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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進行殺人比賽的兩個日本軍官,他們落的什麼下場

在中學的歷史課本當中,有這樣一幅圖片,說的是兩個日本人比賽,看誰先殺100個中國人,這種比賽被稱為「百人斬」。

在南京進行殺人比賽的兩個日本軍官,他們落的什麼下場

這兩個人一個叫向井敏明,一個叫野田毅,都是日本軍中的少尉。而這件事情發生在南京大屠殺之前,他們從上海前往南京,一路經過無錫、常州就比賽殺人,一路不停......

這場比賽的結果是向井敏明殺了106人,野田毅殺了105人。但是最後他們都不記得是誰先達到100人這個數量,結果他們居然說要不我們重新開始吧,看看誰先殺到100人, 據說這場比賽還上了東京的朝日新聞,由此可見日本官方對於這種殘暴行為的縱容和默許。

在南京進行殺人比賽的兩個日本軍官,他們落的什麼下場

這倆混蛋對於自己犯下的滔天罪惡毫不在意。他們在殺人比賽的過程當中連刀口都砍鈍了,而他們還把這當成一種榮譽,還把鈍了的武士刀當做紀念品送給了朝日新聞,以此證明自己的戰功,而並非吹牛。

在戰後,日本戰犯在東京審判的時候,中國代表團有一個叫高文斌的人,他在東京期間發現了這份報紙,詳細的記錄這兩個劊子手滔天罪行,他氣憤不已,立即通報了南京國民政府,蔣介石也是異常的氣氛,並且要求一定要找到這兩個混蛋,一定要把他們引渡到中國,接受中國人的審判,然後就地正法。

在南京進行殺人比賽的兩個日本軍官,他們落的什麼下場

通過中國政府的強烈要求,美國軍方最終同意了這一要求,美方動用了自己的力量找到這兩個人之後,直接就送到了中國。

在審判這兩個人的時候,他們卻開始狡辯起來了,說他們沒有殺人,報紙都是吹牛逼的,目的是為了展現自己的威猛,以求回國之後能夠受到更多的尊敬,能娶到一個好媳婦。然而大量的人證、物證擺在臉前,最終還是判處兩個人死刑。判詞如下: 被告向井敏明、野田毅,系南京大屠殺之共犯,按被告等連續屠殺俘虜及非戰鬥人員,系違反海牙陸戰規則,及戰時俘虜待遇公約,應構成戰爭罪,及違反人道罪。其以屠戮平民,以為武功,並以殺人作競賽娛樂,可謂窮凶極惡,蠻悍無與倫比,實為人類蟊賊、文明公敵,非予盡法嚴懲,將何以肅紀綱而維正義。

在南京進行殺人比賽的兩個日本軍官,他們落的什麼下場

1948年1月28日,向井敏明、野田毅被押往中華門外雨花台刑場執行死刑,在戰爭期間,日本人曾在這裡屠殺無數中國人,如今在這裡卻是這些人的葬身之地,為他們曾經的罪過付出應有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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