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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寧願你離婚,婆家對你不好,但是起碼你嫁過人了……

「人生就這樣,過著過著就過去了,他肯娶你,你有什麼不願意的呢?」

「他不喜歡你又怎麼樣,你主動一點就行啊,主動約吃飯看電影很難為情嗎?難道嫁不出去就不難為情了嗎」

「你知不知道附近的人怎麼說你的,你都多大了,爺爺奶奶年紀這麼大,還在挂念你的事,你怎麼不想想別人?」

「每到假期都想著去玩,總不見你想著嫁人」

「人家肯要你已經很好了,你還有什麼不願意的,你以為自己配得上人家嗎?」

「以後帶著孩子要離婚也沒事啊,起碼嫁過了。」

……

22歲,初戀,遇上了那個感覺很棒的人,因為相隔兩個城市,家人不同意,除非他過來而被迫分開,當然知道是自己的軟弱而導致無能為力的現狀,可從小到大,不都這樣順從父母的話嗎?而在剛畢業的時光中,未知前程的兩人,誰又敢輕易許諾「因為麵包我們都會很開心呢?」

23歲開始,經由家人親戚的介紹,去和一個又一個的男生午餐、晚餐、夜宵。有的時候,對方沒有喜歡上我;而表象喜歡我的,卻每次噓寒問暖,都先發信息給我的母親,看起來,就是那麼的不純粹。終於,和其中的一個在一起了,我,為了以後可以更加的喜歡而努力,而他,說不合適了。始終,缺少怦然心動的感覺。

25歲,成為家族中,因為並沒有結婚,那個一無是處的人。沒有人關心過我的工作是否順心,剛和他分開的我是否傷心,怕熱的我在這樣的天氣是否中暑了……有的,只是對我言語的攻擊。

似乎,只要結婚了,我才是立足於世界上的正常人。

不是一名罪人。

婚姻,像是成為了一項任務。

可是,他們眼中的我,這麼的不好,我難道這麼不值得好的他嗎?

……

這是在21世紀的今天,在還算比較繁榮的城市中,依舊存在於在我們附近的,不是單一的事件。

作為父母,我以為,看到兒女幸福,是一件很安慰的事情。婚姻,什麼時候開始,是衡量幸福的唯一標準呢?不喜歡你的人,怎麼可能對你好,這樣的道理,幾歲的寶寶都能懂。到底是人言可畏重要,還是兒女真正的快樂、幸福重要呢?

婚後,女婿對你女兒不好,視你家的經濟狀況而調整對你們態度,生了小孩後說找到更喜歡的出軌小三……?想到這些,會忍心說出開篇那些話嗎?

當然上述可能很絕對,而我們不能否認的是,真的也是會有不少的人,通過互相的熟人介紹認識,而最終成為彼此的良人。

可是親愛的爸爸媽媽,我真的希望,只是因為二十幾歲沒有結婚,即使外面因為這個事情對你們女兒評價什麼,多難聽都好。請你們優先考慮的是切實的東西。被人說成怎樣,對任何人都不會有什麼損失,但是硬推女兒給一個明明你們也覺得沒有很好的人,以後還有很長一段時間受苦的將是你們的女兒,以及,你們。踏入過婚姻的人都知道,結婚是兩個家庭結合的事情,只是因為終於結婚了,別人最多還是記得這個瞬間,如果真的怕被別人說,真的,以後如果真的不好,有的是機會被人說。既然如此,何不直接讓選擇權交回給她的手中,讓她去找一個喜歡的,而又啪啪的打別人的臉呢?即使,有可能沒有找到喜歡的,但是人生要享受的東西這麼多,為什麼就要讓她局限在找對象出嫁這樣一件事上面呢?

如果是怕被人說,或者不能接受自己被別人說。對不起,筆者已經因為這樣的情況,而說了你們無限多次,那些你們能想像的所有不好聽的話。

或者傳入你們耳中的是,女兒嫁不出多丟人的話。那就請聽聽,其實還會有另外一種聲音。這樣為了顏面逼迫女兒出嫁的父母,到底是有多自私。帶著孩子離婚你們養嗎?被家暴所承受的苦你們一起承擔嗎?能說出這樣的話的父母,後續如果真的發生不好的事,不難想像他們的結論大多都會歸咎於都是女兒的錯,或者沒有好好的侍奉公婆、丈夫……

很多時候,很多事情,千萬不要以為順從就能過去了,有的梗,是一個接一個的,家人讓你只能在家裡3公里範圍內的地方上著很舒服的班,拿著每個月兩千多的工資,你接受了,而放棄了大企業的工作。在過程中,你或者真的就已經逐漸的失去了培養自己的資本,延伸到了今天的逼婚,根本就沒有談資去說服家人覺得你一個人也很好,自己可以找到更好的人,或者,就連用力一點的和家人爭取也不敢。既然如此,一開始就擺正姿態,要讓自己變得更加的強大,有能力,依靠自己依舊能好好的過,主宰著屬於自己生命可控範圍內的一切。

希望現在深陷其中的你,為時不晚。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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