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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未到手的新車被業務員撞壞!4S店卻讓客戶負擔車損費,這樣也行?

最初的4S店是奔著:

銷售(Sales)

零配件(Sparepart)

售後服務(Service)

反饋(Survey)

這4個S而建成的,並提供汽車終身解決方案的銷售企業

然而成立一家4S店需巨大的投資,日常開銷也非常多…

這些錢自然只能從顧客身上賺取

為此,某些黑心4S店只好變著花招套路顧客

比如,買個新車還要給你配一大堆套餐,看似優惠卻暗藏玄機

維修時總喜歡誇大其詞,小病大修

甚至還有以次充好的等等…各種新聞層出不窮

近日駐馬店一家4S店,又出醜聞讓人哭笑不得

據「河南民生頻道」報道,

唐先生在4S店購置了一台寶馬車

喜提新車,多麼讓人開心的一件事兒

結果…

還沒開過,就被業務員給撞成了事故車,還遭到了4S店索賠

事發當日,業務員也是出於熱心想開車帶著唐先生去把購置稅票取回來

順便讓還未見到新車的唐先生坐上去感受感受

這時,業務員的手機響了,他接起電話…然後一頭撞上了電線杆子

隨後交警判該業務員全責

嗯…下意識反應…

這個解釋我給你滿分,這麼好的解釋怎麼不跟交警說~

開車不能接電話不是常識嗎

這些都不是重點

既然新車自己都還沒上過手就損壞了,唐先生便並未要求賠償,但提出換台新車

4S店答:換車可以,但折損的12萬,業務員承擔4萬,4S店承擔4萬,唐先生也需承擔4萬!

有種突然躺槍的趕腳…

明明啥也沒幹…

新車被撞損還要唐先生倒貼錢?

怎麼不讓打電話給業務員那個人賠錢呢…好歹也是因為他打了業務員的電話,業務員才「下意識」反應接電話的~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沒有交付前所承擔的風險由賣家承擔!

但去取購置稅發票路上銷售駕駛出車禍。

銷售行為應該已經結束

代買購置稅屬於公司附加服務,就該屬於公司行為一部分。

既然銷售駕駛前去完成公司附加服務時出車禍,自然要承擔責任。

至於給不給換新車,責任劃分這方面還需雙方協商

最後4S店表示,因最終在責任劃分這塊有異議,會在3天內給唐先生一個答覆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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