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氣行業投資研究報告:終端價格調整 北京天然氣價格改革加碼
事件:2018 年 7 月 9 日,北京市發改委網站連續發布《關於調整本市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 (京發改 [2018] 1355 號)及《關於調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 (京發改 [2018] 1356 號) ,宣布自 2018 年 7 月 10 日起,上調北京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 0.35 元/立方米,下調北京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 0.01————0.07 元/立方米(具體調整方案見附錄)。
天然氣終端環節順價,北京天然氣價格改革推進迅速:本次北京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的背景為 2018 年 5 月 25 日國家發改委發布的《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8〕794號)。上述政策決定自 2018 年 6 月 10 日起,居民和非居民用天然氣門站價格並軌,其中北京居民和非居民門站價分別由 1.536 元/立方米和1.90 元/立方米統一調整為 1.88 元/立方米。此外,政策規定合理疏導終端銷售價格,「2018 年如調整居民用氣銷售價格,原則上應在 8 月底前完成」。我們認為,本次北京市價格調整是上述政策在地方終端環節的延續。由於居民門站價上調 0.344 元,終端銷售價上調 0.35 元,居民用氣在門站環節上漲的價格完全傳導至終端銷售環節;考慮到聽證制度等調價相關程序,北京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調整僅晚於上述政策執行 1 個月,價格改革推進迅速。本次價格調整中,非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小幅下調,我們認為原因主要為 2018 年 5 月起的相關增值稅率下調(由11%調整至 10%)導致非居民門站價格小幅下調,疊加「降成本」的大背景。
終端銷售價格的交叉補貼問題進一步緩解:在終端銷售價格方面,長期以來我國對居民用氣實行低價政策,非居民用氣價高於居民用氣價,違背經濟規律。與天然氣市場化完善的國家(如美國)相比,我國非居民用氣與居民用氣的終端價格明顯「倒掛」,交叉補貼現象嚴重。本次北京市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調整是繼 2015 年北京居民用氣階梯將價格制度建立後,居民終端銷售價格改革的再次推進,調整後非居民對居民終端銷售價格的交叉補貼問題得以進一步緩解。
重點關注城市燃氣配氣費改革的落地:從北京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的調整情況來看,居民、非居民天然氣門站價的變化傳導至終端環節,故本次天然氣價格調整(門站價、終端銷售價)中,北京城市燃氣公司的單方毛利較調整前無明顯變化,但毛利率有所降低。北京的區位優勢、政治地位無需多言,其天然氣消費體量同樣龐大,本次北京市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調整為其他地區的改革作出表率。我們認為,城市燃氣公司將更多受益於下游需求的增長。需要注意的是,對於城市燃氣公司而言,配氣費改革在各地加速推進。由於配氣費通過「准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則制定,仍需積極關注配氣費的調整情況。
(光大證券)


TAG:光大證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