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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飲酒禮中的詩樂

鄉飲酒禮是我國古代的一種宴飲風俗,為「周禮」之一。西周至清朝的歷代政府,多將其視為倡導「敬老尊賢」「長幼有序」「謙讓不爭」的道德教化舉措,在全國範圍內積極推行。據《儀禮》等文獻記載,鄉飲酒禮正式的宴飲過程分為迎賓、獻賓、樂賓、旅酬、無算爵無算樂等環節,在升降拜答,注重行為儀式感的同時,將《詩經》音樂的演唱、演奏融入其中,使道德禮儀的思想主張在藝術層面得以充分展現。作為詩樂藝術集中展示的「樂賓」環節,共囊括了十八首《詩經》作品(十二首《小雅》作品和六首《國風》作品),通過多種形式的音樂演繹,表達了對賓客的尊敬和慰勞,同時在禮樂教化的層面突出厚重典雅的君子風貌,彰顯人倫之道。「樂賓」環節,又可分為升歌、笙奏、間歌、合樂四個階段:

升歌:由樂工四人(鼓瑟者二人,歌唱者二人),升堂上歌唱《詩經·小雅》中的《鹿鳴》《四牡》《皇皇者華》三曲,歌罷,主人向樂工獻酒。這三首作品的演唱,著重凸顯君臣之道和賓主之誼。

笙奏:多位吹笙者入堂下,吹奏《詩經·小雅》中「有目無辭」的笙詩《南陔》《白華》《華黍》之曲,奏罷,主人向演奏者獻酒。這三首作品的演奏,強調的是孝子奉養父母之道。

間歌:堂上升歌與堂下笙奏交替歌唱、演奏《詩經·小雅》的歌詩與笙詩,堂上鼓瑟歌《魚麗》,堂下則笙奏《由庚》;堂上鼓瑟唱《南有嘉魚》,堂下則笙奏《崇丘》;堂上鼓瑟歌《南山有台》,堂下則笙奏《由儀》。堂上堂下交替間歌,以彰顯君臣等級、社會秩序的規範和美。

合樂:升歌與笙奏相合,奏唱《詩經》中「二南」篇目,即《周南》的《關雎》《葛覃》《卷耳》與《召南》的《鵲巢》《采蘩》《采》。歌罷,樂工告於樂正:「正歌備。」

正式的詩樂演出至此結束,賓主雙方進入開懷暢飲的「無算爵」環節。只要不酒後失儀,那麼飲酒可以不限量,所以叫「無算爵」;其間樂工一直在演奏、歌唱詩樂,所以叫「無算樂」。席間,舉杯連連,歌聲陣陣,雅樂為伴,和樂且湛。藉助詩樂藝術豐富的表現力和層層遞進的互動演繹,禮儀的嚴肅性與宴飲的娛樂性得以有效、自然地融會貫通,使鄉飲酒禮的整個宴飲過程,更像是一場規模宏大的禮樂藝術演出。酒、禮、詩、樂在此和諧滿盈、交相輝映,給人以強烈的精神體驗和文化熏陶。

在「樂賓」的詩樂表演中,樂工的動作、位置、朝向等細節都體現出豐富的禮儀元素,與周圍環境融為一體。「升歌」與「笙奏」隨著宴飲的節奏,從獨立表演到呼應表演,再到合作表演,顯示出禮樂藝術清晰、嚴謹的章節段落感,以及審美體驗的完整性。

值得一提的是,鄉飲酒禮中樂工們或坐於堂上鼓瑟歌唱、或立於堂下吹笙演奏的技藝分工與表演模式,與我國古代音樂藝術的巔峰——隋唐燕樂中的「坐部伎」與「立部伎」極為相似,只不過後者在樂隊規模上更為龐大、音樂風格上更加多元。這也說明,鄉飲酒禮詩樂藝術作為一種兼具「雅樂」與「燕樂」(又稱宴樂)功能的演出藍本,對於古代音樂藝術的專業化發展有著積極的引領作用和深遠的影響。

作為一種專業化的音樂表演形式,鄉飲酒禮詩樂最大的藝術特色,就是將聲樂演唱與器樂演奏有機結合,從而增強音樂語言的表現力。音樂是一種特殊的「語言」,有「聲樂語言」和「器樂語言」之分,各有特色,互為補充。早期的詩樂藝術明顯是以聲樂歌唱為主,但隨著禮樂表演專業化程度的提高,器樂演奏的藝術功能逐漸被放大、強化。從《小雅》之首《鹿鳴》中「鼓瑟吹笙」「吹笙鼓簧」「鼓瑟鼓琴」的描述,可以清楚看到瑟、笙、琴等樂器,是先秦時期專業化詩樂表演的「標配」。鄉飲酒禮詩樂表演,入場時「瑟先」,有專人拿瑟並攙扶鼓瑟的樂工等細節記錄,也可看出樂器演奏的突出地位。從實踐角度來看,瑟作為一種音域寬廣、節奏靈活、和聲性強的樂器,在詩樂表演中的作用絕不僅限於伴奏,加之以兩件樂器的編製呈現,必然在強化音量、烘托氣氛、塑造形象、彰顯技藝等方面取得良好的藝術效果。同理,我們若能對笙這件樂器有所了解,就更能體認詩樂藝術「聲樂表演器樂化、器樂表演聲樂化」的「語言魅力」。古人的音樂審美取向中,有「絲不如竹,竹不如肉」的說法,指的是樂器演奏很難做到「氣息性」的音樂表達(古代弦樂以彈撥類為主,延續音短),從而不如人聲演唱那麼「自然」。相比之下,笙的構造(簧片發聲,類似人的聲帶)與演奏方式(可呼可吸),使其非常接近人聲,加之豐富的力度變化與特殊的和聲效果,奠定了「笙」在古代詩樂表演中的重要地位。鄉飲酒禮中演奏的六首「笙詩」在《詩經》中「有目無辭」,作品原初是否有唱詞,長期以來都有爭議。但從音樂體裁與表現方式的層面,我們完全可以將這些作品理解為中國乃至世界上最早的「無言歌」,而且這些作品都有明確的文學性主題,與今天「標題音樂」性質的器樂作品也很類似。

儘管早期鄉飲酒禮詩樂的旋律曲調沒能完整地保存、流傳下來,但在中國古代歷史中,通過收錄整理或原創新編而成的《詩經》樂譜文獻也有不少,極具研究價值。現存傳世古樂譜中,以宋代趙彥肅所傳唐開元(713—714)年間「鄉飲酒禮」儀式中所用的「風雅十二詩譜」最早。此譜原載宋朝朱熹的《儀禮經傳通解》一書中,宋末元初人熊朋來的《瑟譜》亦有轉錄,兩者大同小異,可能各有所本。劉崇德《樂府歌詩古樂譜百首》將這十二首詩樂作品譯為簡譜和五線譜,在一定程度上再現了古代鄉飲酒禮詩樂的音樂風采。

根據古樂譜文獻資料,鄉飲酒禮歌詩的音樂風格,第一是調式特徵明顯。《小雅》六首作品明顯都是「雅樂七聲宮調式」,「二南」六首則更接近「七聲清樂徵調式」的音高體系,由此可見,在《詩經》「風」「雅」「頌」的分類中,音樂曲調是一個重要的分類標準。第二,節拍自由,結構清晰。樂譜無明顯的節奏和節拍記錄,音樂隨唱詞、句法有自由停頓,但章節段落結尾都有明顯的曲式終止感。第三,音域適中,便於傳唱。除小雅之首《鹿鳴》和召南之首《鵲巢》的旋律音域較寬(11度和12度,或為體現歌唱技巧而設計),其餘十首作品的旋律音域都是9度,非常易於傳唱。第四,一字一音,音調清晰。一個樂音對應一個字,咬字更清晰準確,適合儀式感的唱誦演繹;旋律進行沒有同音重複,以級進和三、四度跳進為主,起伏舒緩,彰顯禮樂的中和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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