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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疆時空】房建昌| 明代西藏行政區劃考

原標題:【邊疆時空】房建昌| 明代西藏行政區劃考



房建昌


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邊疆研究所研究員,1982年開始在學術刊物上發表文章。 1982年7月畢業於復旦大學中文系。 1984年到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邊疆研究所(原中國邊疆史地研究中心)工作。


摘要:本文概述明代西藏的行政區劃,對明實錄中有關西藏行政建置予以考證,併兼及明代西藏諸政教勢力的轄地和寺院勢力,較全面系統地勾畫出明代西藏的行政區劃及其特點。

關鍵詞:明代西藏行政區劃建制轄地考證


引言


1368-1644年的明代西藏是個群雄爭霸的封建割據時期)要敘述這一時期的行政區劃是有一定難度的)就史料而言主要有漢、藏及西文三種:第一,明代276年間,有關西藏(指今日的西藏自治區範圍)的漢文史料較少,來源僅三處:1、《明實錄》,2、《明史》,3、私家筆記著述;前兩書大多記載西藏諸政教勢力的朝貢,涉及行政區劃的並不多,地名亦少得可憐,且記述簡短,如未述及確切的著名當事人,很難同藏文史料比勘;而後者僅記載了西藏活佛在南京的活動。另外還有一些早期的詔令封文,堪稱珍貴,但數量極少。第二,藏文史料雖不及清代豐富,但目前能見到的有幾十種,主要有:1、佛教史,2、傳記,3、世系,4、諸侯志,5、地誌。與漢文史料相近的是,這些藏文史料主要涉及衛藏,即前後藏地區,對於阿里、康區、藏北及藏南所言甚少。第三,明朝末年,葡萄牙耶穌會士從印度方向到過古格王朝轄地(今札達縣一帶)及今日土縣一帶,留下了一些書信。此外就沒有記載了。


為了敘述的方便,我們主要討論今日西藏自治區範圍內的明代行政區劃,以免與新疆、青海及四川的敘述重複,但對拉達克、不丹及錫金則略有提


及,因為這三個地區明代均屬西藏。出於同一原因)對於今日由印度實際控制及劃屬尼泊爾的邊地也作了類似的處理。


一、明代西藏的行政區劃簡況


與元朝及清朝相比,明代對西藏的行政控制是比較鬆散的,朱元璋大業初定,頗欲繼承元朝在西藏的政治遺產,對於西藏諸政教勢力,只要歸順,即予認定;及至永樂朝,心頗外向,於西藏亦不例外,數次派宦官入藏,分封了衛藏和康區的八大法王及其下的一些行政官職,採取了多封眾建的方針,使明朝對西藏的管理達到了鼎盛時期;後之諸明皇於西藏的行政建置均無所建樹。


入明之時,西藏最大的政教勢力是屬帕竹噶舉派的帕木竹巴王朝,統有以衛藏為中心的主要地區,其下為薩迦派的宗教勢力,或在邊隅地區以政教獨霸一方,或以寺院為中心專擅一地,形成大分散、小集中的行政局面;噶舉派中以噶瑪、止貢及主巴三方勢力為最大。格魯派在不利的局面下奮鬥不息,形成一股不容忽視的政教勢力。另外在衛藏地區有十幾處家族勢力獨佔一方,在複雜的割據爭鬥中其領地擴損不一。阿里地區的古格、普蘭、洛敏湯及拉達克王朝因道路的遼遠,不但與明朝關係較為疏遠,而且與衛藏的中央勢力不相統屬。至於拉甲日與波密王朝則僻處一隅,得以平安度日。甲隅亦為一方諸侯之地。而不丹與錫金均成了北來的西藏政教領袖的遷徙地,為日後的建國做著艱苦的準備。


據《正法源流》頁166以下記載:1435年,衛藏的大部分地區已為帕竹王朝所有,但byang(藏北)、rgyal-mkhar-rtse(江孜)及其他地區仍由自己的首領來統治。帕竹王朝樹大招風,隨著內亂而衰敗,為屬下的家臣姻戚仁蚌巴家族逐漸控制,也就是在1565年,仁蚌家族首領諾桑佔領了今日喀則,而後控制了後藏的大部分地區。噶爾家族的第巴頓月多吉則控制了前藏。1565年,藏巴辛廈才旦多吉與其子佔領了桑珠孜,成為後藏大部分地區的統治者。辛廈巴家族又是仁蚌巴的家臣,真是一報還一報。1604年,辛廈巴家族的噶瑪巴丹松進軍vphang-yul,(彭隅,今林周縣)。1610年,噶瑪巴彭措南結統有了yar-rgyab(雅郊);從1612年開始,他佔有了後藏的藏北及江孜等地;從1818年開始,他佔有了所有的前藏之地,並擊退了邊外的來犯軍隊,這樣就成了西藏的最大統治者。至其子噶瑪丹迥汪布衛拉特四部的北方蒙古王丹增卻吉加布(即顧實汗)先入康區擊敗了崇奉本教的白利土司,又於1842年擊敗了藏巴汗丹迥旺布,尊奉五世達賴喇嘛為西藏最高政教領袖,從而為以後的西藏政局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明代入藏的中央使者肯定繪製過西藏地圖,如《明實錄》洪武三年六月癸亥(1370629日)條:「命僧克新等三人往西域招諭吐蕃,仍命圖其所過山川地形以歸。可惜至今無人見過明代漢人及藏人繪製的任何地圖,因而給明代西藏地名的比定帶來了極大的困難。

二、《明實錄》中有關西藏行政建置的記載考證


《明實錄》中記載了一些當時西藏的行政建置名及寺院名,為我們研究明代西藏的行政區劃提供了最可靠的材料。與《明史》比較,我們發現:《明史》中也記載了一些西藏行政建置名及寺院名,但《明實錄》中均有,且漢譯相同,表明《明史》的西藏部分乃取材於《明實錄》。而《明實錄》中出現的西藏行政建置名及寺院名比《明史》要多好幾倍,只是在不同的年代,有的同一行政建置名及寺院名有不同的漢譯;另外一些重要的行政建置名及寺院名,重複出現的次數較多。下面,我們按年代順序摘引一些西藏的行政建置名及寺院名,並略作考證;重複的一般不再徵引。摘引時〔〕號內為正字,()號內為補字。


洪武四年十月條記載:「置朵甘衛指揮使司。這是《明實錄》有關西藏康區建置的最早記載。洪武五年四月條記載:「河州衛言:『烏思藏怕木竹巴故元灌頂國師章陽沙加,人所信服。今朵甘賞竺監藏與管兀(元)兒相仇殺,朝廷若以章陽沙加招撫之,則朵甘必內附矣。中書省以聞。詔章陽沙加仍灌頂國師之號,遣使賜玉印及彩段表裡,俾居報恩寺化導其民。這是明王朝首次承認了當時西藏最大的政教勢力帕木竹巴政權,而章陽沙加乃該政權的最高行政領袖。該政權當時以乃東為統治首府,這裡最高寺院為丹薩替寺,可能即報恩寺。至於管兀(元)兒容易被人認為即今貢覺,當時稱館覺。而實際為後面所言人名管招兀即兒的簡稱。


洪武六年二月條記載:「詔置烏思藏、朵甘衛指揮使司宣慰司二、元帥府一、招討司四、萬戶府十三、千戶所四。以故元國公南哥思丹八亦監藏等為指揮同知、僉事、宣慰使同知、副使、元帥、招討、萬戶等官凡六十人。以攝帝師喃加巴藏卜為熾盛佛寶國師。先是遣元外郎許允德使吐蕃,令各族酋長舉故官至京授職,至是喃加巴藏卜以所舉故元國公南哥思丹八亦監藏等來朝貢,乞授職名。省台臣言:『來朝者宜與官職,未來者宜勿與。上曰:『我以誠心待人,彼若不誠,曲在彼矣!況此人萬里來朝,若俟其再請,豈不負遠人歸向之心?遂皆授職名,賜衣帽、鈔錠有差。仍遣詔諭朵甘、烏思藏等處曰:『我國家受天明命,統馭萬方,恩撫善良,武威不服,凡在幅員之內,咸推一視同仁。近者攝帝師喃加巴藏卜以所舉烏思藏、朵甘思地面故元國公、司徒、各宣慰司、招討司、元帥府、萬戶、千戶等官,自遠來朝,陳請職名,以安各族。朕嘉其誠達天命,慕義來庭,不勞師旅之徵,俱效職方之貢,宜從所請,以綏遠人。以攝帝師喃加巴藏卜為熾盛佛寶國師,給賜玉印;南哥思丹八亦監藏等為朵甘、烏思藏武衛諸司等官,鎮撫軍民,皆給誥印。自今為官者,務遵朝廷之法,撫安一方;為僧者,務敦化導之誠,率民為善,以共樂太平。』」


此南哥思丹八亦監藏,佐藤長正確地還原為nam-mkhavbstan-pavirgyal-mtshan,但無法考出此人,故言:「系統不明(佐藤長頁164)。但據藏文的《拉堆絳王統記》,此人為當時的拉堆絳萬戶長。


洪武七年七月條記載:詔置西安行都指揮使司於河州,升河州衛指揮〔使〕司一人為都指揮使,總轄河州、朵甘、烏思藏三衛。升朵甘、烏思藏二衛為行都指揮使司,頒授銀印。以朵甘衛指揮同知二人為都指揮同知。十一月條記載:「烏思藏土酋思納兒黨瓦勘卜遣僧搠南巴爾加瓦等七人來朝,貢方物。詔賜鈔及文綺、禪衣。思納兒黨即藏文snar-thang的譯音,今日喀則那當寺,勘卜(堪布)為一寺的住持。十二月,詔增置朵甘思宣慰司及招討等司,其中有朵甘籠答招討司及磨兒勘招討司、沙兒可萬戶及乃竹萬戶。以南哥思丹八亦監藏等三人為烏思藏都指揮司同知。以賞竺監藏為烏思藏行都指揮使司首領。後一官職乃自請欽準的。籠答即今江達縣格隴達(dgon-lung-mdav)村,磨兒勘即今芒康縣,沙兒可在明代藏文《饒旦貢桑帕傳》頁7中作shar-kha,其地在今四川省甘孜州德格縣一帶。乃竹在明代藏文文獻中作gnas-drug言在金沙江流域一帶。其地當在今貢覺與芒康縣之間。


《明實錄》洪武八年正月庚午(1375210日)條記載:「詔置俄力思軍民元帥府、帕木竹巴萬戶府、烏斯藏籠答千戶所,設官一十三人。這是阿里在《明實錄》中首次出現。均為藏文mngav-eis的譯音。實際上,此建置兩年前就已欽定,現存有明太祖封俄力思軍民元帥府元帥詔書,全文如下:「奉天承運皇帝聖旨:朕君天下,凡四方慕義來歸者,皆待之以禮,授之以官。爾搠思公失監,久居西土,聞我聲教,能委心效順,保安境土,朕用嘉之。今設俄力思軍民元帥府,命爾以元帥之職,爾尚思盡乃心,謹遵紀律,撫其部眾,使疆土靖安,庶副朕委任之意。可懷遠將軍俄力思軍民元帥府元帥,宜令搠思公失監。准此。洪武六年二月日。搠思為藏文chos(法)的譯音,公乃漢語,合言之意為法王或法主。失監乃失加監贊(shaky rgyal-mtshan)的簡稱,此人生於1340年,1364年出任帕木竹巴政權的首領,1373年也就是洪武六年去世。據《元史》卷八十七,百官三,當時曾設烏思藏納里速古魯孫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帥府,並設納里速古兒孫(均為mngav-risskor-gsum的譯音,意為阿里三圍,指當時的阿里地區)元帥二員,所以在這點上乃明承元制。《明實錄》關於俄力思軍民元帥府的記載還有兩處,均在洪武年間,如十四年十二月乙卯(13811220日)條:「僧宗泐還自西域。俄力思軍民元帥府、巴者萬戶府遣使隨宗泐來朝,表貢方物。十五年二月乙丑(1382228日)條:「俄力思軍民元帥府、巴者萬戶府遣使奉表貢方物。而後《明實錄》就沒有關於俄力思的記載了,說明最初不過是虛應故事,形同虛設,而後就自然消亡了。俄力思地區元代一直是薩迦派的勢力範圍,洪武為何要封帕竹政權的首領為俄力思的元帥呢?因為當時帕竹政權已成了西藏最大的政教勢力,所以洪武才出此明智之舉。《明實錄》三次言及俄力思軍民元帥府,卻均與帕竹合言(巴者亦為帕竹的異譯),原因就在於此。


洪武十五年二月條記載:「烏思藏指揮同知監藏巴藏卜、宣慰司官朵兒只令真、前都元帥鎖南藏卜、賞巴前司徒羅古監藏、仰思多萬戶公哥怕遣鎮撫汝奴藏卜、僧哈麻剌來朝。仰思多乃明代藏文文獻中myang-stod(今年楚河上游)的譯音,指今江孜一帶。公哥怕在明代藏文文獻中作kun-dgav-vphags,為江孜法王饒旦貢桑帕(rab-brtan-kun-bzang-vphags)之父。


十八年正月:「定朵甘思宣慰使秩正三品朵甘萬戶府、朵甘招討司、??烏思藏必力公瓦萬戶府秩皆正四品,??烏思藏葛剌湯千戶所秩皆正五品。必力公瓦萬戶府在今墨竹工卡縣直孔區,葛剌湯《青史》作gra-thang,為今札囊縣政府駐地扎唐鎮。


同月:「以烏思藏俺不羅行都指揮使古魯監藏為烏思藏衛俺不羅行都指揮使司指揮僉事。俺不羅在今浪卡子縣。

洪武二十三年十二月條記載了咂力巴輦卜者、札唐千戶端竹藏卜、宣慰使列思巴端竹、的瓦占寺各遣使來貢。咂力巴(tshal-pa)為萬戶名,其首府在今拉薩蔡公堂,札唐即前之葛剌湯,列思巴端竹在《夏魯世系》中為萬戶長legs-pa-don-grub,三十年正月條作沙魯萬戶列思巴端竹。的瓦占《青史》作bde-ba-can,在今曲水縣聶當區。二十四年正月條記載的黑勝寺即今林周縣熱振寺的異譯。


永樂六年十二月條記載了丹薩替里大剌麻、牛兒宗塞〔寨〕官及軍官、三竹節塞〔寨〕官、(札)節竹古塞〔寨〕官、攝公堂剌麻、擦力巴都指揮、乃寧寺各遣使來貢。丹薩替里在今乃東縣,牛兒宗寨在今堆龍德慶縣柳梧區,三竹節寨即今日喀則市,札節竹古寨即今措美縣哲古鄉,攝公堂與擦力巴均在今拉薩蔡公堂,乃寧寺在今康馬縣南尼鄉。


永樂七年二月條記載了加麻都指揮僉事搠里〔思〕吉朵爾只、著由萬戶搠巴星吉沖〔衛〕阿二、的占剌麻、思答節寨官各遣使來貢。加麻元以來為十三萬戶之一,其首府為今墨竹工卡縣甲馬(rgya-ma)尺崗(khri-khang)村,尺崗意為萬戶府。布達拉宮藏有兩件明代該萬戶的詔書,其一為:「皇帝制曰:朕君天下,凡四方慕義之士皆授以官,且俾世襲其職焉。惟爾端竹監藏,昔爾祖父世守西土,爾能聞朕聲教,悉心效順,朕其〔甚〕嘉焉。今授爾信武將軍加麻萬戶府萬戶,俾爾子孫世襲。爾其招徠遠人,綏靖邊疆,永為捍禦之臣,保成功於不怠。爾惟懋哉!洪武十二年二月二十六日。考到端竹監藏年五十一歲,烏思加麻人,元朝加麻萬戶府世襲萬戶。其二為:「奉天承運,皇帝制曰:帝王以天下為家,故一視同仁,無問遠邇。爾烏思藏久遵王化,昔我皇考太祖高皇帝臨御之時,設衛建官,於茲有年。爾父指揮僉事端竹監藏既沒,爾挫失吉能繼承其業,效力(盡)忠,有加無替。宜錫寵榮,俾襲厥職。特授爾明威將軍烏思藏衛都指揮僉事。爾尚益順天心,永堅臣節,撫安爾眾,各遂其生。俾爾子孫世享無窮之福。欽哉!永樂十一年五月初十日。永樂四年月日造。這說明永樂四年以前端竹監藏已去世。成化四年(1468)十月條記載:加麻剌麻都綱著思吉堅參來朝。禮部認為:其既於正統間授職,何二十餘年不來朝貢?正統十四年(1499)條記載:「令故列思麻萬戶府萬戶剌麻堅藏卜子完卜綽思吉堅粲襲為指揮僉事。此列思麻為加麻之訛。譚其驤元代西藏地圖有加麻瓦萬戶地名,但明代西藏地圖無加麻萬戶地名,宜補入。


著由即甲隅(bya-yul)萬戶,搠巴星吉沖〔衛〕阿二為《新紅史》所言甲巴萬戶chos-seng-vod的譯音,該萬戶首府在今隆子縣頗章羊孜寺。的占即前所言的瓦占的簡稱。思答節(stag-stse)寨即今達孜縣達孜鄉。


永樂十一年二月條記載了命哈立麻寺一僧人及簇爾卜掌寺僧各為國師。置烏思藏衛牛兒宗寨行都指揮使司,以喃葛監藏為都指揮僉事。授鎖巴頭目、掌巴頭目札巴八兒、土官鎖南巴、仰思都巴頭目公葛巴等俱為司徒,各賜銀印、誥命。司徒者,其俗頭目之舊號,因而授之。以擦力巴頭目巴兒藏卜繼其兄葛諦藏卜、挫失吉繼其父冷真監藏並管著烈思巴簇林監藏俱為烏思藏都指揮使司都指揮僉事。喃葛烈思巴繼其父損竹監藏為烏思藏俺卜羅行都指揮使司都指揮僉事。各賜誥命。譚其驤明代西藏地圖將哈立麻寺標在今類烏齊縣治。此誤。該寺即《西藏自治區地名錄》中昌都縣嘎馬貢(kar-ma-dgon)村。簇爾卜寺即今粗卜寺。掌巴即拉堆絳(絳巴)的譯音。札巴八兒乃南哥思丹八亦監藏之孫。據《西藏王臣記》,鎖南巴為其甥。永樂八年九月條記載了命掌巴監藏、掌巴哈羅思巴各為國師。監藏為札巴之父。哈羅思巴如為grags-pa的譯音,則為札巴本人。


永樂十一年五月條記載了命日托巴羅葛羅監粲為??大國師。譚其驤明代西藏地圖比定日托為今日土縣。此誤。據《賢者喜宴》日托為薩迦一拉章(分支房)名,並記載了該日托巴羅葛羅監粲入朝明廷的情況。


翌年正月條記載了遣中官楊三保齎敕烏思藏??上下邛部??諸處。上下邛部即今三十九族丁青縣一帶。永樂十三年五月條記載:「設上邛部衛,以掌巴伯為指揮使。宣德二年條又記載了上邛部、下邛部


永樂十四年五月條記載:「是月,設西番領思〔司〕奔寨行都指揮使司,以頭目喃葛加兒卜為都指揮僉事。遣使給誥、命〔印〕。此即今仁布縣。


宣德元年十月條記載:「升烏思藏公哥兒寨官忍昝巴、札葛爾卜寨官領占巴、頭目昝卜巴俱為都指揮僉事,給賜銀印、誥命。公哥兒即今貢噶縣,札葛爾(卜)即今達孜縣德慶區巴嘎雪(brag-dkar-zhol)鄉。


同月,賜朵壟指揮僉事鎖南監坐誥命。朵壟即今堆龍德慶縣德慶區。

正統十年六月條記載:「烏思藏番僧甘不瓦等遣僧徒鎖南吾節??來朝。甘不寺即崗布寺,為達波噶舉派的祖廟,舊址在今加查縣境內。十一年條記載:「烏思藏答隆地面剌麻泥麻札失、想初領占等各遣人貢馬、駝方物。答隆即今林周縣達隆鄉,這裡的達隆寺是達隆噶舉派的祖廟。十二年六月條記載:「烏思藏里歪甘霖等寺番僧剌麻沙加思那??等來朝。成化元年正月條記載:「烏思藏哩斡革你〔爾〕丹等寺剌麻鎖南斡即兒等??來朝。以上二寺名為一寺,正音可譯為類烏甘丹林,即今達孜縣甘丹寺。


景泰元年四月條記載:「烏思藏貢堂川闊寧等寺番僧都綱(剌)麻阿立押革、番僧桑亞的古羅古羅等來貢。貢堂在今吉隆縣。二年六月條記載:「烏思藏些蠟寺綽吉監粲??遣人來朝。些蠟即色拉寺。四年二月條記載:「烏思藏節塘寺剌麻番僧鎖南川著爾??來朝。節塘寺即澤當寺,舊址在今乃東縣澤當鎮。六年閏六月條記載:「烏思藏南林叱寺剌麻(族)克矣失貢舍利。南林叱寺即今澎波農場那林扎寺。七年九月條記載:「烏思藏桑仆等寺剌麻番僧尼麻星吉等來朝。桑仆寺在今札囊縣桑普鄉。


比較之下,《明實錄》中的地名比寺名要少許多,但約有一半以上寺名僅憑譯音是難以考證的。


三、明代在衛藏及康區分封的八大法王


永樂及宣德年間,在衛藏及康區分封的八大法王情況見下表:


1、大寶法王


大寶法王是噶瑪噶舉派的黑帽活佛,其元代已擁有一定的勢力。明代的寺院中心已從昌都的哈立麻寺轉移至粗卜寺等。明王朝對大寶法王禮遇極隆,主要是慕其宗教之名。噶瑪噶舉派一直無意於行政權力,故沒有建立地方政權,明末始藉助藏巴汗政權壓迫格魯派的勢力,但不久藏巴汗政權為顧實汗所破,從此宣告了噶瑪噶舉派的勢力走上了下坡路。


2、大乘法王


大乘法王在明代仍勢力較大,是藏區薩迦派的領袖,法王採取世襲制,領地主要在薩迦縣,但在藏區的屬寺極多。


3、大慈法王

大慈法王受封時只是一個格魯派的高僧,返藏後始建色拉寺,死後亦未轉世,故後再未有人承襲大慈法王。


4、闡化王


明王朝建立時,西藏最大的政教勢力是帕木竹巴政權,前後藏的宗溪大半為該政權所有,但明王朝並未正視這一現實,僅封該政權的領袖為闡化王,位在三大法王之下。


5、贊善王


贊善王是世襲的薩迦派政權,清代為林蔥土司。其勢力以今四川省甘孜州德格縣北部為中心。


6、護教王


護教王亦為世襲的薩迦派政權,其勢力以今貢覺縣為中心。


7、闡教王


止貢噶舉派自宋元以來至今一直以今墨竹工卡縣的止貢區為政教中心,元以來為萬戶地,明時受封闡教王。


8、輔教王

輔教王亦為世襲的薩迦派政權,其勢力以今吉隆縣縣治為中心。



四、明代西藏的諸政教勢力轄地


1、仁蚌巴


仁蚌巴自元末以來成為帕竹萬戶的官員,受任為仁蚌的宗本,子孫相承,故稱仁蚌巴。該家族與帕竹首領有幾代的姻戚關係,遂以外戚而干政,挾帕竹而令諸侯,其領地亦擴展至前後藏,但至明後期為其家臣辛廈巴所取代。


2、瓊結巴


該家族亦為帕竹政權的家臣,因興起於瓊結,故稱瓊結巴,但該家族在明代的活動主要是擔任前


後藏各地的地方官,從而形成了一股較大的地方勢力。


3、達孜巴


該家族亦為帕竹政權的家臣,因興起於達孜,故稱達孜巴,但該家族在明代的活動主要是擔任達孜的地方官,而以達孜為中心形成了一股較大的地方勢力。

4、乃烏巴


該家族亦為帕竹政權的家臣,因興起於乃烏,故稱乃烏巴,但該家族在明代的活動主要是擔任前後藏各地的地方官,從而以乃烏為中心形成了一股較大的地方勢力。


5、江喀孜巴


該家族原為元代薩迦政權手下的官員,明代成為江孜的地方官,遂子孫世襲,成為一方諸侯。


6、沃卡巴


該家族亦為帕竹政權的家臣,因興起於沃卡,故稱沃卡巴,但該家族在明代的活動主要是擔任帕竹政權手下的將官,從而以沃卡為中心形成了一股較大的地方勢力。


7、亞郊巴


該家族原為元代薩迦政權手下的官員,明代成為帕竹政權的家臣,因興起於亞郊,故稱亞郊巴,但該家族在明代的活動主要是兼任帕竹政權手下的貢噶的地方官,從而以亞郊為中心形成了一股較大的地方勢力。


8、甲隅巴


元代為萬戶,明代猶存,該派以頗章羊孜為統治中心,在當地形成了一股政教勢力。

9、甘丹巴


該家族明初原為蔡巴萬戶政權手下的官員,後轉投帕竹政權的乃烏巴,因受封於甘丹,故稱甘丹巴,但該家族在明代的活動主要是兼任帕竹政權手下的前藏各地的地方官,從而以甘丹為中心形成了一股較大的地方勢力。


10、拉甲日巴


拉甲日巴為吐蕃贊普後裔,明代以今曲松縣治為統治中心,在當地形成了一股政治勢力。


11、蔡巴


元代為萬戶,明代猶存,該派以蔡公堂為統治中心,在當地形成了一股政教勢力。


12、浪卡子巴


元代為羊卓萬戶,明代猶存,該派以浪卡子為統治中心,在當地形成了一股政教勢力。


13、絳巴


絳巴的絳意為北,元代為拉堆絳萬戶,明代仍之,以昂仁寺為統治中心,在當地形成了一股政教勢力。

14、夏魯萬戶


元代的夏魯萬戶明代猶存,該派以夏魯寺為統治中心,在當地形成了一股政教勢力。


15、達納宗巴


該家族原為元代薩迦政權手下的官員,明代仍臣屬以大乘法王為代表的薩迦政權,作為家臣,因興起於達納(今謝通門縣境),故稱達納宗巴,但該家族在明代前期的活動主要是子孫世襲達納宗的地方官,從而以達納為中心形成了一股較大的地方勢力。


16、南結林巴


該家族原為元代薩迦政權手下的官員,明代仍臣屬以輔教王為代表的薩迦政權,作為家臣,因興起於南結林(今南木林縣治),故稱南結林巴,但該家族在明代前期的活動主要是子孫世襲南結林的地方官,從而以南結林為中心形成了一股較大的地方勢力。


17、古格王朝


明代的古格王朝在今日的阿里地區勢力最大,但與衛藏地區交往極少。明末,古格王因接納葡萄牙耶穌會士,引起以其兄弟代表的當地格魯派勢力的反抗,導致拉達克的吞併,古格王朝從此就滅亡了。


18、普蘭王朝


普蘭王朝為吐蕃贊普後裔,但到了明代因無子嗣,為古格王朝所管,成了頭人之地。


19、拉達克王朝


在阿里地區,拉達克王朝在明代的勢力最大,到了明朝末年,整個阿里地區已被拉達克王朝用武力統一。


20、洛敏湯王朝


明中期,薩迦教主在西部西藏的一位地方官來到了洛敏湯,建立了地方政權,子孫相承至嘉慶年間始為廓爾喀王朝吞併。其地今為尼泊爾與西藏接壤的木斯塘縣。


21、哲隅


明朝後期,西藏的寧瑪派僧人南至哲隅傳教,創建了幾座寺院,形成了一股左右地方的勢力。其中一僧人被擁立為政教領袖,遂採取世襲制,清代稱作哲孟雄,是為今日的錫金。


22、珞門


明朝後期,主巴噶舉派內部發生了兩位靈童互爭教主轉世活佛的地位,一靈童失敗,被珞門地方勢力接走,擁立為當地的政教首領,遂於明末建主隅國。以主巴噶舉派為國教。主巴,清代譯作布魯克巴,即今日的不丹。


23、藏巴汗


明代後期,仁蚌巴被其家臣辛廈巴所取代,辛廈巴遂以桑珠孜為中心,建立了前後藏最大的地方政權,因其首府在後藏,故其首領稱作藏巴汗。因該政權尊崇噶瑪噶舉派,極力打擊格魯派的宗教勢力,五世達賴遂借顧實汗之力於明末滅之。


24、顧實汗與五世達賴政權


顧實汗在明代後期佔據了青海之後,即出兵康區,打敗了當地尊崇本教打擊佛教的以今甘孜州為統治中心的白利土司。顧實汗進兵前後藏,聯合了以五世達賴為代表的格魯派勢力,打敗了軍力遠不及他的藏巴汗政權,又將前後藏獻給了達賴,從而自己成了西藏真正的統治者。


五、寺院勢力


有明一代,西藏的佛教四大派有格魯、薩迦、噶舉與寧瑪,格魯派繼承了噶當派的教義與寺院,又在拉薩地區創建了甘丹、色拉、哲蚌三大寺,在桑珠孜創建了札什倫布寺,形成了一股較大的地方勢力。明代後期,該派的寺院勢力已遍及整個藏區,如帕巴拉在昌都創建了絳巴林寺,乍雅也有該派僧人傳教建寺,是為乍雅呼圖克圖第一世。濟隆活佛也是這時在八宿產生的。薩迦派雖失去了對前後藏中心地區的統治,但其政治勢力仍在,而且大多為明王朝所承認。其寺院勢力更未受到什麼打擊。宋元以來,噶舉派的達波噶舉派分出了八個支系,該派以今加查縣的達拉崗布寺為中心,在當地的宗教威望極高。至於帕竹、止貢、噶瑪、主巴、達隆及雅桑噶舉均成了勢力較大的政教中心。寧瑪派則沉溺於密宗,留意於民間,成了地地道道的巫師之類,在前藏及康區僅有五座寺院具有較大的勢力。至於西藏的原始本教在藏北牧區及康區仍有較大的宗教勢力,但一直無意於政治。


結語


綜觀明代西藏的行政區劃史,大致可以歸納出以下三個特點:1、有明一代的西藏是一個政教合一的封建割據社會,地方首領及寺院的勢力極大。明王朝前期對西藏尚有所用心,這反映在分封西藏諸政教勢力上;但中後期因內部矛盾頻仍,自顧不暇,對西藏也聽之自便了。有關明代的漢文史料亦反映了這一傾向。2、明代西藏的政治活動主要集中在衛藏地區,與邊地的聯繫較少。帕木竹巴政權雖自元末以來推翻了薩迦王朝,成了西藏最大的政教勢力,並號稱統一了西藏;但實際上,入明以來,其下的各政教首領勢力極大,有尾大不掉之勢。最初帕木竹巴元末的中興之主絳曲堅贊雖規定了其轄地內各宗本須三年一換,但不久就成了終身制,隨之又變成了世襲制,從而在舊世家之外又形成了新的貴族世家。各地區首腦即以本地區為家族勢力,就必須與臨近地區爭戰拉鋸,縱橫捭闔,交通也不大方便,所以明代藏人沒有留下西藏的地理文獻。"、明代的西藏教派情況十分複雜,各教派雖有一最大的寺院中心,但屬寺卻插花似的散布在西藏各地,各寺均有自己的信徒及屬民,也是一種不容否認的地方勢力。




【注】文章刊登於《西藏民族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1年22期


責編:齊雲彥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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