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落淚:中國男在泰國翻船事故中救下20餘人,卻被泰國警方逮捕入獄
泰國時間2018年5日17時45分左右,坐滿了遊客的「艾莎公主號」和「鳳凰號」在出遊大皇帝島後返回普吉島的中途,突然遭遇特大暴風雨,隨即發生傾覆事故。據悉,截至泰國當地時間7月11日下午,事故中47名遇難者遺體已全部找到,善後處理工作還在繼續。
然而,令人匪夷所思並氣憤填膺的是:一位冒著生命危險,幾次三番組織民間力量救下20餘人的90後中國男,卻因為救人行為在7月8日被泰國警方逮捕,至今仍然羈押在監。
據悉,中國男名叫彭大遷,出生於1992年,是湖南懶貓旅行社在普吉島合資公司的員工,大學畢業後曾經闖蕩非洲,輾轉到普吉島後收穫愛情和婚姻,於2018年5月29日晉陞為奶爸。7月5日,沉船事故發生,彭大遷聞訊後立即第一時間組織救援隊冒死出海,對涉事船隻之一的「艾莎公主號」進行緊急搜救。在他的帶領下,救援隊成功救起了20餘名遊客。此後,泰國海警船方才姍姍來遲。
據有關消息,泰國警方逮捕彭大遷的理由是:該中國人的工作簽證範圍不允許其指揮船隻出海(註:後來改為:在發布海洋暴雨風浪危險預警下出海,並對國家旅遊形象和經濟造成了影響)。換而言之就是:因為工作簽證所限,哪怕百餘條生命在你的眼前遭遇劫難,你只能袖手旁觀,不能見義勇為,否則就是違法。
這是什麼邏輯?所謂法治,必須要遵循一個國際公認原則:緊急避險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採取的損害另一較小合法權益的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然而,泰國警方卻岡顧事實,最終讓英雄落淚。
獲悉彭大遷被逮捕後,彭大遷的親朋好友非常擔心。有一位朋友說:「在第一時間聽到大遷被泰國政府逮捕的消息,他的一位國內同事就哭了。熱情幽默的大遷,明明是去救人,之後為什麼就被這些莫須有的罪名抓了?!」他的老師說:「他是我的一個學生,在我的心裡,他善良、陽光、積極向上,這一次能不顧自己的安危救人,也是他平常熱心有責任感的作風所致。心疼他的妻子和未滿月的孩子。希望他被公正對待,千萬別讓英雄落淚。」
其實,類似於彭大遷的義舉在世界各地常有發生。2018年月,一個沒有合法簽證、沒有居留證、屬於非法移民(比彭大遷嚴重多了)的馬里小伙,在巴黎第18街區閑逛時,突然發現一棟公寓4樓的小孩吊在圍欄上,他沒有任何猶豫,立即奮不顧身徒手爬到4樓,成功救下小孩。事後,他不僅沒有因為非法移民問題受到警方關押,還被法國總統接見,併當場宣布:他將獲得法國公民身份,並可以加入法國消防隊。
無獨有偶,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在比利時的布魯塞爾,一名女子半夜掉下陽台身受重傷,一名男子路過,將其洗劫一空。但是離開時,他不忍看著女子重傷身亡,撥打電話報了警。隨後,女子獲救,男子亦被警方抓獲,並予以起訴。經過長達四個星期的激烈辯論和商討後,法院作出了對該男子無罪釋放的判決。
法官陳述:每個人的內心深處都有脆弱和陰暗的一面,對於拯救生命而言,搶劫財務不值一提。雖然單純從法律上說,我們的確不應該為了一個人的善行而赦免其犯下的罪惡,但是如果判定他有罪,將會對整個社會次序產生極度負面的影響!我寧願看到下一個搶劫犯救了一個生命,也不願看見奉公守法的無罪者對於他人所受的苦難視而不見!所以從表面上看,今天法庭不僅僅是單純地赦免了一個搶劫犯,更深遠的,是對救死扶傷的鼓勵,是對整個社會保持良好風氣的促進傳承。
不顧個人安危拯救20餘條生命,彭大遷毋容置疑是英雄,然而泰國警方卻如此對待英雄,於情於理於法,無一說得過去。
倘若英雄落淚,還有誰會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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