樅陽:強化巡察督辦 提升整改實效
最新
07-14
「局長,我是樅陽縣委巡察辦工作人員,根據前期巡察辦聯合巡察組對你單位整改台賬審核情況,針對8個尚未整改到位的問題,列出了督辦清單,請你過來簽收一下。」7月4日,樅陽縣委巡察辦開出首張督辦函,電話通知縣直一單位負責人現場簽收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據悉,該縣巡察辦在前期實地督查,電話督辦的基礎上,創新方式方法,逐條列出書面清單,明確整改意見,並要求規定時間報送整改情況,紮實做好巡察「後半篇文章」。
緊盯重點問題。堅持政治巡察定位,緊盯幹部人事、意識形態、扶貧攻堅、工程項目、吃喝招待等易發高發的重點問題整改落實,堅決防止「一陣風、走過場」。
突出關鍵環節。整改方案和整改報告先由巡察組組長審核把關,巡察辦對照整改成效,逐條核對印證材料,逐一對賬銷號,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
整合督查力量。縣委巡察辦聯合縣委巡察組、縣直單位紀檢組、鄉鎮紀委對被巡察單位開展實地督查,實時指出問題,完善措施成效,確保整改「見人見事見效」。
強化痕迹管理。實地督查填寫《巡察整改情況督查記錄表》,電話督辦詳細登記通話內容,清單督辦統一編號發函,並全程跟蹤問效,確保「倒查有據、履責有痕」。
深化成果運用。對首次整改不力的縣衛計委等三家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如二次整改不到位,嚴肅問責、絕不手軟,並適時予以通報,確保「利劍高懸、震懾常在」。(銅陵市紀委監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