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明代的茶課是如何徵收的?有什麼歷史演變?

明代的茶課是如何徵收的?有什麼歷史演變?

作者:雷曉凡,南京師範大學歷史系碩士研究生,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

中國古代有著十分悠久的飲茶歷史,至少在漢代,茶已經作為飲品登上歷史舞台。唐代以後,飲茶風尚更加普遍。唐人陸羽有關於茶的專著《茶經》,至今仍然是中華茶文化的經典作品。中國古代對於茶也是徵收課稅的,那麼,茶課有著怎樣的歷史演變?明代的茶課又是怎樣徵收的?下面我來為大家做一個簡要的介紹。

《茶經》書影

中國歷代封建政府都對鹽、鐵、酒等日常用品徵收課稅作為國家專利。茶成為風靡大眾的飲料後,唐政府看到了其中的巨利,於是針對茶展開課稅徵收。中唐德宗建中三年(公元782年),已經無復盛唐國力的唐政府為了籌措軍費,對竹木茶漆課徵什一稅,作為常平本錢。興元元年(784年)停止。貞元九年(793)恢復茶稅的徵收,每年徵得錢四十萬貫。文宗大和年初,正式實行政府掌控下的茶課,稱之「茶榷」。

古人制茶復原圖

大和九年(835年),唐政府令民移茶樹於官茶場,由國家壟斷產銷。此舉引來廣大群眾不滿,唐政府為了緩和矛盾,不久即恢復徵稅制。武宗年間(841~846年)規定茶商所過州縣設有重稅。到唐代宣宗以後,因為重稅茶商,私茶泛濫,嚴刑苛法不能止。

宋初沿襲了唐代的舊制,政府對茶實行專賣。種植本錢由官府提供,種茶園戶需要從從官府領取。仁宗嘉祐時期(1056~1063年),茶課改專賣為通商,茶戶種茶,官府收租。商人販茶,官府收稅。徽宗崇寧元年(1102),權臣蔡京改行所謂「茶引法」,商人向官府交錢領「茶引」,憑茶引赴茶場取茶運銷。

茶馬古道上的要道

元朝初期,沿襲此法未改。到世祖忽必烈至元十七年(1280)實行表配法,茶稅向民戶攤征。至元三十年(1293年)改江南茶法,於茶引外又增茶由,徵收零售茶稅:每由3~30斤,分十等課稅。大明王朝開國後直至孝宗弘治年間(1488~1505年),明廷將「茶產業」分為官茶、商茶。官茶為服務邊境戰爭而貯藏邊疆地區與少數民族進行茶馬貿易。太祖洪武年間,上等馬一匹最多換茶葉120斤。明萬曆年間,則定上等馬一匹換茶三十篦,中等二十,下等十五。著名的「茶馬古道」也一度十分興盛。商茶則進行專賣。茶民專事種茶,收穫後交給官府。商人獲取茶引,憑茶引販賣行銷。同時明政府嚴禁私茶販賣,對「非法」茶販給予嚴厲懲處。清初也沿襲明制,但到後期漸廢茶引制度,除西北及西藏地區仍用引法外,其他各省改為徵收茶稅或抽收厘金。

參考資料:

劉淼:《明代茶戶的戶役與茶課》

魏志靜:《明代茶法研究》

李旭:《茶馬古道》

編輯: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桂強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季我努學社 的精彩文章:

軍統刺汪未果,蔣介石如何收拾殘局?
朱元璋發明「剝皮揎草」,僅僅是將其當作一種酷刑嗎?

TAG:季我努學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