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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3日
和他看了很多場live,人最多的一次是在重慶,逼哥的現場,擠得沒有地方放腳,新褲子的現場,不跟著跳起來真的會被踩腳。認識他之前我並不知道什麼是livehouse,也沒有看過這樣的現場,甚至後搖也是後來才喜歡上的。
從一個辯證的立場來看,兩個人有不同的興趣愛好是一件很棒的事,對方可以帶你深入了解你之前完全陌生的圈子,以及這個圈子裡的人們。曾經以為的異類其實和所謂的正常人並沒有什麼不同,只是他在堅持自己的愛好,堅持自己的風格,讓自己發光,儘管我不太懂他們的音樂,但是我欣賞他們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
前兩天做了一個夢,夢到他在一個學校演出,等我忙完趕到學校,他的演出已經結束了,抱著吉他站在舞台邊上,面色嫣紅滿頭大汗,就算醒來我都還清楚的記得他臉上自信的笑意。在我們共同的生活里,我沒有見過他這樣發自肺腑的開心。
大多數人都是有表現慾望的,緊張是一種正常的生理反應,熱愛舞台的人們,面對台下的聽眾,會很快找到自己的興奮點,綻放另外一個自己。
我們能在一個為了生存的工作環境里看到多少人的另一面呢?他以前樂隊的吉他手是銀行職員;同事的宅男同學是個言情小說寫手;坐在你旁邊頭戴耳機的內向程序員,在他喜歡的樂隊現場蹦到台上「跳水」;我在一個朋克樂隊的現場寫這篇隨筆,雞冠頭帶墨鏡的主唱在我的正前方。
你身邊也藏著一些有趣的人吧?
我愛我所愛,你愛你所愛,我們可以相似,不用相同。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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