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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犬咬傷半歲嬰兒:所有傷人惡犬,都該一律處死!

2018年7月10日。

武漢市武昌區東亭小區。

清晨6點半左右,奶奶和姑媽帶著六個月大的睿睿來東亭小區東南角的休閑廣場乘涼。

突然兩條大狗迎面撲來,對著睿睿一頓亂咬。其中一條黃狗還從姑媽懷中將睿睿叼走,睿睿的奶奶和姑媽,還有眾多熱心街坊衝上去對著惡犬一頓捶打,才將睿睿給奪回來。隨後,睿睿被送到中南醫院急診科,其左耳垂被咬掉,臉部和身體多處被咬傷,傷情比較嚴重。

在救援的過程中,另有三名熱心市民被兩隻惡犬咬傷。

帶著孩子去廣場乘涼,這本是塵世間最普通不過的事情,卻不料,禍從天降——抱在懷中的嬰兒竟然被惡犬咬傷,甚至還被惡犬叼走。這種場景,想一想都令人不寒而慄。

萬一,萬一惡犬咬中嬰兒咽喉,孩子還有命嗎?!

城市是市民生活的地方,本不該是惡犬行兇的場所。

那麼,這兩條惡犬從何而來呢?

據警方報道,這兩條為居民怕養,養狗的是小區一名八十一歲的老人,老人已被警方控制,四名傷者無生命危險。

孩子何其無辜,卻要遭遇無妄之災。若是有人將孩子傷到這種地步,自然難逃法律的懲罰。但當兇手為狗後,處罰又當如何進行?對於那個八十一歲的寵物主人,警方恐怕也拿不出什麼處理措施來。

寵物犬傷人,早已不是新聞了。隨便上網搜搜,可以搜出一大堆。

2018年6月20日晚6點許,在南京市花神美境小區。四歲男孩浩浩(化名)在放學回家的路上,被一隻大狼狗瘋狂撕咬。狼狗將浩浩撲在身下,將浩浩大腿、屁股和後腦勺脖頸處咬傷。浩浩的大腿被撕掉一塊肉,咬得血肉模糊;腿上,後腦勺也被咬出牙洞,不停冒血。

「那個女的(主人)拉著繩子,坐在地上,她的腿也刮破了。」目擊者說,「根本拉不住狗,那條狗力氣好大。」

講起這隻傷人的大狗,小區里的居民都忍不住抱怨起來。「這隻狗聽說已經是第三次咬人了,第一次咬了個老人,第二次把到他家安裝東西的師傅給咬了。」一位居民說,「這種大狗小區是禁止飼養的,它待在小區里,大家都很害怕。」

惡犬一再傷人,何以逍遙自在?

對此,小區的居民透露,「傷人之後,狗的主人都會帶出去一段時間,避避風頭,之後又回來了。」

比起寵物犬,流浪狗傷人更瘋狂。

2018年5月2日晚上20時左右,上海浦東新區張江鎮附近,一隻流浪狗咬傷了8人,傷者年齡在18-73歲之間,被咬傷的都是腿部。

2018年5月7日,北京朝陽區青年路附近,一條黃色的流浪狗在短短兩小時之內咬傷8人,其中包括了至少三名兒童。受傷最嚴重的是一名五歲的男童,臉部被嚴重咬傷,傷勢觸目驚心。據其家長稱,該男童目前治療費用已經超過了十萬元。而後續可能還會有毀容的可能,可能還要進行整形等一系列的治療和恢復。

……

城市是人們生活與工作的地方,安全性當排在第一位,然而,頻頻發生的惡犬傷人事件,卻為人們的安全出行蒙上了濃重的陰影。

城市的流浪犬不是從天而降的,而是人為產生的——被遺棄的寵物犬,自然就成了流浪犬。責任,自然也就在於人。

至於寵物犬傷人,根本責任同樣在人,在於伺養它們的主人

南京也好,武漢也罷,許多城市都明文規定,不得伺養烈性犬、大型犬。

同時,這些城市也規定,遛狗時必須拴狗繩。

可這些規定,寵物主遵守了嗎?

不遵守的寵物主,受到處罰了嗎?

看看武漢,看看南京,嚴禁伺養的大型犬、大狼狗一再在小區出沒,為何始終無人過問呢?

說到底,還是規定沒有真正落到實處吧。

今年五月起,石家莊市開始落實《石家莊市公共文明行為條例》。該《條例》規定:石家莊市區範圍內針對遛狗不拴繩、糞便不清這兩項不文明養犬行為,進行罰款處理。遛狗不拴繩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並可對養犬人處以50元罰款。

《條例》生效後,石家莊市公安部門和城市管理部門針對養犬戶集中的居民小區、公園廣場、大街小巷等公共場所和地段進行執法巡查。五月初,石家莊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在某小區檢查時,看到一市民遛狗沒有拴繩,該市民所養的違規犬被暫扣,犬主人前往公安部門進行批評教育,並處以50元的罰款,這位市民也成為《石家莊市公共文明行為條例》啟用後,因遛狗不拴繩被處罰的第一人。

市民一旦發現違規養犬現象,可以撥打舉報電話:市公安局:白天 89667000;夜間 86863030;如遇到緊急情況可以撥打 110 報警。同時,針對公共場所不及時清理糞便的行為,可以撥打 12319 進行舉報。

另外,《石家莊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石家莊市區內只能飼養肩高0.4米、體長0.6米以內的觀賞犬,其他品種的大型犬只一律禁止飼養。

試想一下,若是這些措施嚴格執行到位,惡犬傷人的事件,還會一再發生嗎?

市民確實有養狗的自由,但養狗就得守規矩,不能放任自己的寵物狗去咬人。否則的話,後果不堪設想。

畢竟,狂犬病是不治之症,被狗咬後,即使及時注射狂犬疫苗,依然不能百分百地避免風險。

去年6月20日下午,西安女子龍某被狗咬傷,她當即趕往醫生進行處理,並且注射了狂犬疫苗。此後,龍某按照醫囑,又注射了3針狂犬疫苗,但到了7月13日,她感覺左腿發麻,後脊椎有點酸,同時出現尿頻尿急癥狀,遂去醫院求醫。最終,龍某於7月18日病發身亡。病因為:狂犬病,呼吸衰竭。

杜絕惡犬傷人,不能寄望於寵物主的個人自覺,只能寄望於管理部門的嚴格執法。

——傷人惡犬,理當處死;情節嚴重的,還應當追究狗主人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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