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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不是特種兵!

話說近日的遼西,風和日麗。某特種部隊正在組織基礎傘降訓練。

報道稱,除特戰分隊隊員按大綱要求參加實跳外,「甚至還有非特戰單位」的醫療女兵參加了跳傘訓練。

落地後,女兵接受採訪,笑言:終於有了特種兵的感覺了!

這種想法,我是理解的。

任何一名在特種部隊服役的人,無論是戰鬥崗位,還是保障部門,都希望在有限的軍旅生涯中,成為合格的特種兵!

在廚房幹活,誰不想成為伙夫?在特種部隊工作,誰不想像個特種兵?

但是,特種兵,真的那麼容易當上的嗎?

完成一次跳傘,就會是特種兵嗎?

回答這個問題,首先我們得搞清楚,什麼是特種兵?

在教材或通用理論書籍上,對於特種兵有兩種解釋:一種是執行特種(特殊)作戰任務的兵;另一種是特種作戰部隊的兵。

這兩種解釋都有失偏頗。無論是執行特種作戰任務兵,還是特種作戰部隊的兵,都很難稱作是嚴格意義上的特種兵。

特種兵,個人以為,他應該是具備較強特種作戰能力、能夠隨時執行多種特種作戰任務(其他一般部隊無法完成的特殊任務)的兵,是能夠以非常規手段、善於靈活運特種作戰戰法、可以小搏大的特種作戰戰士。

那麼特種兵有什麼特殊性?

第一,單兵作戰綜合素質超強。

體能、技能、智能全面發展,同時具備至少一技之長。

在外軍的特種作戰序列里,通常會有「1+X」的作戰能力要求。1是專長,X是特種作戰綜合素質。

1,可以是爆破,也可是偵察,或者是狙擊,等等。

X,則是基本體能、極限體能、射擊技能、格鬥技能、攀登技能、滲透技能、應變能力等全面具備。

第二,小組(小隊)協同行動能力超強。

特種作戰,永遠不是一個人在戰鬥。

離開了一個集體,缺少了體系支撐,再強的特種單兵,都渴望是一具流著熱血的肉體。

儘管特種作戰行動通常3、5個人,最多10來個人,但是每個人的戰鬥職能都不可或缺。

有人負責通信,有人負責偵察,有人負責爆破,有人負責突擊,有人負責指揮,有人負責狙殺,雖說不是缺一不可,但是缺一,就可能像是人斷了手指。

在某些特定的環境,就可能難以完成特定的作戰任務。

所以特種兵,必須是具備模塊組合、形成整體合力的聯合體。

必須有很強的協同意識、協同本領。

第三,戰鬥精神意志超強。

這是由特種兵遂行任務時所可能應對的環境決定的。

在近百年的特種作戰發展史上,特種兵的作戰環境,絕大多數在敵後,在戰場縱深,在隨時可能丟掉性命的惡劣條件下。

沒有超強的戰鬥精神意志,一旦達成任務的基本條件改變,威脅生命的危險來臨,就可能導致精神崩潰、繳械投誠。

我們時常把特種兵稱作「孤膽英雄」,正是基於這個道理。

雖說特種兵不是敢死隊,但特種兵絕對是一個視死如歸的勇士!

即使獨自面對數倍於己的敵人,最終都可能迸發出強大的戰鬥力。

面對死亡威脅,完成任務、達成目的,都是第一位的。如果能夠完成任務,生命,就會退而求其次。

所以,精神主導下的肉體,必須是鋼鐵做成的身軀。

那麼,為什麼我們說,跳完傘就說自己「有了特種兵的感覺」,這話為時尚早呢?

因為跳傘,不過是特種兵應該具備的一項基本技能,就像廚師要會使刀,醫生要會打針一樣。

但是會使刀的就有廚師的感覺嗎?會打針的就有醫生的感覺嗎?感覺是有了,離真正具備還比較遠!

跳傘,僅僅是解決特種兵滲透敵後的一種手段問題。包括潛水、操舟、駕車,也僅僅是滲透行動的一種技能。

萬里長征剛剛走完第一步,還沒邁出江西,我們絕不能說自己具備了長征精神!

如果完成了跳傘就能成為特種兵,那麼任何兵種,加一項跳傘訓練,不得全軍都是特種兵了?

路漫熳其修遠,定當上下而求索。

跳一次傘、潛一次水、打一次狙擊,離特種兵,還很遠。

不脫幾層皮,不掉幾塊肉,不流幾滴血,不傷點筋骨,僅憑「在豬身上背個降落傘也能跳傘」的一兩次空中飛翔,就夢想成為特種兵,那是對特種兵應有之義理解的失當。

好好研究特種作戰,好好練練特戰技能和戰術戰法,過5年再說,不遲!

你要問我是特種兵嗎?很羞愧,我遠沒有達到特種兵的標準。

所以,我不是特種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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