火裝置等,主要應用於新能源汽車領域。

主要財務指標:

關注的問題:產品認證、關聯交易、市場前景、銷售模式、募投項目

1發行人部分產品未取得產品認證證書及技術鑒定證書,未獲證產品銷售金額佔比較高:1)未獲證產品是否存在質量缺陷或潛在隱患,相關已銷售產品是否已過保質期,是否曾發生質量問題,是否收到客戶、最終消費者投訴;2)未獲證是否對發行人生產經營產生不利影響,相關影響目前是否已消除。

2發行人實際控制人之妹洪梅香控制幾家汽車零配件生產企業,與發行人存在部分供應商、客戶重疊情況:1)發行人與洪梅香控制的關聯企業產品和服務是否存在可替代性或潛在競爭關係;2)洪梅香是否存在代實際控制人持股的情形;3)是否存在承擔、墊付費用,或其他利益安排;4)洪梅香控制的關聯企業設立資金來源、債務情況,是否存在關聯交易非關聯化等情形。

3據披露,發行人主要從事自動滅火裝置的生產和銷售,目的是保障新能源汽車鋰電池的安全應用:說明下游市場是否存在下滑的風險,發行人是否有相應的應對措施和安排。

4發行人經銷與直銷並舉,經銷收入佔比較高:1)2015年度發行人直銷比例為經銷收入佔比的兩倍,2016年、2017年經銷佔比與直銷佔比基本持平的原因;2)毛利率顯著高於同行業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3)產品銷售模式是否發生重大變化,及對發行人生產經營的影響;4)報告期內前五大客戶在發行人銷售中的佔比情況。(54%→60%→48%)

5電池箱專用自動滅火裝置產能利用率分別為34%、53%、57%,產能未達到飽和,本次募投項目之一是進行電池箱專用自動滅火裝置擴產:擴產的原因及合理性,產能消化的具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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