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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紫妍遺書原文:不敢穿新衣服,換了新衣服,就被逼迫陪新男人

近日,韓國女星張紫妍自殺案重啟調查的新聞備受關注,應了那句「正義可能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那麼為何2009年上吊自殺的張紫妍案,時隔九年才迎來了重審轉機,這就得從張紫妍自殺前所遭受到的夢魘般的經歷說起了。

2009年,張紫妍在家中以上吊的方式結束了自己寶貴的生命,就在韓國警方調查取證之時,韓國SBS電視台公布了張紫妍遺書細節。根據遺書內容發現,從2005年開始,張紫妍被高層逼迫陪睡達百餘次,陪睡的對象五花八門,有大企業家,有新聞媒體的高層,也有演藝圈人員。其中最令張紫妍奔潰的是在母親的忌日,被高層逼迫同時陪睡四個男人玩耍作樂。

以下是張紫妍遺書手稿原文:「即使是父母親的忌日,也被傳召出門陪酒陪睡,實在都是萬惡無赦的惡魔,我列下了名單,死後變成鬼也必須報復到底」,「每當穿上新衣服時,就是必須跟新男人陪睡的日子」

遺書中還披露,逼迫張紫妍的惡魔是其領導和經紀人,如果她反抗,不遵從安排,就會被經紀人惡罵毒打。既然如此,有人會納悶張紫妍為何不逃離該公司和經紀人的魔掌,離開了他們不就安全沒事了嗎?

大家可能有所不知,韓國演藝公司的嚴苛和殘酷早已臭名昭著,藝人們背負沉重的合同,淪為了公司賺錢的機器,領著比較微薄的薪水,一旦想要違約,就得賠償巨額的違約金。最好例子就是在韓國出道的鹿晗,吳亦凡等人,他們當初能夠脫離韓國公司,就是中國有公司替他們支付了天價違約金,僅憑他們自己,幾乎是天方夜譚。

張紫妍在韓國是三四線明星,片酬和出場費本就不高,再被公司拿掉了大頭,到她手上的已經少的可憐。所以僅憑張紫妍自己的能力,想要支付巨額的違約金以期逃離公司的魔掌,簡直比登天還難。就這樣,她忍受著一次又一次的脅迫,直到精神崩潰,到最後以死亡的方式尋求精神的解脫。

遺憾的是,一個已經死去的弱女子豈能斗得過黑暗勢力團體。儘管電視台曝光了張紫妍生前寫給好友以及交由好友保管的遺書,儘管這些遺書沉甸甸的多達50封和200多頁,儘管遺書中指名道姓的寫著31位將她推向深淵的惡魔,當時的韓國警方卻認為這些遺書由妄想症人士偽造,並且委託韓國國立科學調查院進行筆跡鑒定。

當時的韓國法院認為張紫妍「性招待證據不足」,判處張紫妍所在公司社長金某,也就是始作俑者金某無罪。在張紫妍家人的堅持訴訟之下,到了2015年,案情出現了逆轉,韓國法院認定張紫妍生前存在被迫陪酒陪睡,要求金某賠償張紫妍家屬2400萬韓元,也就是不到14萬元人民幣。事隔六年後的判決好像一個玩笑,200多頁聲淚俱下的控訴,僅僅判罰了一個無關痛癢的人,賠了一點不痛不癢的錢。敷衍了事的判罰,無法告慰張紫妍在天之靈。

正如文中開口那句「正義可能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韓國興起了「ME TOO」運動,旨在對性侵害勇敢的說NO,於是一些心存正義的運動發起者,要求韓國法院重啟張紫妍案。韓國法院受理後,正在緊鑼密鼓的調查審核,據說將在八月份給公眾一個最終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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