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野馬這件事兒,或許你們真的冤枉川汽了!
打開福特官網,我們發現關於四川野馬汽車控告福特野馬侵權的事情,終於塵埃落定了。福特中國在官方網站上進行了道歉,稱給四川野馬帶來了不良影響。而四川野馬錶示,我們握手言和,並感謝福特對於野馬汽車的尊重。
如果,你不了解川汽野馬,你或許會以為這件事兒是一個"李鬼告李逵"的案件,而且認為在這塊土地上,會偏袒自主汽車品牌。不得不說,這件事兒,或許你們真的冤枉川汽了。其實早在Mustang引入國內之前,野馬這個商標就已經被四川野馬於1986年註冊了。而福特野馬的到來是在2006年,所以說川汽野馬的勝訴,於情於理都是應該的。
有趣的是,為何仍然有消費者站在福特的立場?
我們只是就事論事,不討論其它方面的事情!之所以,消費者會認為"李鬼告李逵"是因為福特Mustang的知名度遠遠超過川汽野馬,更有一部分消費者在這件案件之前,甚至都不知道川汽野馬的存在。先入為主,自然認為"福特野馬"才應該是一匹"純種馬",而川汽野馬,只是出來"博眼球"的。
這讓我想起一個段子:"喬丹控告中國喬丹體育侵犯名譽權,在法院辯論過程中,中國喬丹表示:你們的喬丹叫做邁克爾·喬丹,姓喬丹。而我們的喬丹,姓喬,名丹。遂勝訴!"當然了,這只是個段子。
那麼,我們回歸到川汽野馬這件事兒上。其實不管這個案件最終走向何處,對於福特或者野馬來說都不算是一件好事兒,福特的話不用多說了,自己在中國市場上耕耘多年的親民跑車,以後不能再用"野馬"這個名字了。
而川汽野馬雖然勝訴,卻也讓消費者對這個品牌的好感度降低。一方面,之所以很多消費者站在福特這邊,主要原因還是川汽野馬自己沒有上進心,我們稍微去了解一下川汽野馬的產品,就會發現這傢伙是一個連眾泰都比不上的品牌。在產品力上一塌糊塗,推出的T系列SUV,完全可以說是"工業垃圾"的存在。
或許這樣的話有些狠了,給人感覺像是我在抹黑這個品牌。坦白說,如果說野馬只討論野馬商標的話,我站在川汽這邊。但是如果討論引起這件事兒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川汽野馬沒有上進心的態度,為這件事兒埋下了伏筆。
試問,如果川汽野馬能像吉利、長城、傳祺、長安那樣,能給消費者帶來可以接受的汽車產品,相信在商標這件事兒上,絕大多數的消費者還是樂意站在川汽這一邊的。可惜,如今川汽勝訴,拿到了野馬之名,但是能否馳騁汽車市場,我們還是拿產品來說話吧!


※15萬元買兩廂,難道只有高爾夫可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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