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貸逾期二押涉嫌詐騙,車主與幕後黑手均被判刑!
2017年8月29日,
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如下:
被告人王某燕: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另需依法返還被害單位武漢起信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哈爾濱分公司人民幣29.5萬元。
逾期未還款,借款人跑路
2016年9月13日,哈爾濱客戶王某燕用一輛豐田霸道作為抵押,與我司哈爾濱分公司簽訂一份借款合同,借款金額為人民幣29.5萬元。
2016年10月13日,該筆貸款首期還款就發生逾期,多次電話催收客戶均推託,且拒不出面協商還款問題,隨後手機一直關機。經貸後尋車和上門檢查後發現,該客戶車輛已抵押第三方,客戶本人已跑路。
2016年10月21日,我司哈爾濱分公司進行報案。經偵查,客戶王某燕未按照合同履行還款義務,且豐田車GPRS被私自拆除,客戶本人失聯,已涉嫌詐騙。
2017年1月19日,逃到河北的王某燕被公安機關抓獲。
據調查,王某燕將這輛豐田抵押到起信金融公司後,又私自以債權車賣出去。
2017年1月26日,我司員工在警察的陪同下,將涉案車輛拖回我司車庫中保存。
幕後黑手,其實另有他人
據被告人王某燕供述,這一切都是王某航指使她做的。
2016年秋天,王某航向王某燕索要欠款三萬元,她沒錢還。於是,王某航提出自己出資買一台豐田霸道,落戶到她名下。然後讓她用這台車去貸款,貸款後再把車賣了,之前的欠款就一筆勾銷。王某燕同意了。
經王某航聯繫,兩人前來我司哈爾濱分公司進行貸款辦理。次日,王某燕的錢到賬後便被王某航轉走了。
據王某燕稱,車被賣也是王某航聯繫的,自己什麼都不知道,只是去簽了字,因為車主名是她。背後主犯,其實是專門做倒貸的王某航。
2017年4月20日,王某航被公安機關抓獲。
大快人心,法院做出公正判決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燕與王某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最終,依法做出如下判決:
被告人王某燕: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另需依法返還我司人民幣29.5萬元。
被告人王某航: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另需依法返還我司人民幣29.5萬元。
目前,詐騙犯罪分子已受到法律制裁,涉案車輛已在警察的幫助下拖回我司車庫中保存,等待法院的下一步拍賣程序,依據抵押權,優先償還我司債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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