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里註定的婚姻2
原標題:命里註定的婚姻2
第三種,那就是完全順從媽媽意志的,稱之為巨嬰的,這個大家應該有一些了解。我們今天說的是第一種的,迴避型人格。
迴避型人格就是有距離感,他們的人際關係無論是身體還是情感都是疏遠的。會通過各種方法來迴避家庭生活:在我們所熟知的工作狂之中的一些因素就來源與此,工作狂,就是長時間忙於工作,喜愛經常出差的工作,即便在家裡,也總是埋頭忙於各種事情也不願多坐下來陪陪自己的愛人。孤獨性和迴避型人格共同點是需要自己的空間,愛人之間的親密表示往往使他們渾身不自在。
他們會產生「你總是在控制我」,「你太粘人了」的感受。
「我需要自己的時間,我需要自己的空間等等」,這是他們經常發出的意願或者可以稱之為抱怨。與孤立型人格不同,孤立型人格否認自己對親密的需要,而迴避型人格則會正面表示他們對親密的需要。他們的表示需要我們用心理解,理解不是一般的需要,而是最喜歡那種來去自由的關係,當他們感受到了自己對親密的需要時,特別是當他們感到某種內疚或對遭到遺棄的恐懼時,便會從自己的小天地里走了出來,向自己的配偶頻頻示好,去取悅對方。
當他們的需要得到滿足後,特別是當他們感到了對方企圖保待這種親密狀態,或對自己有進一步需求時,他們便會立即退縮。
甚至會變臉:「你怎麼沒完沒了?你的要求得太多了。」以對方不能接受的方式迫使對方離開自己。可是,可是,等他們再次需要,再次「出山」的時候,他們會「忘記」與對方之間的不愉快,會奇怪對方為什麼如此不高興。因為他們根本不記得自己上次,上上次的語音與態度,所以他們也會從頭開始一樣,試圖改變對方的情緒,如果自己的懇求沒有奇效,那麼就開始批評對方對自己的冷淡:「我都有沒事了,你怎麼還沒完沒了?」
在這裡告訴大家,一般人都不會接受這些,但是,如果氣氛不能得到改善,放心,放心,他們會再次走回自己的小天地里去。想想有沒有這樣的經歷?
迴避性人格的另一個特性大家可能根本想不到,是——我們常說的「花花公子」類型的人。他們需要不斷地吸引異性的注意力,正如小時候需要不斷地吸引父母的注意力一樣,但是又不能保持與異性的關係。他們總是想方設法來獲得異性的愛,可是一旦進入穩定的愛情關係,很快他們就會感到厭煩了,原因就是,他們感到了被控制和被「吸收」的威脅,於是就又想方設法擺脫和終止這個關係。
但是呢,他們對依戀的這個需要並不會因此而消失,怎麼辦?開始了另一段戀情而已。所以,對他們而言感情是矛盾的,既有對依戀的需求和對被遺棄的恐懼,也有對獨立的需求和對被控制的恐懼。
So,如果一個母親在孩子的依戀期不能滿足他對母親的依戀要求,又在孩子的探索期嚴重地限制了他對獨立和探索的需求,那麼她就很可能造就了一個未來的感情不專一的所謂的「花花公子」。但是我們沒有理解幼小時媽媽家庭給予他的是什麼?就是像一句歌詞里的,愛與不愛對我來說總是強求,要我愛他,是強求,不愛,對我有時也是強求。
因此,周強老師還曾經說過,不要單一的去看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傷害,要先明白,這個傷害他人的人,他,首先是被傷害的人,而傷害他的人則可能是他最應該愛的人給予的。
好,與迴避型的相反的是矛盾性的,矛盾的父母通常就是我們所說的——缺乏耐心的人,這些沒有耐心的父母總是想,總是鼓勵,甚至是強迫孩子過早地開始他們的探索和獨立階段,不僅忽視了孩子在離開父母之後又要回來以確認安全感的心理需要,更使孩子在片刻的「探險」之後得不到父母的情感支持,從而破壞了孩子的安全感,這類可惡的父母常對孩子說:「去,自己一邊玩去!」「沒看見我正忙著嗎?」「你是個大孩子了,別老纏著我。」
我用了可惡這個詞,如果您曾用過,那麼您應該醒了。或許您小時候得到就是這。我開頭就說了:我們無法選擇自己的父母,但是我們可以選擇自己的人生,那麼孩子的人生您給他什麼樣的開始。
這種父母給予的結果造成孩子對獨立的恐懼,害怕離開媽媽,這些孩子需要不斷反覆地確證父母是否隨時都在關心著他們,愛他,他們總是眼睛盯著父母,唯恐自己稍有疏忽,父母就會消失。敏感的孩子也就這樣產生了,他們需要父母時刻都在身邊。他們使用一切手段來吸引父母的關注,但是,他們與依戀兒童不同,他們不是通過生氣、哭鬧、抱怨來表明態度,這不是他們手中的武器,相反,他們知道如何通過討好,討好,討好媽媽,重要的事情說三遍。從而作出好孩子的樣子,期待得到媽媽的關愛,或者找出各種借口來得到母親的注意力。
矛盾性的孩子到成年後所表現的這種人格就成了——成追求型人格,他們總是想出各種方法去保持與配偶的親密關係。與依戀型人格一樣,追求型人格也懼怕被拋棄。但不同的是,如果說孤立型人格是害怕被:「拉回家」,那麼追求型人格則是害怕「害怕找不到家」。對追求型人格來說下班回到家看到家裡的燈是黑的,早上看到配偶不在身邊都是很難以忍受的。他會為了能夠保持與配偶與上司與同事與家人的親密關係,會極盡全力的去力圖取悅對方,伺候對方,為對方做一切力所能及的事情。他們生怕與對方產生矛盾或不高興,因為他們怕對方離開自己。
因此他們總是設法安排各種共同的事情:比如出外郊遊、看電影、逛街、上餐廳、運動等等。他們總是壓抑自己的需要,將對方放在首要的位置。他們不像依戀型人格那樣總是在抱怨生氣,他們很少抱怨生氣,總是儘力抑制自己的不快,習慣於看著別人的眼色,生怕對方不高興。可是他們的種種盡心儘力往往並不討好,而是使對方感受到窒息,沒有一點個人的空間。對於失去的恐懼常常造成猜疑和嫉妒,他們十分留意對方的行蹤或者表情,對可能出現的所謂「第三者」非常敏感。這種人常常在暗暗地傷心落淚,感嘆「活得太累」。
我們接著上次的講第三個階段,自我的確認和能力的形成的時期這個年齡段在(3-7歲) 這時的孩子開始真正的體驗到了一個新的現實世界,比如進幼兒園,這是真正的開始一個人面對世界。這時他想要知道自己作為一個獨立的人,我和周圍世界的關係究竟是怎樣的。所以他開始了自我形成的生命歷程。為此,他必須完成兩件事情,這些都會在一生中影響到他與於自我的關係和與他人的關係,這就是:
(1)他必須在自己的內心裡建立起一個穩定和持續的自我形象,以及一個穩定,持續的他人(主要指親人)形象。
(2)確定對自己的能力的自我評價,從而確立自己的自信心。
那麼,在三歲之前,孩子會有在父母不在自己身邊時立即感到焦慮和被遺棄的恐懼。而現在,三、四歲左右,孩子仍像以前一樣,需要安全感。於是他就開始將父母的形象裝進自己的頭腦里,以便使自己在離開父母身邊時仍然保持與他們的精神聯繫,保持著心理上的安全感。這是人類的一種天然自我安慰,自我保護的意識。這時也是孩子開始把自己從精神上與父母開始區分開來的重要時刻,換句話說,就是開始真正獨立了,他立即面臨的一個任務就是需要逐步地建立起一個關於自己的內心形象,孩子是通過遊戲來完成這一任務的。
怎麼通過遊戲來完成呢?孩子們在玩過家家遊戲時就已經開始為真正的獨立做準備,我們小時候做過家家遊戲都裝扮成各種動物、人物、卡通角色,等等,那麼這種將特定的角色的特點經過自己的認同後組合成一個獨特的個性特點固定下來。我們沒有意識到的是孩子在扮演各種角色中尋找自我,形成自我。如果大家留意,玩過家家遊戲這時的孩子表現為非常地注意父母對自己所扮演的各種遊戲角色的反應,希望得到父母的認同,並強烈地希望和要求自己的父母與自己一起來玩遊戲。所以,再次建議大家,多餘我們的寶寶做遊戲,遊戲不是單純的玩,而是為了建立完整人格。
然而,然而,大部分的父母對於這一階段的孩子方法是有問題的。也正是因為這樣,我們孩子的人格就被按照父母的意願來扭曲形成了。我們中國人歷來講究對孩子的「家教」,於是很多父母對孩子表現出來的不符合自己的期待和要求的行為特點和性格時最大的特點,最突出的,最可惡的就是給予批評、拒絕、壓制或懲罰比如女孩子就要安靜,稍微開放一下就說:「女孩子不要那麼瘋!」而對於男孩難以接受的「這些東西是女孩子玩的,你是男孩子!」「不要這麼鬧,靜靜地坐在那兒才是好孩子,」好孩子應該這樣,好孩子應該那樣......。
於是,孩子的人格就分裂成了兩部分:一個是受到父母和社會贊同和強化的部分,所謂光明面的部分,另一個是受到父母和社會否定因而被壓抑下去的部分,所謂「陰暗面」的部分。本身,我們的孩子就具備環境適應的天賜功能,但是由於我們的不恰當的過分強調,從此,孩子形成一個單一的,片面的人格,不再是一個擁有完整的自我的人。
人會本能地對自己的「陰暗面」感到羞恥,甚至否定了它的存在,向好的方面發展,由於我們過分強調,造成孩子將自己分裂成了「好的」和「壞的」,他會儘力地壓抑自己的所謂「壞的」一面,表現自己的所謂「好的」一面,並將它作為自己唯一的自我形象固定下來。
孩子總是在儘力地控制自己,控制他的自然的人性中被否定和壓抑下去的部分不要「露」出來,避免露出了的,內心最基本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以免受到羞辱。但是弗洛伊德早就指出,這種壓抑不可能一直被壓制,早晚有一天要爆發出來,而爆發的時期絕大多數都是在成年有婚姻有孩子之後。爆發之時會將自己所受只羞辱盡情發泄給予對方,所以,為什麼在婚姻,在家庭中有人會說出難以啟齒難以接受的話語,我講到這裡時,相信您也應該明白了。陽光,陰暗都存在,千萬不要壓制陰暗,更不要去檢驗陰暗。
再有一種父母就是一是一,二是二到極致的,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刻板,刻板的父母自然會培育出刻板的孩子。刻板的兒童到了成年之後即可能形成古板的人格,這種人性格固執,通常都是以自我為中心,我看定的,決定的事情無法改變,即便不是自己能夠做主的事情也是缺乏靈活性,而且較少有感情的自然流露和缺乏同情心。他以自己的「精確的計算能力」和「邏輯性思維」以及高度的理智為驕傲,當然,這個實屬剛愎自用的典型,而而以流露內心情感為恥,不會將喜怒哀樂帶出來,現實生活中這種人給以別人的感覺是比較冷靜、理智、工作認真、一絲不苟、計劃性強。
那麼這種人在社會的競爭中就具有了很強的競爭力,所以,他們中的很多人常常事業成功,要麼是公司高層管理者要麼是或技術骨幹。他們的這些性格特點也往往吸引了很多那些性格上較為感性、不理智、依賴性強的異性。他們也往往會選擇一個與他性格相反的異性作為伴侶,因為她的身上具有自己失去的那些人格特點,只有與這樣的人在一起才會使自己感到生命的完整,即我們常說的「性格互補」。但是這些性格特徵很快就成為配偶痛苦的源泉。要不了很久,他就會開始不斷地挑剔對方的毛病,正如他的父母當年對自己一樣。
一樣與什麼呢,一樣與不能忍受對方身上的自然的、自發的和任何看起來「不符合理性」的東西。在他的生活中,一切事情都應該是預先設計和計劃好的,因此常常指責配偶:「頭腦不清楚」,「自己都不知自己想要什麼。」「好好想想再說。」 他們視配偶為自己的支配對象。他們通常情感冷漠,甚至不近人情。 同時,他們最怕丟臉,過分強調自我控制,認為做人不要隨心所欲,要有理性。他們把真正的自我深深地藏起來,於是顯得很有城府。在戀愛婚姻中他們控制欲很強,固執己見,並喜歡用冷漠來懲罰對方。
剛才我們說了要與孩子多做遊戲,以便我們的孩子及早的能夠做到自我確認。但是,如果父母完全忽視了孩子的這種自我確認的重要心理過程,完全不在意孩子在玩一些什麼遊戲,對孩子的遊戲認為是幼稚可笑,不屑一顧,更不會對孩子在有些中扮演的角色給與積極的反應。尤其是父母從不參與孩子的遊戲,不給予肯定,結果,孩子缺乏自我認識,缺乏個性,他們總是表現出多重人格的特點,並且在這些特徵中間徘徊不定。情緒不穩定,常會無道理的一會兒高興,一會兒悲傷,生氣。他們害怕被別人忽視,他們最受不了別人沒有把自己放在眼裡,因為這樣會為使他們不能感到自己的存在。
那麼不被重視的孩子在成人後常常會抱怨:「我不知道我是誰」,「我不知道我需要什麼」,「你無視我的存在」。很多時候他們沒有自己的思想、觀點、甚至情感,總是附和別人的想法,別人的情感,而不敢展現成為真正的自我,就像象變色龍一樣,隨時會根據環境來改變自己的顏色。他們總是在察言觀色,看著別人的臉色行事,總是過分地在意別人對自己的評價和看法,對自我的認識完全依賴於別人的反應,他們的精力總是集中在如何能夠吸引別人的注意力和關注。他們最怕被忽視,不被關心和關注。他們做人的標準是不要出風頭,不要太有主見。
不僅是在外,在婚姻,家庭裡面他們的表現是一致的,總是儘力地討好和取悅對方,相信只要對方高興,那麼自己就會得到我想要的關注、愛和幸福。但是呢,無論對方給與他多少關注,和依戀型的一樣,他仍然會索取回報,並且抱怨自己沒有被重視,沒有被愛,或沒有被承認。他們總是在抱怨對方控制欲太強,情感遲鈍,他們常說;「你從不關心我,什麼事情都要按你的意思去做。」相反,如果沒有得到相應的回報,你從不關心我,我所做的是為了誰,我是誰,我的命就是苦之類的想法會更加的強烈。
接下來,孩子在4歲左右,也就是開始確定自我的同時,孩子會通過各種方式試圖確定自己對外界世界的影響,看看自己的能力所能達到的範圍和極限。
周強老師說過,孩子有時所做的事情其實就是在試探父母、外界的界限,嘗試做各種惡作劇,並注意觀察父母的反應。如果得到父母的讚許,他們就會進行更進一步的嘗試,直到受到父母的禁止或責罵,他們才會停止。在這個過程中,他們獲得成功的程度取決於他們的自我評價。他們開始與同伴甚至父母競爭比如心理學裡的戀父戀母情結,與自己的父母爭奪爸爸媽媽,一旦得到,還會炫耀自己的能力。
有些父母對孩子的嘗試不善於給與持續的鼓勵和正強化,他們生怕孩子會由於得到過多的獎勵而「驕傲自滿」。當孩子考試拿了95分而歡歡喜喜地回到家,向父母報喜時,他們就會說:「這有什麼值得驕傲的,你怎麼不跟人家得100分的比?」
大家可以從父母學堂所發的一個周強老師老師的諮詢作業里看到,一個女孩剛入學得了優,高興的向媽媽報喜,結果就是這樣。
由於父母的鼓勵和讚揚是如此的不易得到,孩子感到永遠不夠好,內心裡實際上永遠在追求成功和讚揚。不能面對失敗,失敗給他們自卑和抑鬱。但是無論多麼成功,他們都不能享受自己的人生,因為他們會認為自己還沒有足夠的成功。
這樣的孩子會成為一個狂熱的競爭者。一旦事業成功,就會蔑視道德,缺乏同情心。他們總是指責別人不努力,太笨。他們生活的一切目的就是競爭,再競爭。也只有在不斷的競爭中不斷獲勝,才能維持他們脆弱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因此不能容忍和承受任何失敗。做人的標準就是不能失敗,不犯錯,永遠在追求完美。原因在於他們深信:「如果我是最優秀的,就會得到愛。」在戀愛婚姻中要居高臨下,控制對方,家庭同樣也是競爭的,支配權就是他們競爭的目標。他們傾向選擇一個能力明顯比自己差的人作配偶,一方面要求配偶服從自己,崇拜自己,但又同時不斷地抱怨對方胸無大志,太笨。
還有些父母不僅不給與孩子鼓勵,而且總是在做橫向的批評和指責。最常見的就是:「你看人家xxx多聰明,xxx多優秀。」而對自己的孩子則是「這孩子好不了」「這孩子將來怎麼辦?」那麼在這樣的教育之下,我們的孩子會不知如何表現,展現自己的能力,有時即使表現出自己的能力也往往不被父母認可;「學習不好,歌唱的再好也沒用。」「這都是些歪門邪道的玩藝。」孩子常常產生強烈的無助感和敵意。他們從不公開地與他人競爭。他們表面上從不競爭,也不願意參與那些與競爭有關的遊戲,但,可怕的是,他們勝利的方法是如何讓別人失敗。
這種可怕就是我們說的明槍易躲暗箭難防,比如他們背後說一些別人壞話,告狀等等。他們為了避免失敗或批評總是迴避做出決定,卻對別人的決定充滿了不滿或敵意,而且常常抱著幸災樂禍的心理,等著別人的失敗。他們缺少同情心和良心。他們迴避一切競爭,卻總是在抱怨不公平。這些孩子長大後,如同他們小時候一樣,不喜歡參與具有競爭性的遊戲和運動。喜歡當面奉承但在背後說別人的壞話,或用手段貶低和破壞別人的名聲和形象,使別人痛苦而從不自責。他們通常從事低於自己能力的工作。從不公開與看起來比自己能力強的人競爭。
而是表示無興趣參與競爭,說:「我從來不願出風頭」然後通過貶低別人而達到自己的心理平衡。 他們在戀愛中表現為表面上順從,實際上消極抵抗,或通過巧妙的手段來達到目的。他們總是指責對方太要強:「什麼都要聽你的」「你什麼都要佔上風」。總是抱怨自己被控制,自己的能力不配對方卻永遠不會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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