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 再不還錢會殃及子女讀書!
以前,老賴們總是活得瀟瀟洒灑,欠著別人的債不還,拿著別人的錢過著逍遙快活的日子,有的甚至跑到國外後不再回來。
法院找他們還錢,他們總是愛理不理,就算把他們的個人信息張貼到大街上去,他們也無動於衷,法院實在是拿他們沒有辦法。
但是,最近許多老賴好像變了個人似的,紛紛主動找債主、找法官,態度誠懇的要求一次性連本帶利還清債務,然後請求法院將自己從失信名單中刪除。
難道是老賴們突然天良發現,打算棄惡從善?
當然不是啦!要是他們能夠天良發現,棄惡從善,那麼早些年幹嘛去了呢?
最主要的原因在於法院推出了最新的懲處手段,限制老賴們子女們的入學、就業,這招一使出來,立馬就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效。
老賴子女,不得錄取?
現在一些高校也開始響應法院號召,拒絕老賴子女的錄取。
2016年5月,浙江省溫州市蒼南縣的饒某就因跟銀行貸款20萬元後,未依約履行還款義務,被蒼南農商銀行訴至蒼南法院,判決生效後,饒某依然拒不履行還款義務。
2017年3月,經蒼南農商銀行申請,該案進入執行程序,經法院多方努力,窮盡執行措施,執行款項依然未能全部結清。2017年7月,法院將饒某列入了老賴名單,但是即便如此,他依舊賴著不去還錢。
2018年7月,饒某的兒子高考成績出來了,考上了北京某知名大學,正當一家人高興得不得了之際,學校卻打電話來說:「我校在資格審查時發現您存在失信行為,請立即處理,否則我校將不予錄取您的孩子。」
這下子可把饒某一家人嚇壞了,他立馬拿著錢跑到了蒼南農商銀行還清了20萬元,然後又急忙打電話聯繫法院的執行法官,請求法院將他移出老賴名單。
爹是老賴,兒被退學
近日,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區人民法院向當地的衡水市第一中學、衡水中學實驗學校等名校發出司法建議書。
建議學校招生簡章需載明「報名學生家長必須沒有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同時不得錄取「老賴」子女入學就讀;對已招錄的「老賴」子女,責令其退學或轉校到公辦學校。
換句話說,老賴的子女將不得就讀高收費的私立學校,有錢也無法享受到優質的教育資源。
該法院表示,禁止失信被執行人為其子女入學支付高昂學費,初衷在於敦促被執行人儘快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而非限制孩子們接受教育的正當權利。
但是在家長失信的情況下,孩子可能面臨入學不被錄取或勒令退學、轉學等被動局面,勢必給孩子身心造成影響。
所以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家長應主動履行法定義務,以免自己的失信行為波及無辜的子女,影響到孩子們的學習和生活。
株連兒女,是否合法?
這兩則新聞出來後,網路上的輿論也是呈現出兩極分化的趨勢。
支持者認為這樣做效果很好,能夠有效打擊老賴行為。那些之前死活不肯還錢的人,現在一下子就乖乖回來主動聯繫還錢。
反對者認為子女與父母是各自獨立的個體,因為父母的過錯而讓子女受到牽連,這跟古時候的連坐沒什麼區別,是法律的倒退。
對此,金融智庫查閱了相關法律法規,發現有關部門這樣做,其實是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第七項明確規定,父母是失信被執行人的,子女不能就讀高消費私立學校。
至於一般的大學,雖然不會因為考生是老賴子女就拒絕其入學就讀。但是,對於部分政審嚴格的學校來說,孩子的資格審查很有可能無法通過。
此外,老賴子女在參軍、報考軍校、參加公務員、事業單位、國企考試時,也會因為父母的失信行為影響到其政審的通過。
所以老賴們,有錢還是早點還清了吧,別害了自己、誤了子女!
作者 | 范智林
來源 | 金融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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