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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萬元以下凈利潤的發行人請撤退!

7月21日晚8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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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鵬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通 過

蘋果既是供應商也是客戶

申報日期:

2017年10月25日

中介機構:

華泰聯合證券+方達律師+普華永道會計師

申報板塊:中小板

主營業務和產品:

發行人主要從事各類印製電路板的設計、研發、製造與銷售業務;

發行人專註於為行業領先客戶提供全方位PCB產品及服務,發行人的 PCB產品可分為通訊用板、消費電子及計算機用板以及其他用板等並廣泛應用於手機、網路設備、平板電腦、可穿戴設備、筆記本電腦、伺服器/儲存器及汽車電子等下游產品。

經營業績:

2015年至2017年,發行人實現的收入分別為170.93億元、171.38億元、239.21億元;實現的扣非凈利潤分別為14.36億元、9.40億元、16.98億元

主要關注問題:

1、鵬鼎控股的間接控股股東為台灣上市公司臻鼎控股,臻鼎控股的第一大股東則為鴻海集團全資子公司Foxconn (Far East) Limited。報告期內鴻海集團在臻鼎控股7名董事會成員中僅佔一席,鴻海集團從未對臻鼎控股進行並表,僅對其進行權益法核算,臻鼎控股無實際控制人,故發行人亦無實際控制人。

2、蘋果公司與發行人採用buy-and-sell模式安排採購,蘋果公司既是發行人的客戶又是供應商。蘋果公司為發行人第一大客戶,報告期內發行人分別對其實現銷售收入921,397.26萬、1,050,963.12萬和1,514,188.24萬,佔比分別為53.91%、61.32%和63.30%。蘋果公司同時是發行人2016年和2017年第一大供應商,採購佔比分別為5.94%、8.07%和15.71%。

3、發行人被重組方重組前一年度即2016年度末的資產總額及2016年度的營業收入占發行人母公司的比例分別為46.52%和48.59%,發行人是否通過人為調節資產總額及營業收入金額來規避50%的界限。

4、發行人與關聯方鴻海集團及其子公司在產品銷售、設備銷售等方面存在大額關聯方交易,佔比合計在20%左右。

5、發行人收入確認主要有兩種模式:

(1)發貨倉模式

公司根據客戶訂單生產出產品後,將產成品運送至發貨倉,通常由公司委託物流公司對發貨倉貨物進行管理。客戶根據需求並經公司同意後來發貨倉領貨,發貨倉中的產品在客戶領用之前,仍屬於公司的存貨。當客戶領用產品後,貨物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客戶,發貨倉會每天將領貨明細發送給公司,公司根據領貨情況確認收入,每月客戶與發行人就領用產品進行對賬,核對一致後開票結算。

(2)工廠直出模式

根據銷售合同及訂單約定,公司需要將產品運送至客戶指定交貨地點。公司與第三方物流公司簽訂運輸協議,由第三方物流公司負責運輸。公司對每個客戶設置單獨的物流運轉天數(Buffer Day),每個客戶的物流運轉天數確定後會在系統中進行設置,除非物流方式發生重大變化,否則一經確定便不再更改,物流公司會定期將客戶簽收單據匯總交給公司。公司以產品交付第三方物流的日期加上物流運轉天數作為收入確認的日期。

二、上海雅運紡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通 過

高污染行業的關注要點

申報日期:

2017年6月19日

中介機構:

廣發證券+廣發律師+立信會計師

申報板塊:主板

主營業務和產品:

發行人主要從事中高端染料和紡織助劑的研發、生產、銷售及相關染整應用技術服務;

發行人產品包括染料和紡織助劑兩大類:

染料類產品主要包括棉用活性染料、羊毛及尼龍用染料和滌綸用分散染料等;

紡織助劑類產品包括印染前處理助劑、染色和印花助劑、以及後整理助劑等。

經營業績:

2015年至2017年,發行人實現的收入分別為7.74億元、8.40億元、8.83億元;實現的扣非凈利潤分別為6848萬元、8912萬元、1.02億元

主要關注問題:

1、發行人所從事行業為高污染行業,安全生產及環境保護要求較高,發行人子公司多次受到安監及環保部門的處罰。

①2017年8月4日,科法曼染料拼混車間發生一起機械傷害事故,導致一名員工死亡。

②2016年11月1日,天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告知書》((津)安監管罰告[2016]2-014號),公司子公司美保林因存放危險化學品的原料庫未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罰款3萬元。

2、發行人採用「核心自產、優勢外包」模式,報告期內外包採購占採購總金額比重分別為64.76%、64.97%和62.29%,外包採購經發行人驗收入庫後統一貼牌包裝後進行銷售。

(1)發行人主要採用外包生產方式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對外協加工商的重大依賴,是否影響發行人的業務獨立性,是否對發行人的核心競爭力產生不利影響。

(2)主要外包企業在環境保護、勞動用工、納稅等方面是否符合法律法規,是否受到重大處罰,發行人是否採用外包方式規避環境保護、勞動用工等方面的責任。

3、報告期各期末,公司應收賬款凈額分別為19,696.92萬元、21,193.39萬元和18,734.03萬元,占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36.39%、33.65%和26.24%。針對長期拖欠公司應收賬款的客戶,公司採取法律手段追討相應的貨款。針對涉及訴訟預計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公司已針對該部分應收賬款全額計提了壞賬準備。

三、廣東頂固集創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通 過

新三板掛牌企業

報告期內業績高速增長是否靠譜?

申報日期:

2017年4月27日

中介機構:

長城證券+國浩律師+大華會計師

申報板塊:

創業板

主營業務和產品:

發行人主要從事定製衣櫃及配套傢具、精品五金、智能五金、定製生態門和其他智能家居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發行人擁有定製衣櫃及配套傢具、精品五金、定製生態門三大主要產品系列。

經營業績:

2015年至2017年,發行人實現的收入分別為5.76億元、7.25億元和8.08億元,實現的扣非後凈利潤分別為1576萬元、3205萬元、6058萬元

主要關注問題:

1、發行人共有15位經銷商、供應商的實際控制人、股東或親屬等成為公司股東,其中經銷商關聯的股東持股比例合計為14.28%,供應商關聯的股東持股比例為0.58%。

(1)股東經銷商、供應商入股的必要性及商業合理性,是否為行業通行做法;(2)股東經銷商、供應商入股前後在銷售和採購協議的關鍵性條款上是否一致,返利政策有無異常,有無潛在利益安排等情形;

(3)定價方式、信用和結算政策、收付款方式、返利政策等方面與發行人其他經銷商是否一致,毛利率有無異常;

(4)是否對股東經銷商存在依賴,是否影響發行人的獨立性。

2、恆大地產在消費者購買住房時,會給消費者贈送消費券,消費者憑藉消費券可以到指定品牌經銷商處購買指定品牌產品(包括頂固品牌和索菲亞、曲美等其他品牌),消費券可以抵貨款。經銷商在收到消費券時,會在恆大網上平台上驗證消費券真實性,並接受消費券,與消費者達成購買合同。公司經銷商接到消費者購貨訂單後,向公司下訂單,並以消費券方式抵訂單款。公司接到消費券後也會驗證其真實性,並最終與恆大地產進行結算。對於消費券對應的收入,公司計入恆大地產的經銷收入;公司按照出廠價與經銷商結算,對於非消費券對應的收入,計入相應經銷商的經銷收入。

3、發行人採用以經銷模式為主、大宗客戶與直營模式為輔的銷售模式。截至2016年末,發行人共有1,017個經銷商,1,253家經銷商門店,經銷商銷售收入佔比為90.18%、91.24%、88.85%。部分經銷商名稱中包含「頂固」等字樣。

四、國安達股份有限公司

未通過

新三板掛牌企業

五千萬以下請撤退

申報日期:

2017年6月20日

中介機構:

招商證券+金誠同達律師+天健會計師

申報板塊

創業板

主營業務和產品:

公司是國內新能源汽車電池箱、客車發動機艙自動滅火裝置的主要供應商,長期致力於火災早期探測預警、自動滅火技術的研究與應用開發,專業從事自動滅火裝置的研發、生產及銷售;公司的主要產品為電池箱專用自動滅火裝置、超細乾粉自動滅火裝置等公共安全產品。

經營業績:

2015年至2017年,發行人實現的收入分別為1.24億元、1.69億元和1.92億元,實現的扣非後凈利潤分別為1863萬元、3723萬元、4644萬元

主要關注問題:

1、發行人2017年4月曾撤銷首發申請,前次首發申請撤銷後,2017年5-6月發行人在股轉系統發生多筆協議轉讓。

2、發行人部分產品未按照2014年1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安部、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的《關於部分消防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公告》等相關規定及時取得強制產品認證證書及技術鑒定證書。2015年、2016年未及時獲證產品銷售金額分別為5,192.26萬元、4,004.03萬元,佔比較高。

3、發行人實際控制人之妹洪梅香控制幾家汽車零配件生產企業,與發行人存在部分供應商、客戶重疊情況。

(1)發行人與洪梅香控制的關聯企業產品和服務是否存在可替代性或潛在競爭關係;

(2)洪梅香是否存在代實際控制人持股的情形;

(3)是否存在承擔、墊付費用,或其他利益安排;

(4)洪梅香控制的關聯企業設立資金來源、債務情況,是否存在關聯交易非關聯化等情形。

4、發行人部分新能源客戶因違反相關法律法規騙取和違規謀取新能源客車推廣財政補貼受到行政處罰。發行人招股說明書披露,發行人主要從事自動滅火裝置的生產和銷售,目的是保障新能源汽車鋰電池的安全應用。請發行人代表結合新能源汽車和相關技術的發展趨勢,說明下游市場是否存在下滑的風險,發行人是否有相應的應對措施和安排。

5、報告期內,發行人電池箱專用自動滅火裝置產能利用率分別為34.64%、53.83%、56.98%,產能未達到飽和,本次募投項目之一是進行電池箱專用自動滅火裝置擴產。

6、報告期,發行人綜合毛利率分別為52.88%、55.91%、58.71%,發行人毛利率水平高於同行業可比公司且差異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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