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輔警開車帶毒販指認現場?莒南警方查處一起非法持有使用警用服裝標誌案

輔警開車帶毒販指認現場?莒南警方查處一起非法持有使用警用服裝標誌案

日前,莒南交警大隊汀水中隊執勤交警在對一違法車輛進行檢查時,駕駛該車的青年男子卻對執勤民警聲稱,自己是同行,正在執行公務,要求予以配合放行。民警在仔細觀察後感覺情況十分可疑,通過細緻核查確認其身份後,將這名自投羅網的「假警察」當即拿下!

7月9日18時許,莒南交警大隊汀水中隊執勤民警在206國道轄區路段按照指令對一輛未按規定年檢的轎車進行檢查。只見駕駛該轎車的男子著特警服裝,見交警盤查便聲稱自己是某地公安局民警,現正外出執行公務,要求執勤交警對其放行。

為了讓執勤交警相信自己,該男子進一步說道,他正駕車押解犯罪嫌疑人到作案地點指認現場。隨後,該男子向民警出示了他的「警察證」。但民警卻發現該「警察證」雖然使用的皮夾鑲有警徽且顯示「人民警察證」字樣,但內卡所註明信息內容混亂,內卡信息顯示該男子名叫鄭某,系輔警,單位等信息出現明顯常識性錯誤,且該證件卡製作不規範,可謂漏洞百出。不僅這「警察證」有問題,一名「輔警」竟然押解犯罪嫌疑人指認現場,這明顯違背了公安民警辦案基本準則。於是執勤交警將該男子移交至汀水派出所進行進一步核查。

在派出所內,該男子鄭某初始還堅稱自己確實是正在辦案的外地民警,並提醒民警不要耽誤自己執行公務,要求儘快將其放行。汀水派出所民警隨即與其所提供的辦案單位進行了核實查證。

經相關單位反饋信息獲悉,該男子鄭某曾任某地公安機關警輔人員,並非公安民警,2017年底辭職後其從事網購產品經營。同時民警通過進一步查詢發現,鄭某於今年年初曾因危險駕駛被公安機關處罰。

見自己的謊言已被揭穿,鄭某如實交代了自己的違法行為,稱自己駕駛私家車與朋友外出辦事,因害怕自己的車輛違法被查扣,特意穿著特警制服並攜帶自己偽造的證件卡放入其私自購買的「警察證」皮夾內,企圖以假亂真、矇混過關,逃避檢查。

7月10日,因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裝標誌,鄭某被莒南縣公安局汀水派出所處以行政拘留十日處罰。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莒南生活 的精彩文章:

TAG:莒南生活 |